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文章作者:bjzhangjie1010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7月3日21:4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根据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对其形成的原始价值进行计价入帐。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投资者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