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这样一次大规模的会议,目的就是专题部署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落实措施,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到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来。刚才,智敏同志宣读了工作方案,等下,建斌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面对现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来,通过开展“三创四化”工作,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但问题仍然存在。这与县委、县政府今年在县城建识投入的力度不相称,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客厅理论”相距甚远。因此,我们必须直面现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适应城市发展、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城区人口、车辆增加迅猛。从人口方面来讲,我县城区人口近30万,而城市建成区面积只有10余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不足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近3万人。全县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猛增, 至20xx年12月10日全县登记在册的机动车达到5.8万辆,实际保有量达13万余台,较20xx年分别增长150%、170%,其中40%以上的车辆集中在城区。今年以来,每月新增汽车多达200多辆,自今年10月份县交警大队开通小车上户业务以来,在本县登记上户的小车已有400多台,摩托车更是成倍增长,中心城区车流量每分钟约60余辆,城区车辆分流压力非常大。一方面是人口车辆迅猛增长,另一方面是停车场、停车位建设等交通配套设施不足。城区现有公安交通部门登记管理的停车场8处,停车位609个,总量严重不足。一些停车位设在路宽仅为8米的道路两边,加剧了车辆通行的困难。交通秩序作为公共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当前,我县县城存在的一系列交通问题以及因其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等,与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准和要求还不相适应。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就是要通过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建立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从而优化公共环境和社会风气,最大限度的保障交通安全,保障城市道路最大的通行效率,实现人与交通的“和谐”、交通秩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 这已成为我们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树立*县形象、促进*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需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要素,是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根本要求。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客厅”理论,要把县城当作*县的客厅来建设,树立良好的*县形象,吸收更多更大的企业,商家落户*县,加快*县的发展。全县上下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创造安定、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我县县城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通“硬”环境不断改善。但交通秩序管理滞后,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交通“软”环境仍然较差,已成为制约“平安畅通县”创建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集中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加快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畅通高效、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势在必行。

(三)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良好的交通秩序体现的不仅是城市管理水平,而且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打造长株潭休闲后花园的发展思路,关键就是要通过环境的不断优化,提升县城的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作为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根本要求。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是全县“三创四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道路畅通无阻、车辆依规行驶、行人有序流通的良好局面。在集中整治中,要着力解决三个问题。即:一是着力解决车辆拥堵问题。尤其要解决在单行线与双行线交叉地段、十字路口和人车共用的巷道经常出现堵车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交通违法问题。重点解决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闯红灯、无证套牌、故意遮挡号牌、乱鸣喇叭、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行人不走斑马线、无视信号灯、随意横穿车行道,自行车、人力板车等非机动车乱穿乱插,特别是一些出租车野蛮驾车、强超抢会、见缝插针和公交车超速行驶、挤占路面、随意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问题。据统计,20xx年以来,城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达到1800余起,平均每天发生5起,这种状况,必须坚持扭转。要解决好三个问题,必须坚持“十条严禁”: 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闯红灯、严禁乱穿乱插、严禁随意横穿车行道、严禁故意遮挡号牌、严禁非法车辆上路、严禁随意鸣叫喇叭、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和向道路抛洒物品。

十条严禁能否做到,集中整治能否有效,关键取决于我们的信心、决心和气魄,取决于我们的观念、态度和斗志。为此,我们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做好三个方面:

(一)坚定整治目标任务不动摇。交通文明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要采取硬手段、强措施,集中整治,也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的实施。要通过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城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市民交通守法和文明意识,有效改观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局面,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市容市貌得到改善,群众出行更加方便,为创建省平安畅通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拳整治突出问题不手软。这次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是要集中解决上面讲的三个问题,做到“十个严禁”。必须从关键处着眼,从重点问题入手,举全力重拳出击,严格措施强势推进,迅速打开综合整治的新局面,确保短期有成效、中期有提高、长期能保持。同时,要认真研究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抓住整治关键环节不放松。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宣传,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信心和决心,大力宣传开展交通整治的措施和效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影视图片等方式方法,开展形象、直观、生动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增强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学生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培养他们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同时,要敢于报道整治中存在的一些“死角”和不文明现象,对一些典型案例、抗拒执法的案例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积极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氛围。二是着力规劝引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规劝活动,对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指正一起、规劝教育一人,不但要让被规劝对象明白自己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让其明白应该走哪里、怎样走,更要让其认识到道路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交警、城管要重拳出击,严处重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拘留。对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交警部门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四是落实长效机制。交警、城管、公安要严格落实“三联”(联管联防联创)工作措施,加强配合,整合力量,真正形成联动机制,切实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控与综合管理能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里成立了一个高规格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这次会后,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克服与己无关、畏难不前和敷衍塞责的思想,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把集中整治行动当作一场硬仗来打,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要将工作进度、时间安排、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要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做到每个单位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每一个细节抓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还要发动亲友支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真正形成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联动抓落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许多事情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大家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中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相互配合支持。对属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干,全力以赴干,想方设法地干好、干出成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共商对策,协调联动,决不能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对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矛盾比较集中、单个部门力量无法解决的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联合进行“会诊”,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市民解释清楚,创造条件争取解决;对工作中出现的疏漏,要积极拾遗补缺,迅速完善纠正。

(三)强化督查抓落实。县里面将按照整治工作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部门的履职情况,人员到岗情况全面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成效较差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严肃查处。

同志们,搞好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希望大家迅速行动起来,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为建设平安和谐的*县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