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 学校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负起登记制度,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四、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老师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在门卫处记录请假时间,学生证号,自行车号等。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部门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七、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课件下载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八、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九、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