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汇报
推行公寓式管理等四项新机制全力开创流动人口管理新局面大仪镇位于江苏、安徽两省、四县市交汇处,扼守仪征市北大门,244省道线横穿东西,333省道线纵贯南北。今年我镇被命名为全国重点镇、江苏省94个重点中心镇之一,区域优势愈加凸显,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迅猛发展。
我镇共有各类企业258余家,目前外来打工人员达3000余人。外来人员的迅猛增多,在给我镇经济建设增添活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收入,达到“双赢”的同时,也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
为此,我镇结合“平安大仪”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来,镇域内外来打工人员刑事案件发案率以及治安案件发案率都压降至零,实现了“零犯罪”记录,为经济发展营造了优良的治安软环境。
现将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推行公寓式管理机制,提升外来人口管理实效我镇的外来打工人员主要从事
二、三产业,其中656人已办理了暂住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警企联合,齐抓共管,300余人在生活上接受公寓式管理。
(一)更新服务理念,强化外来人员管理。镇综治委统一部署,明确要求,镇派出所以开展警企“零距离”活动为抓手,对辖区每个企业都进行上门服务,对外来务工人员逐一登记、建档、拍照、发证,并发函到其户籍所在地进行核对。
要求每个企业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建立台帐,加强管理。
(二)完善管理措施,强化管理实效。镇综治委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公寓,对外来用工人员住宿实行公寓化、集中管理。
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公寓要准时关门,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凡外来务工人员有增减都要及时到各自所属警务区报备后,集中向上反馈。
我镇工艺制品二厂,有职工500多人,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近年来本地劳动力资源紧张。为确保企业发展,该厂不断引进外来务工人员,20xx年以来先后从安徽黄山、江苏涟水等地招聘100余名工人。
为解决职工语言交流障碍以及食宿等问题,保障职工保护权利,镇综治委建议该厂建立职工宿舍,并从打工人员的家乡聘请一名退休支部书记专门负责外来职工宿舍区管理。运作三年来,该厂外来职工工作安心,未发生一起因打架斗殴、物品失窃而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以人为本,实现企业自治。在推行公寓式管理的基础上,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镇工艺二厂去年又投入100万元为外来职工建成住宿、盥洗、食堂、开水供应间等一应俱全的一体化职工公寓,按照同一地区自由组合的方式,4人一个房间,使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整洁舒适的住宿条件,规范有序的管理吸引了更多的外来人员来厂就业。
每逢节日,食堂还为外来职工举办同乡聚会,改善伙食,慰藉他们的思乡情结。该厂还充分考虑到部分外来人员饮食习惯差异,添置了十余套灶具、炊具,单独开设了自助小厨房,外来人员可以自己做称心如意的饭菜。
此外,还添置了彩电、订阅了十余份报刊杂志,职工活动室也正在建立之中,极大地丰富了外来职工文化娱乐生活。通过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治,实行人性化公寓式管理机制,使企业切实做到“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家门”。
二、实行留宿报备制,夯实外来人口动态管理基础为加强夜间留宿于我镇的外来人口的动态管理,镇派出所要求各旅馆业业主每日23时前将住宿人员按住宿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至派出所进行微机录入,网上比对收集到的所有信息,并到每个旅馆对所登人员进行核对。同旅馆业主签订治安责任状,要求业主加强住宿人员管理,夜间一般不得外出,如有外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对沐浴业明确要求一律不得留宿,如果留宿必须报备至派出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今年以来,我镇两浴室先后发生两起手机和现金被盗案件,派出所通过住宿登记核查案发当日留宿于该浴室浴客的资料,排查有关人员,很快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一举破获两嫌疑人在外地盗窃作案40余起。
三、实行情报信息主导防范管理机制,紧扣外来人口治安防范管理关键镇派出所牢固确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信息收集和隐蔽力量建设,真正把尖刀磨快,提高主动进攻、准确打击外来人口犯罪的能力。注重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将警力和辅助警力推向社会面。
由于我镇处于两省四县交界处,且有三个集镇,每10天就有6天逢集,以往每到逢集,扒窃、诈骗、使用假币等现象屡有发生,去年以来派出所改变勤务运作模式,采用公秘结合方法,每到逢集日则安排一部分民警着警服,一部分民警着便装到街面进行巡逻。今年8月份的一个逢集日当场抓获了一名正在扒窃钱物的“四进宫”劳释人员,在集贸市场设摊的摊主和赶集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健全外来人口治安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在对企业外来人员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的同时,镇派出所还对散住于私房中的外来人员同样进行逐个登记、拍照、发函、发证。除按要求办理私房出租许可证外还同私房出租户主签订治安责任状,实行“谁出租,谁负责”原则,并要求户主加强对租赁人员的监督、管理,明确其为第一治安责任人。
明确要求社区民警对租赁地点实行定期、不定期、定时、不定时彻底清查,由派出所进行倒查,奖优罚劣。坚决杜绝外来人员以所租赁的房屋为据点进行各项违法犯罪活动。
两年来,先后有3名房主因及时掌握情况,提供线索受到派出所的奖励,1名业主因未能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登记,而被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