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精选四篇,《荒野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血统的狼。书中描写了了它们各自为生存而进行的原始斗争,巴克在为主人报仇之后荒野的呼唤,遁人森林下面读趣百科网小编整理了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精选四篇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精选四篇1

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阅读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是啊,书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荒野的呼唤》就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犬,原本它住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工人曼纽尔卖到北方,厄运便接踵而至。每天被大胖子殴打,每天要走六十多里路,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在冰冷无情的雪地生活中,它明白了强者为王,学会了坚强,最后回到狼群,成了狼酋。

曾经,巴克也有一段苦涩的回忆:无数个夜晚,巴克在雪地中过夜;无数寒风刺骨的日子,巴克拉着雪橇艰难向前。在北方,巴克常常怀念南方的美好生活,可等待它的只有雪地中的一个小坑,但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为一名强者。

这多么让人震惊啊!厄运不但没有压垮巴克,反而使它越发坚强,让它懂得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要想在残酷的北方不被欺侮,就要变得强大,成为强者!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如果在困难面前,你退缩了,那等待你的就只有失败,如果你像巴克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适应,那么你也许就可以取得成功!

同学们,巴克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就连它都能克服重重困难,难道你不行吗?让我们牢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生存法则吧!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精选四篇2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精选四篇3

假期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

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精选四篇4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着!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