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民管局的积极指导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是前提,建设是核心,培育与监管是基本手段,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是根本目的”的工作方针,结合实际,创新理念,强化服务,加强监管,努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能,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

一、重点加强了社会组织信息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积极采集各社会组织取得的新成绩以及管理工作的好做法,在省网站累计发表信息645篇,其中上半年55多篇,被转主页4篇,信息发布量、点击率在全省排名在前10位。完成了《民间组织周刊》征订任务,有6家社会组织积极征订。有1篇反映民管工作特点的信息被《民间组织周刊》采用。继续贯彻落实“省档案管理办法”,整理规范了社会组织档案。

三、注重日常监管和服务,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必要保障。为使社会组织真正发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应有作用,我们首先从准入上把好第一关,严格按《条例》规定进行审核。上半年共受理申请21件,其中社团12

件、民非3件、综合6件;批准成立社团3个、民非2个;变更登记社团1个、民非1个。其次是以执法查处为突破点,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健康统一的平台。3月份,根据举报,我们联合公安、卫生等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对县城内一非法组织依法进行了查处,联合监管机制发挥了威力,维护了稳定,社会效果明显。

上半年虽然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农村经济协会发展规模和取得的社会效益与先进县、市、区相比差距较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活动比较缓慢;各业务主管单位与监督管理部门协作不够,打击非法组织力度不够。

今后,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是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民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策文件精神,选准突破口,找准结合点,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行政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检查监督力度,特别是财务监管力度,确保其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检查,考核等措施,突出抓好社会组织的场所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组织建设。

四是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八。一”社会组织拥军工作,动员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其中,把社会组织拥军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