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凡是使用农民工的企业,都要在每年年初根据其用工人数,按一定比例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果当年的农民工工资没出现拖欠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则返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果老板跑得没影儿了,我们就把保证金拿出来,作为拖欠部分的工资发给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