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工会从2002年开始就在本系统内开展了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创建活动。7年多的实践证明,这项创建活动抓住了教育工会工作的关键,突出了教育工会工作的重点,规范了教育工会工作的进展,理顺了教育工会工作的关系,强化了教育工会工作的成效。创建教育工会规范化建设,也是一项富有活力的思想解放的实践,它开创了教育工会在新时期工作的新路

子和新局面。对于在教育工会领域里贯彻实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因而有必要对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思路和过程进行一些理性的总结和思考。

一、思想定位必须规范化

进入新时期以来,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学校的管理模式,教职工的利益需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对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应发挥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是新形势下对教育工会提出的崭新要求。为了适应这个要求,我们教育工会工作的思想定位必须要有一个全新的定位,其中的核心就是要积极地、主动地转变教育工会的角色定位。

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和延承,教育工会的地位普遍不受重视,没有得到它应该得到的正确定位。普遍的认识是工会就是组织活动,搞搞福利等,经常处于学校工作的边缘地带,致使教育工会工作偏离了《工会法》,偏离了工会工作的重心。这样的状态完全不能承担和胜任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角色。所以创建规范的教育工会工作机制,首先必须使教育工会在学校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进行规范性的正确定位。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教育工会在学校工作中的任务和要求都是有十分明确的界定的,是举足轻重的,是学校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所以规范教育工会工作在学校整体工作的正确定位是教育工会在学校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独特的作用的关键,只有首先规范了思想定位,教育工会工作才能师出有名,才能名正言顺,才能顺利成章,才能有位有为。7年前,当我们在思考将教育工会工作纳入规范化机制运作时,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思想定位问题。实践证明,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从根本上真正确定了学校工会的正确定位,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为此,我们在全市教育工会工作会议上广泛地、深入地、反复地宣传《工会法》,宣传上至中央下至省市领导有关教育工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讲话,我们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合和机遇,进基层学校为教育工会的思想定位进行宣传。因此,我们在开展各项工作中都能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教育局领导开会时,也经常讨论教育工会工作,给予我们许多卓有成效的指示和全面的安排部署,使**市教育工会工作能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

二、组织建设必须规范化

三、工作运作必须规范化

**市教育工会工作运作的规范化建设突出表现在找准切入点,突出着重点,创新工作的思路上。“切入点”和“着力点”最能实际地体现工会工作的运作状态和运作效果。因此,我们十分注重抓基层工作的规范化,以市教育工会工作的规范化来带动基层工会工作的规范化,以市教育工会工作的规范化来规范基层工会的工作运作。

我们分析并归纳了我们基层教育工会工作的基本内容为:保障民主权益、反映职工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培育职业道德和服务职工群众等五大方面。这基本的五大方面就是我们工会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规范了这五大方面工作,不仅市教育工会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查,有章可评,有章可议,而且基层工会工作也顺理成章地纳入了规范化的运作之中了。

例如“保障民主权益”这一方面,我们就为此强化和细化了有关要求,明确规定学校工作的重大决策,均需交由教代会充分讨论评议并付诸表决。绝对不能走形式。我们还要求教代会在讨论评议时要有明晰的发言记录。这样的评议既体现了评议的过程,又突出了评议的实效。把“保障民主权益”这一方面的工作真正做实做出了成效,才能真正体现出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而这个体现就是在规范化思想的指导下得以体现和得以落实的。这就保证了“广大教职工是

学校的主人”这一理念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落实。再如校务公开也是教代会行使的权利。在规范化思想的指导下,我们要求教代会参与人员在审查学校财务账册单据时必须有一份明晰的综述和分类记录以及最终的评议意见,而不是一看了之的走过场。这些规范的运作都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权益,使教代会真真切切地体现了主人翁当家做主的地位和作用。

工会工作任务繁重,它涉及面广,涉及项目多,它既有传统意义上的教职工维护自身福利权益的工作,它更要能体现教职工当家做主的明确地位,因而如果延用原有的传统的思路和方式方法是无法适应新时期对工会工作的要求的,因而必须在它的工作运行中构建新的平台,才能开创出崭新的工作局面,这就是规范

工会运行机制所给我们的启迪。

四、评价机制必须规范化

评价机制既是一个导向更是一个监督。要使教育工会的工作真正达成规范化,就必须在评价机制上也注入规范动力。

传统的评价是模糊的,又缺乏可操作性,说好说坏全凭印象。**市教育工会提出要规范评价机制,即要让评价真正起到引导、监督、激励的作用,因而它必须是明晰的、公开的、全面的、客观的、真实的和可操作的,是可以经得住各方面检查的。

为此,我们设计了较为完善的《**市教育系统工会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细则》,《细则》按照教育工会工作性质和特点分为六大类,分别是“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维护保障”、“财务经审”、“教育教学”和“其他”。《细则》基本涵盖了教育工会工作的所有方面,既显示了它的全面性又突出了它的特色性;在每个大类中还细分了考核的内容及措施,设置了具体的分值以及评估操作的步骤。这就将市教育工会及基层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运转的评估真正做到了有据可查,有例可查。哪一个环节或哪一个细节上有了问题或有了瑕疵,都会在评估中显露出来;基层工会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不足,哪些可供经验总结,哪些可作教训汲取等,都会在考核条目及考评上得到反映。再加上这份细则绝不是考评人员仅凭汇报就能下的结论,它是在许多可查可数的原始资料上得出的评估,因而它是真实的、公正的,是经得起各方面验证的。而所有这些成果,都是由于规范了评估考核而得出的。这就充分显示了规范化评估考核的威力,通过规范化的评估考核真正起到了规范工会工作的运行,最终使《工会法》真真切切地得到了落实。

七年来,我们**市教育工会尝试了创建走规范化的工作的道路,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这样的规范化运作,学校党政领导认可,职工满意。因为,规范化的运作机制体现了以服务职工为目的,以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为目标,以创新的工作方式为契机,以强化基础工会工作机制为关键,以建设和谐教职工之家为载体来加快基层工会工作思路和方式的转变和调整,使之在新的起点上,谋划出了新思路,抓出了新举措,创出了新天地,实现了新作为,使工会工作实现了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