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着重强调学校的安全工作。

首先通报一下近期发生的恶性校园凶杀事件:

3、4月28日上午9时,郑民生被执行枪决。就在这天下午,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行凶事件,16名学生和1名教师受伤,雷州市公安机关初步调查,3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康炳系雷州市白沙镇洪富小学公办教师。

4、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幼儿园,砍伤32人,包括29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严重。

5、4月30日7点40分,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村民王永来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锤子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随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

凶案的接连发生,引起了自上至下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教育部、公安部、山东省委省政府、东营市政府等等都接二连三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公安部整治校园治安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六条措施。中心和学校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这是前期工作。但这种紧张的形势什么时间有好转谁也不知道,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任重道远。所以我们今天主要就安全问题召开教职工大会,严格强调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在此,主要讲四个大方面的问题:

一、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学生安全,老师责无旁贷。学校肩负教书育人的重责,而保障学生的安全无疑又是第一位的。一个连学生安全问题都不能保障的学校,社会不会放心,家长不会安心。

现行《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的五种义务中,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应当保护学生安全,只是抽象规定了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教育部2008年9月修订完成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较之以前有了一些改动,其中之一是在意见征集阶段因“范跑跑”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的“保护学生安全”的内容被采用。另外,在“关爱学生”一条里,还新增加了“关心学生健康”的内容。保护学生安全,这里既有一般情形下保护学生健康不受影响、人身权利不受侵害,更包括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学生生命权的保护。5月3日,在四中召开的中心安全工作会议上,金家民书记讲到:必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教师在学校区域对学生具有保护责任,要加强舆论宣传导向,颂扬在抗震救灾时保护学生的英雄事迹,鄙视临阵脱逃的“范跑跑”,老师要勇敢面对可能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安全工作是我们大家的事,应该充分调动师生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责任感,鼓励大家就如何做好安全工作提建议,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面对突发事件,我们应该怎么做?金书记已经给出了我们明确的答案。

其实,我们现在所实行的都是一岗双责制,我们在自己的教育教学或服务岗位上,一是我们的教育教学职责或服务职责,另一个就是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我们每一位职工在学年初都签订了一份安全责任书,希望大家拿出来,再学习一下,认真遵照执行。同时,除了一岗双责制,我在这里代表学校提出一个“首见负责制”。所谓“首见负责制”,就是在校区内,每一位教职工都有确保校园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谁首先发现不安全因素,首先发现学生的安全事故,谁就必须及时、妥善、跟踪处理好,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直到有具体负责的人员来接替你,你才可以在征求负责人员同意的前提下去从事其他工作。

二、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十六个字方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我们还要经常性地组织教职工、学生进行各种防范和逃生避险演练,真正使演练起到实战效果,让我们每个学生深知疏散线路和注意事项。在紧急事件发生时,能按习惯有序逃生。通过演练,使学生初步掌握逃生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同时也让师生能够沉着冷静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害,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演练结束后,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