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苏州召开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是继2005年在长春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又一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任务。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要部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把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引领社区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有序格局进一步形成,有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截至2008年底,全国城市“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率”达到99.6%,社区党组织的功能日趋健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社区居委会在协助政府、服务群众、开展居民自治等方面承担了大量工作。各地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探索出一条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的新途径。街道层面通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热线等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各种便利服务、公益服务。许多地方通过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推动了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形成。
三是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专兼结合、功能互补的队伍格局进一步形成,有力提升了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截至2008年,全国共有社区居委会成员42.2万人,通过换届选举,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居民走上社区工作岗位。许多地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一大批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进入社区干部队伍,这些专业人才在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社区禁毒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迅速,目前全国社区志愿者组织已达43万多个,注册人数2600多万人,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已累计达到3000多万人次,成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
五是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多样化格局进一步形成,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从实际出发,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立足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办了许多深受群众欢迎的好事实事,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这次会议命名表彰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就是近年来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创建活动成果的集中体现。借此机会,我代表民政部向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荣誉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支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一线的广大社区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几年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践,我们感到,搞好和谐社区建设,关键要做到五个“始终坚持”:一是要始终坚持服务居民、造福群众,把维护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三是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四是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内容、工作形式,拓展工作新的领域;五是要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形成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我们要坚持好这些经验,并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国的和谐社区建设才刚刚起步,目前已经达到的和谐程度还是低水平、低层次的。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为之努力,不断开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增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自觉性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对社区建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为我们的实际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现在我们谈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应该联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来理解,应该站在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社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的高度上来认识。
第一,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社区是体现民生、联系民生最突出最直接最具体的地方,政府关于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最终都要体现在社区、反映在社区。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动,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和流动人口涌入城乡社区,数以千万计的城乡低保人口、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离退休职工等困难群体生活在城乡社区,千方百计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满足普通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已经成为当前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一项紧迫任务。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居民群众创造安全、整洁、舒适、方便、祥和的生活环境,正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第二,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郑重宣告,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我们的伟大目标之一。现在距离这一伟大目标只有十来年时间了,社区建设虽然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实现这一伟大目标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一些城乡社区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不少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还未明显改善,一些居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不能及时有效得到满足;不少社区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特别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城乡社区是人民群众感受和认识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阵地和窗口,没有城乡社区居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没有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乡和谐社区作支撑,就难以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三,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要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国内外环境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多,特别是城乡社区因公共安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物业管理、干群关系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持续多发态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一再表明,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社区既是矛盾的汇集点,也是抓稳定的源头,只有把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才不会使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只有城乡社区日趋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坚实的基础。
第四,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社区是党在城乡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最终要靠社区去贯彻和实施;居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最终要靠社区去了解和反映。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并落户社区,随着离退休党员、流动人口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的不断增加,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群汇集在社区,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的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任务不断加重。我们必须主动适应这种变化,把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的设置形式,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