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一是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将扶贫开发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项目乡镇、村,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和各阶段应完成的任务及要求,使项目乡镇、村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阶段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二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项目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扶贫开发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落实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年终逗硬考核的机制。三是做好了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了项目规划群众议、补助办法群众知、项目建设群众办,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让群众充分了解了本村项目的数量、资金、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二)完善机制,强化管理

一是在全县实行了扶贫项目分级管理机制。县扶贫办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论证评审、组织协调、项目验收、技术培训和指导,督促检查扶贫工程质量和进度;县级各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专项指导;乡镇全面负责辖区内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