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次常委会议审议议题的安排,就“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审议、各位委员。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完成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目标,我们组成“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组,深入到9个乡镇和部分机关、学校、企业和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题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6年以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遵循“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坚持服务中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普法与治理并举,认真执行全县《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暨第三个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经过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完善机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按照“贴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传,培养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高台”的工作思路,及时在全县各乡镇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营造了浓厚的法德教育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开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软指标”、“软任务”,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的现象。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有欠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认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乡镇政府热、县直单位冷,条条部门热、块块部门冷”。二是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难以有效开展。至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及民营企业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
3、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局核定编制18人,实有编制10人。基层司法所的人员还没有完全充实到位,按照规范司法所建设要求,9个司法所人员编制达到要求的只有3个,尚有6个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够,缺编9人。
4、部分单位普法档案资料不规范。从调研的单位看,部分乡村及不少单位不注重档案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现有的档案经不起检查。
5、“五五”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我县目前普法经费标准今年虽已达到0.2元/人,但这一标准无论是与发达地相比,还是与“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满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时,各乡镇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经费投入,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印发资料、开展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和意见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层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监督、考核、验收机制。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调解工作要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司法机关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切实解决普法依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进一步强化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普法依法治理激励和保障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的考核机制。要适当提高此项工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比例,有效地解决领导重视不够、重安排轻落实等问题;二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预算标准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三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当前要解决司法局和乡镇司法助理员缺编的问题。与此同时,要加大对普法骨干和乡镇司法助理员的培训力度。
总之,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各级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模式,为建设法治高台,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