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方针,紧紧围绕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中心,采取有效措施,结合《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今年,我乡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实现了全年未发生干部、职工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我乡年初制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安排,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进行管理。我乡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青河乡书记于利国同志负总责,分管乡长尤明忠同志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村书记税基协助领导做好工作的落实。同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述廉工作报告,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有关纠风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全国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精神及经典案例。具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深刻洗礼,行为上进一步规范,努力提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责任意识。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三、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形成良好的监督约束机制

我乡针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部位开展好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严禁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干部职工、特别是主管领导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形成了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干部、职工职务犯罪案件

为了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从而有效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我局做到了三个有机结合:一是将会议和实践有机结合;二是把我乡预防职务犯罪方案与《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有机结合;三是把预防职务犯罪与工作制度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和《黑龙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规定,加强对财政、土地、草原、干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执法不公和吃拿卡要行为发生。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自觉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廉洁高效。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罚没款“收缴分离”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至今为止没有发生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和怠慢来访及办事人员的不良行为,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五、存在问题

总体上来看,我乡的党风、政风、行风是好的,我们的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且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群众和全社会的关注。首先从熟悉层面上看,少数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熟悉不足;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力度还不够;重业务建设,轻廉政建设的倾向在个别人身上存在;第二,从工作层面上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够完善,监督不到位还存在,在学习教育方面有些流于形式;对行政执法、重点部位、重点环境的监督、措施还没有跟上。

由于领导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视,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全局干部职工全年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完成了乡上下达的目标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