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广告协会在国家工商总局党组直接领导下,围绕工商总局中心工作,坚持抓自律,促发展的方针,以服务为中心,取得一定成绩。

一、切实抓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为配合国务院整顿市场秩序的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整治虚假广告的工作重点,中广协在全行业开展了“中国广告信誉年----真实承诺我先行”活动(以下简称“信誉年”活动)和“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争创”活动)两项重大活动。 针对“信誉年”活动,中广协设立了举报电话,收到各地消费者举报电话、材料百余件,对待收到的消费者举报材料,中广协通过分类整理,部分送到媒体进行曝光;部分转交给地方广告协会,请其联系当地工商部门配合处理。

为使“信誉年”活动更加深入,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发出了《关于征集“中国广告信誉年一真实承诺我先行”主题公益广告招贴大赛的通知》,各地方广协报送作品共计237件,经过广告节作品评选委员会的评选,最后评出一金二银三铜获奖作品。 “信誉年”活动号召行业自觉抵制虚假广告,动员社会力量揭露虚假广告,对打击虚假广告、净化广告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1997年开始,中广协一直坚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并于1997年、1999年举行了两次总结表彰大会,在社会上和行业内产生很大反响。为了将此项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2000年、2001年中广协对“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作了深入细致的安排,在各广告经营单位自查和全国六大区互查的基础上,经各地广告协会严格初审,向中广协推荐了“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230家。

经中广协第四届执行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有218个广告经营单位获得“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称号。该活动全面推进了广告经营单位的制度建设,在广告行业已形成一定影响。

(二)针对我国广告经营单位数量多、规模小、资金不足、设备技术不足、管理不足、客户不足的弱点,为引导和促进广告企业结构的调整,引导广告企业规范化运作,尽快缩小与国际广告业的差距,中广协在全国开展建设“中国优势广告企业”活动,得到了业内的积极响应。26个省市广告协会推荐了供110家广告公司,现已初步核定49家为优势企业。

此类活动对于解决行业自身快速发展和入世挑战的压力,树立一批规模较大、实力强、经营管理好、服务水平高、信誉度好的典范,带动广告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推动广告行业的资质认定工作做了有意义的探索。 以上活动均得到各专业委员会及各地方广协的大力支持。

二、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是中广协四项职能之一,也是中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点。2001年中广协围绕“服务于会员,服务于行业”的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了解并及时反馈国家广告政策实施情况,作好政府与行业沟通的桥梁。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该办法规定“纳税人每一年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这一政策在实施中存在较多的实际问题,业界要求中国广告协会予以反映的呼声较高。针对这一情况,中国广告协会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了该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反映给了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对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了调整,使该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为行业的高理工作,完善组织建设

(一)会员的发展与管理是协会的组织基础,关系到组织的壮大以及行业组织在整个行业中的影响力。年初对会员单位进行了资格复查,2001年共发展会员91家,形势较好。

(二)成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就《广告中的比较与贬低的界定》进行了认真探讨。此委员会的成立为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为业界提供法律授助充实了基础。

(三)增设霓虹灯、电力、烟草、民航四个专业委员会,待民政部批准;起草《中国广告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加强对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使各专业委员会围绕协会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共同开拓中广协的服务功能,待讨论通过;为适应加入wto后竞争形势的需要和民政部对社团组织分支机构的要求,拟对广告公司委员会进行改组试点,成立“中国广告协会市场传播代理商委员会”,相关工作已在运作之中。

(四)年初召开了地方广告协会秘书长会议,共召开了三次执行理事会,就中广协重大工作进行讨论决策。

四、2001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行业自律如何切实落到实处,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协会服务职能发挥不到位,不够深入;

(三)有些工作没有经过充分调研仓促开展,预期效果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