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而且关系社会的政治稳定。社会治安不好,人民群众不能安居乐业,不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而且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目前,我们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社会环境深刻复杂,人际关系纵横交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利益格局调整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实行行政机构调整、农村税费改革后,社会治安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应对,从何入手,党的十六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单位都必须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只有了解了实情,掌握了当前农村社会治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里,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当前农村突出的治安问题及基本对策:

一、当前农村突出的治安问题

1、空空荡荡的大空间,治安难防范。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经济欠发达,生产带有明显的季节性,随着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原有建立在计划经济之上的群防群治各项措施在价值观和市场运行机制的冲击下,失去了原有的作用。打工经济的产生和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许多农村出现了空空荡荡的现象,且大多还是老人和儿童。这样以来,就给农村的社会治安带来了难以防范的影响,一旦发生各类案件,更是难以侦破。同时,各类案件发生更呈上升趋势,并有越演越劣之势。

2、男走女去的长相离,治安存隐患。在大部分农村,有三分之一的,甚至二分之一的青壮年外出打工,有的夫妻留下男的或女的在家照看老人或孩子。长时间的男女分离,导致夫妻感情的淡泊,从而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婚外情、婚外恋,离婚率大幅度攀升,随之而来的是家庭暴力,财产分割,老人孩子的赡养等一系列社会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进一步显现,存在着较大的治安隐患。

3、老小相处的不和谐,治安有缝隙。大批青壮年夫妻或成人外出务工,留下了老人和孩子,由于知识、阅历的不同,辈份间隔的情感差异,导致老小相处间的许多不和谐因素产生,上辈埋怨孙辈不懂事礼,孙辈怨恨长辈管教太严,代沟越积越深,长辈杀害孙辈,孙辈毒害长辈的事件时常在有关媒体上见现。给社会治安的管理与防范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和盲点。

4、税费减免的大实惠,治安添疑难。在普遍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良种补贴、水稻种植直补、退耕还林、义务工的取消等等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原先已弃耕多年的农户(实际上村组已将土地重新发包)返回原管要土地、山林。一方拿着中央土地山林一定五十年不变的承包责任书,一方拿着经过司法公正的承包合同,到底谁是谁非,轻者对薄公堂,重者持械相斗,如若不行,聚众上访,静坐示威,给农村的治安增添了疑难。

5、征地补偿的兑现难,治安难确保。征用土地必须有偿进行,已写进《宪法》,除国家建设项目,赢利性项目外,新修乡村公路,兴办公益福利性事业等需要折迁房屋和征用土地,这些项目大多是民工建勤和上级给予一定补偿需地方政府(单位)配套的,按“规矩”办理,难以开工建设,不按“规矩”办理,百姓不拥护,经济难发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扯皮上访、阻碍施工、打架斗殴会连环其中,良好的治安局面就难以保证。

6、上访查处的不满意,治安难协调。因政策因素,各部门综合协调不到位,个人基本素质和理解能力的差异,使许多上访者个人认为的不满意,不是那回事,不应当是这种结果等,导致其对社会和当事人进行强烈的报复和打击,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扰乱了治安局面,许多上访问题,治安部门也难以协调和解决,难以协调和解决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治安的混乱是刑事案件发生的导火索,民事和刑事案件的频发是经济发展的强度腐蚀剂。

7、办事程序的不公开,治安难把握。各级行政组织和各个部门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标准的不公开,“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产生与存在,村务、政务、校务的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都给社会治安带来一些不必要发生的事件(事故),加大了控制良好的治安环境难度,使故意扯皮、无事生非、寻衅兹事有了可乘之机,直接参与社会治安的单位和个人难以把握,更难以开展具体实施,是治安看不到的重大隐患。

8、邪教组织的常搔扰,治安难追究。一些邪教组织打着祛病强身,积德行善的幌子,经常深入到边远山区的农户家中,对老弱病残者进行大肆宣讲,出没鬼神,难以查处,且看似无妨于社会,一时半会也不好追究其什么,现实的恶果当现也不易概定,现行的法规也没有硬性的对初始者治裁的规定,只能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进行劝阻,使其有一定的参与性,并有扩展的态势。

二、基本对策

上述这些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现状的存在,只是单方面的几种表现,并非完全是真正的内涵,社会治安是宠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各项工作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深入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的特点和法规,使工作思路和对策具有科学预见性和现实针对性。我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最初浅的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抓好,或许会起到一点事半功倍的效果。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要做好新世纪、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必须构筑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服务人民,维护稳定,发展经济为中心,以群众性地治安保卫组织为桥梁和纽带,宣传、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管”的态势,具体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满意不满意上”,放在“认清形势,掌握基本对策、解决实际问题”上,放在“强化标本兼治、加快经济发展”上,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的群防群治。

2、标本兼治,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农村社会治安的突破口。农村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是影响农村社会治安和农村政治稳定的主要根源。农村农民中存在的一些具体实际问题,并非不可收拾,而是缺少必要必须的解释、说明、理解,农村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与少数基层组织松懈和基层工作不力有关。因此,解决农村治安中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必须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消除帮派体系和地方恶势力,实行标本兼治。

一要加大对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领导重视力度,要有专门的领导与机构,有问题,有苗头,就解决,就处理,且不可堆成堆,垒成坨。

二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的工作人员,要真正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管理职责,建立起适应新形势下防范与管理的新规范、新制度。

三要要努力加强治安管理和民事调解工作,要广泛收集矛盾纠纷信息,改变过去“不告不理,不出事不管”的状况,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发展状态中。

四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特点,研究探索新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的有效方式。

3、规范管理,把群众参与作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基础。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民众在社会治安防范中的作用,是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的必由之路。治保会是群众性的合法的群防群治组织,要发挥其作用和提高素质。

一要加强对农村治保会的组织和业务管理,要规范治保会日常行为,使其工作人员成为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收集信息,治安防范的治安重要力量。

二要加强对基层治保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巡逻防范业务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加大对初发事件的调解力度。

4、关口前移,把考核机制作为社会治安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治安部门要把关口前移,牢固树立“服务树形象、满意换民心”的思想观念,始终做到“发现矛盾纠纷(问题)走在萌芽前,调解纠纷走在激化前,回访解答走在反复前,查处问题走在事发前”。一级抓一级,层层化解矛盾纠纷(问题),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思想,把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融合在一起,做到统一部署,统一督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结帐,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由静态向动态模式转变;实现工作作风由机关办公向现场办公解决问题转变;实现打防脱节向打防一体化转变;实现为广大民众服务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只有扑下身子,深入群众,广泛接触社会,做到有信息就收集,有隐患有排除,有问题就解决,有案件就查处,及时动员和指导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社会治安就会好起来。

5、落实目标责任制,把有偿防范作为农村治安工作的动力。要想使农村社会面达到良好的标准,除构建密集的防控网络外,必须建立切实的激励约束机制。长期以来,农村社会治安不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治保会作用发挥不够,有名无实。主要因素是缺乏管理和激励约束,如何改变?

一要调动广大民众和治保会人员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确定防范目标,多渠道、多途径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使民众增强治安人人有责的意识。

二要在防范和化解矛盾问题中,实行有偿责任制,把有偿防范作为动力进行推广偿试。责任区民警包面,治保会包线,治保员包点,人人有职责,责任与利益直接挂钩,从而调动其积极性,提高防、控、决能力。

三要选择一批政治思想好、模范作用强、文化水平高、群众信赖、敢于刹歪风、善于解疙瘩的治安中心户长,并使其成为排查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组织自防自治的巡查员,讲解法律基本常识的宣传员,掌握人口动向的协管员。

四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警务战略。对派出所及责任区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使每一个责任区民警懂得扎实做好责任区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责任区民警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对责任区民警进行教育和培训;使责任区民警掌握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会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掌握农村公安工作的本领,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公安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