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群众上访事件,何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一桩本应合情合理的上访诉求,何以升级为阻挠、打砸进村民警和警车的群体性事件?
2011年9月至11月间,一个位于粤东偏远地区的村庄因其内部不断升级的群体矛盾被各路媒体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同时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地方政府的一块心病。乌坎村因“乌坎事件”而闻名,网络上关于此事的转发、跟帖数量曾一度接近10万。
旁观者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生活工作在农村,每天往来于形形色色的人群之间——村民、村干部、乡镇领导、县市领导,还有正在和将要在农村投资的老板们,他们常常为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之类的事儿苦恼不已,又常常忙着在村域经济发展、农村环境整治、村民幸福感提升等问题上苦苦寻找“平衡点”。
无论乌坎村离得有多远,发生在乌坎的事儿就像是大学生村官们的“身边事儿”。在他们看来,用几个“如果”或许就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新型农民”不在乎钱,更在乎“理”
湖南省湘乡市栗山镇西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曹杰曾果断辞去在上海的工作,回到家乡当大学生村官,现已留任。
在他的任上,没有少触碰敏感话题。仅“乌坎矛盾”中最突出的土地问题,他就触碰过多次。
“村子要发展,就得有企业进来,企业进来,不可避免要‘腾地’。”近3年,华鑫农业、海龙加工、祥福建材、栗之缘农业等农业项目一一落户西山村,每一件都有小曹的参与。
处理土地问题,小曹秉持的原则是“谨慎、谨慎、再谨慎”,凡重大事件均会召开党员小组组长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即便如此,关于补偿多少、拆迁安置的矛盾纠纷还是层出不穷。
那些态度尤为顽固、又有些不讲道理的村民最不好办,遇到这样的人,小曹只能用“笨办法”——一次一次不厌其烦地上门劝导,“多上几次门,态度好点,总能说动的。”
不久前,看到《人民日报》上有关“乌坎事件”的评论,小曹心想,如果乌坎的村干部能更懂现在的“新型农民”,或许事情“不会闹那么大”。
“新型农民”的影子可以从西山村一个顽固的老农民身上看到。老汉因为一个月没有收到订阅的报纸,竟一个人坐上小巴到县信访办把邮政局给告了。小曹当时愣是没看明白,“一个月报纸也就四五期,总共也就五六元钱,老爷子跑一趟县城来回车费就要十几元,自己还要受累,犯得着吗?”
老汉可不这么想,他告诉小曹,自己争的是一个“理”字:“为啥村里其他订报户都按时送到了,唯独少了我家?为啥让邮局补寄给我,他还不乐意?太不讲理了。”
打这事儿以后,小曹办任何事都讲求给村民一个“交代”,“办得成、办不成都给村民一个说法,为啥办不成,说明理由,该道歉的时候就道歉。现在谁家都不差那几个钱,关键你村干部办事儿得‘在理’。”
小曹说,西山村全村近年多个项目征地开发,未发生一例群众上访事件。
放低姿态,一天之内化解群众事件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邹岗镇香铺村党支部副书记喻峰从去年9月开始就一直关注“乌坎事件”的发展,好几次,他都忍不住想给乌坎村的村干部“支招儿”,“姿态放低些,再低些”。
喻峰觉得,如果在“乌坎事件”发生之初,当地村干部、乡镇干部就以真诚的态度为群众着想,多去村里找找“明白人”,多和村民沟通,或许就不会发生后来的群体性事件了。
回想自己过去工作的点点滴滴,喻峰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自己所在的香铺村就有过一次与“乌坎事件”类似的、但未能“成形”的“涉险过关”经历,“涉险过关”的偶然中透着必然。
那是一个机耕路修缮项目。村里好不容易筹集了8万元准备在年前新修一条机耕路,以方便村民来年的春耕生产。但机耕路建设一般是在原有道路基础上加宽,势必会占用部分农户的耕地。
被占用耕地的几户村民一开始并未多言,也没有要补偿,权当支持村里的公共事业。村里也在开工前专门组织所有相关村民召开了一次全体大会,外加两次村民代表大会,三会决定:所有资金均用于道路建设,不对被占耕地的农户进行补偿,其损失算作为村集体事业作出的贡献。
会后,相关农户还与村两委签订合同、办理手续。
万事看似“有理有据”,但在机耕路开工当天,部分签约农户竟“反悔了”。几户农户联合阻扰施工、打砸施工设备,他们说:“我们不要耕地补偿款,但村里必须支付青苗补偿费,否则不让施工。”
事情一出,村官喻峰与村支书兵分两路,一个到事发现场“安抚”,一个去村里“请人”。“安抚”的要领是放低姿态,倾听村民诉求;“请人”则是村委会早就埋下的“伏笔”。
香铺村早前在各个自然湾组建立过“村民理事会”,由湾组里那些知晓事理的“明白人”和说话权威的老族长组成,专门负责帮助村两委处理矛盾,并收集群众的意见与建议。
“明白人”一出场就效果明显。“你们这是干什么?这路修了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如果因为你们几个路修不成了,你们怎么向街坊邻居交代?说好了的事,还能反悔,以后怎么在村里做人?”“明白人”说。
事态稍有平息,村两委全体干部当天晚上就挨家挨户上门,与所有受损农户逐一沟通,“把老道理再重复说几遍,态度好一些,把邻居亲戚都叫来旁听。”一天之内,看似闹得不可开交、不可调和的矛盾就化解了。
农村更需要“阳光工程”
“如果村里有一套健全的民主公开制度、监督制度,‘乌坎事件’可能就不会发生了。”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街道朱庄社区大学生村官、主任助理翟雅楠虽然工作时间不长,但却深谙农村“民主监督”之理,她所在村子处理和预防村民矛盾的最佳方案是“阳光工程”。
把所有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都暴露在“阳光”之下,政务、事务、财务全部公开,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社区事务听证会议、社区工作者民主评议会议等。
公开的背后,是一整套自律与他律的“双重保证”。“社区办公室随时接待对公开事项抱有疑问的居民。”小翟介绍,居务公开还只是朱庄社区民主的第一步,社区目前正在大力促进另一项“阳光工程”——建立项目招投标平台。
最近一次,小翟参与开展了一次商铺招租公开投标会,标的是位于祥和桥北侧的门面房的承租权。
这次投标,不是一般的“宣传栏公告式”的公开,整个流程还请来众人监督。有纪检领导,有街道社区代表,有党员代表,还有村民代表,一切都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按规矩办下来的事情,哪怕说到天边,都不理亏。”小翟认为,基层农村比任何地方都更需要“阳光工程”。只有“阳光透明”了,基层干部在面对老百姓的诉求、拷问、监督时,才能“有理可讲”,“能解决的群众诉求就尽快解决;有些不合理诉求,就耐心劝说,晓之以理”。
反过来,倘若真能做到“阳光透明”,诸如“乌坎事件”之类的群体性事件就会自然避免。“一两个村民可能不讲理,但不可能每一个村民都不讲理。规矩、道理摆在那里,万事按规矩来,不可能出那么大的事儿。”翟雅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