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一组数据虽然有些陈旧,但一样说明问题。2002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数居冠的是广州市,一年有1913人死于车祸。

北京第二,死亡人数为1499人。其次是上海,1398人。

过千人的还有青岛(1345人)、成都(1299人)、天津(1218人)、深圳(1157人)、重庆(1076人)。那么,夺去人们生命的“杀手”隐藏在哪里?从肇事主要原因分析,8种驾车行为最危险,造成的交通事故最多,分别是:超速行驶;违章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违章超车;酒后驾车;违章会车;逆向行驶;纵向间距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