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通过此次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再学习、再教育,我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有了新的认识、新体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础。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优良的传统之一。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我们要端正学习和工作态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服务人民大众为宗旨,总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用制度促进干警在执法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制度促进干警开展换位思考,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用制度促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客观需要。人民法院必须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