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是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加强党内监督是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在加强消防部队党内建设和战斗力提高的工作中,党内监督问题显得日益重要和突出。消防部队中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否有效提高,关键在于权力运行是否有良好的动力机制。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监督催生动力,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是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消防部队战斗力的内在动力。

所以,加强党内监督是新时期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内监督是党章规定的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严治党、保证消防部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

1998年,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第五章专门设置了“党内监督”一章,对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珍规定。其内涵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消防部队开展党内监督,是消防部队党组织为了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和服务办事水平,更好的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照党章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澡内法规,对消防部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一种监察、督促活动。

监督的重点对象是消防部队内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目的是保证消防队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空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我们的部队是一支执法的队伍,其特点是掌握着很大的权力。而这些权力都是人民赋与的,都应该通过监督加以约束,防止滥用。

因此,作为消防部队中的执法人员,如何运用好人民赋于的权力,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保证权力服务于人民,执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成为我们党内监督的内涵和目的。邓小平同志早就深刻指出“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

”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腐蚀灵魂,涣散人心,是当前影响我们消防部队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的最大障碍。如果我们消防队伍建立起了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对队伍内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权力形成了严密的监督制度,那么不仅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动机难以转化成为实际行动,而且会迫使他们不敢懒惰懈怠,无视同志们尖锐的目光,从而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勤奋工作、勤奋学习,以良好的素质形象和工作效能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所以党内监督既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制约,又是保证权力为民所用的有力推动。最近中央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要求我们要抓住两个《条例》贯彻的有利时机,围绕提高消防部队和党员领导干部执法水平能力这个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部队党内监督。

要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要求,抓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强化消防部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党章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机关党组织协助、监督职能。

党组织不对党员监督就是党组织的失职;党员不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就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党员监督是双向性的,每个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力,又有接受党组织和他人监督的义务。

消防部队机关党组织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还要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来增强党员干部的监督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完善互相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党内监督有法可依,但仍需结合消防部队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配套实施细则和一系列制度。包括对任用干部、重大决策的监督办法;落实重大问题决策知情权的具体规定;对包括所有党员在内进行严格监督的具体程序和具体办法;对配合人事机构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工作政绩考核和民主评议的具体规定等,以形成比较完备、互相配套、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

(三)、加强机关党的纪检工作。消防部队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能要求,强化机关党的纪检机构的监督职能,授予其相对独立的监督权,与上级驻派纪检组、监察室等形成合力。

要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把机关纪检工作列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要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纪检干部的监督能力,增强搞好监督的责任感。

总之,消防部队战斗力的提高是一种综合要求,只要我们认真自觉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必将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认同,保证消防队伍永远远离腐败的侵蚀,做到与时俱进,永葆青春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