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受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的委托,我向大会作汇报,我的汇报分三个部分:

一、工作回顾

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全市各级青教组织和青教各成员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一体两翼,即:青少年教育为主体,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两翼为总体思路,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区青少年学校为平台,以市、区青少年维权中心及青少年维权热线为纽带,充分发挥各级青教组织的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力量,不断探索全市青少年事务工作的社会化运作、项目化管理、事业化支撑、科学化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努力构建“大青教”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全市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青少年教育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工作内容进一步丰富

青少年教育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和民族未来的系统工程、希望工程、民心工程、基础工程。对青少年进行社会教育是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贴近青少年学生需求,让青少年在社会大课堂、大舞台接受教育、挖掘潜能、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升素质是青少年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半年来,全市各级青教组织通过座谈会、报告会、参观展览等形式,以自护训练营、文体联欢、书画歌咏比赛、知识竞赛、法律知识宣传、心理辅导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为载体,设计开展了知荣辨耻、参与成长、知礼守信、知法维权、知疑解惑等多方面的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知荣辨耻,大力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是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各级青教组织紧紧抓住革命传统教育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活动、重大节庆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思想道德报告团的资源优势和全市青少年宫、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阵地优势,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八荣八耻”教育、传唱“八荣八耻”歌、“知荣明耻——服务社会”活动、“民族精神代代传”、“中华魂-首届武汉青少年读书节”等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青少年中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今年革命传统教育周期间受教育的青少年达10万余人次。

参与成长,积极开展青少年体验教育。体验教育是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受广大青少年喜爱的有效教育形式。广泛开展体验教育活动,使青少年在参与中快乐、在参与中获知、在参与中提高、在参与中进步。通过稳步推进以激发青少年“自发参与、自我挑战、自励奋发、服务他人”为宗旨的武汉青少年市长奖励计划,增强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青少年综合素质,培养了青少年社会服务意识;尝试建立“青年空间”,通过多种形式让青少年发挥潜能和创意,并提供机会让青少年探索和锻炼;组织开展“城乡百校手拉手互助”活动,通过开展爱心捐赠零花钱、爱心捐物、学生互访、通信交流等形式,促进城乡青少年团结友爱、友好合作、共同进步;通过自护培训班、训练营等形式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

知礼守信,不断深化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是青少年教育中重要的环节。围绕和谐武汉的创建,全市各级青教组织通过开展“十八岁成人仪式”、“小小门栋长”、“安全宣传员”、“绿化小卫士”、“小记者进社区——我与文明同行”、“社区青少年环境护卫队”、“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对青少年中进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教育。

知法维权,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教育。各级青教组织和青教成员单位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通过“小手拉大手、把法带回家”、“小法官学校”、“小律师学校”、模拟法庭等多种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今年中小学校春季开学前,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走进校园讲法制宣传课,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同时,通过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和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远离不良行为,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规范管理,不断加强青少年阵地建设。青少年社会教育阵地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社会教育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根据中央精神,市青教办、团市委联合在全市开展未成年人社会教育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情况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2004年市青教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在全市深入推进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目前共命名“武汉市社区青少年示范学校”100所。依托社区青少年学校,立足节假日,大力开展健康有益的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引导孩子们在娱乐和实践中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基本形成了以五进社区为载体(即:道德实践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心理咨询进社区、自护教育进社区、扶贫帮困进社区),以“区街主导、社区整合、邻里相助、家校互动”为模式的社区青少年社会教育格局。为促进社区青少年学校工作深入开展,今年3月,市青教办、团市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社区青少年(示范)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社区青少年(示范)学校的创建标准、组织管理、工作内容、经费来源及管理、考核与奖励。

(二)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

健全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是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基础性工作。市青少年维权中心以维权服务热线和青少年维权网站为平台,依托武汉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武汉青少年阳光心理辅导团的资源优势,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同时,依靠全市195个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维权岗在行动”活动。

加大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今年,针对农村儿童义务教育、留守儿童、专项治理等近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各级青教组织和青教各成员单位围绕抓好抓实“助学工程”、“关爱工程”、“净化工程”、“基础工程”四大工程,实实在在地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各级教育、财政、民政等部门切实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过政府的“两免一补”以及社会资助,齐抓共管,实现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真正保证农村家庭子女、城市特困家庭子女、流浪未成年人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团组织、妇联、残联等部门切实抓好对“留守学生、女童、残疾儿童、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群体的关爱行动,并探索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公安、文化、新闻、工商、劳动、质监等部门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网吧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等的管理和检查,把提高未成年人识别能力与打击违法行为结合起来,让不良侵害和影响远离孩子;广播电视系统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作为现代化的大众传媒和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的阵地作用,针对青少年广泛开展广播影视“净化工程”,清除广播电视节目中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容,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一个“绿色的文化空间”。

(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社会参与度进一步加强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得到稳步推进。 为大力倡导节约、环保及循环经济,动员社会各个方面,齐心协力、整合资源,切实做好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市预防办、市综治办、团市委、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在全市开展“捐献旧报刊,携手铸明天”活动。活动历时一个半月,全市1000余家单位、部门参与了此次活动,所筹款项将全部用于市区两级做好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为了宣传武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果,强化青少年法制观念,市综治办、市预防办、团市委在全市组织举办“为了明天——武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并向全市公开征集武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素材。征集工作得到各青教成员单位、各级青教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同时,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主要特点,为切实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结合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市青教办、市预防办、团市委在全市大力开展创建“四无社区”活动(即:社区青少年无犯罪、无吸毒、无艾滋病传播、无辍学)。

社区青少年帮教转化工作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2004年,在综治委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摸排出的社区青少年帮教任务进行了分解。各成员单位和各级青教组织、预防组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了市、区、街、社区四级帮扶组织网络,逐步完善了建档立卡、专人联系、奖励和责任追究、信息管理等包干帮教工作制度,在工作中探索出了心理帮教、兴趣帮教、活动帮教、解难帮教等帮教工作新手段。同时,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武汉地区高校的专业优势,发挥社区青少年学校主阵地作用,发动社区志愿者服务力量, 不断地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