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扫黄打非”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和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扫黄打非”力度的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坚持把“扫黄打非”工作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在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取缔非法报刊、清除互联网有害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开展专项治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堵源头,严密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我县深入贯彻省、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扫黄打非”工作的要求,把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我县“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来抓。为把此项工作做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局长及负责文化市场管理的副局长就做了专门部署,并在多次会议上提出要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对我县书店、复印店、音像制品店等场所进行严密查处,清缴整治,从源头控制非法出版物的流通;开展了封堵、查缴邪教宣传品和“藏独”非法出版物及一些诋毁和弯曲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三)建机制,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我县盗版音像制品充斥着市场,正版制品占市场份额小,一些“游商”或明或暗的销售点,兜售的都是非法音像制品,且占道经营时有发生。这些违法经营的势头若得不到遏制,将严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我县音像市场经营秩序,不健康文化信息威胁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给人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我县结合音像制品专项治理整顿,加强对管理人员、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场所负责人以及有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依法取缔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游商,从严治理无证摊点,切实加强音像制品进货渠道的监管,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严防、群防、联防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通过不断改进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音像制品经营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严查处,集中整治印刷复制业。印刷业一直是我县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来我们“机构不撤、力度不减、人员不散”,继续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巩固了专项整治的成果。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多年管理经验,积极探索规范管理新思路,对企业的印刷业务承接、验证、制版、印刷、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运输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在实践中建立和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杜绝各淫秽书刊、“口袋本”、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印制和流通。我县印刷业的“低、小、散”是导致恶性竞争和区域性制假的重要原因。近两年来,我们以“压缩总量,优化结构”为目标,采取了“提高门槛淘汰一批、联合兼并压缩一批、扶优扶强壮大一批”的办法,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县的印刷企业、复印店等进行分类处置,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规范管理。
(五)严打击,整治非法报刊、计算机软件、教材教辅读物、畅销书等各类侵权盗版制品。为确保在校学生不受盗版教材、教辅的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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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县“扫黄打非”办先后组织人员开展春秋两季中小学进校书刊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学校30多所,收缴各类盗版教材教辅读物1000多册。为确保我县书店、报刊市场、计算机市场的正常秩序,我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对全县报刊经营点、图书零售店、计算机销售店进行彻底清查,收缴非法报刊、书籍400多册(份).通过专项整治,我县报刊发行市场、图书市场、计算机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效遏制了非法违规产品的泛滥。
(六)稳发展,规模发展娱乐产业。近几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借助开办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等手段,采取直接或变相涉及色情、赌博等手段,侵蚀青少年健康身心。随着我县经济的蓬勃发展,歌舞娱乐场所迅速增多,从而增加了稽查队的执法管理难度。为了保证我县娱乐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审批歌舞娱乐场所时,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办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娱乐场所淫秽色情表演,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时段实施高密度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低俗淫秽色情表演、容留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惩治违法违规人员。经过我们的严密监管,逐步规范我县的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推动娱乐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据统计,我县今年“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车辆75辆,收缴盗版tvt压缩光碟2826本,盗版迷信书籍186本,口袋本、有害卡通画册25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