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纳税服务是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系统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在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管理中服务、服务中管理。2002年我们提出在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到“四个到位”:即发展经济,认识到位;广泛宣传,政策到位;转变作风,工作到位;责任明确,追究到位。
省局将2003年确定为全省国税系统的“优质服务年”,广泛开展了以纳税人为服务对象的优质服务竞赛。全系统在办税服务厅等“窗口”设置“共产党员示范岗”、“共青团员示范岗”和“优秀公务员示范岗”,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
去年,我们专门召开了优质服务竞赛表彰大会,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作为省以下基层税务部门,在既不能擅自减税免税,也不能任意缓缴税款的情况下,如何支持经济发展?我们从以下三个层面制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思路:一要坚持依法治税,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要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高效、快捷地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今年,在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的同时,我们重新修订完善了《承办限时办结项目》,对确需依法行政审批的26个项目实施限时办理制,并提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十条措施,进一步为促进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吴碧莲副省长对此做出批示“省国税局所提出的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十条措施,是近几年他们在优化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经验的深化和完善,体现了省国税局党组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强烈意识。
” 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是税务部门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点,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不折不扣,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据统计,2003年,我们为全省各类纳税人减免税收及免、抵、退税13亿元,比2002年的9.45亿元增长38%。
为了切实落实好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省局提出全省国税系统必须做到“三个一”,即每一位国税干部都必须熟悉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都必须落实到每一户应该享受的企业。去年,全系统共为17户企业减免税收87万元,为9636名下岗人员减免税收126万元。
今年,我省有4212户达不到起征点的经营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涉农税收优惠,预计全年减免税收6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