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以来的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各项政策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强化措施,整体推动,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

(一)建立了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第二次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三个社区均达到了市级和谐社区标准。完成了第六、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协调有关部门,每年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在县党校进行了培训。结合实际,不断探索,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2008年被列为全国农村社区试点实验县,2009年又被确定为农村社区全覆盖试点县,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公益事业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妇女与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等“一委一中心五站”,并挂牌全面运行。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2、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全县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年发放90岁以上高龄津贴15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