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的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为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效明显。现将今年2009年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贯彻落实迅速。为有效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我局成立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负责人任成员,机关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局纪检组长兼任局效能办主任),保证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到局党政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机构,推动了城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在年初即制定《泸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09年行政效能建设(三)创新模式,环卫作业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严格按照《泸州市2009年城市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中机械化作业达40%以上,城区保洁率、“五无一净率”98%以上。二是探索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待遇挂勾,在去年底在市环卫三所管辖小市片区试点,经过半年运作来看保洁质量明显提高,现着手在市环卫一所拟启动承包作业。三是加强市区城两级配合,主动与街道、社区协调,有效解决了16米以上、以下街道及社区结合部清扫保洁职责不明、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四)加强监管,维护城区路面环境措施有力。一是加大散装货运车辆加盖运输力度,制定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内建筑材料和废土废渣等易撒漏物质实行关闭运输管理的通告》,查处无证处置建筑垃圾和违章占道堆放90余件、道路污染60余件,减少了城区道路污染。二是加强洗车站(点)规范化管理,健全了洗车站(点)设置标准,对城区50家洗车站(点)实行分级(a、b、c三级)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