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

 乙方(学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学校学习及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全面负责实施对乙方的教育教和管理,提供相应的学习生活条件。

 、教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考试考核合格的乙方颁发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乙方在校表现、考试考核成绩及用人单位需要,分期分批安排乙方实习。

 、根据当地物价局批复标准收取乙方在校期间的各种费用。

 、负责告知乙方和乙方家长学校及班主任的联系电话,做到相互联系。

 、对乙方在校期间的违纪行为实施惩戒。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努力学习甲方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管理守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杂费等费用。

 、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合法利益。

 、服从甲方教学计划中所安排的实习活动,遵守实习规则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

 三、乙方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甲方不安排实习。

 、考试、考核不及格经补考仍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者。

 、因违纪受处分、毕业时仍未能解除者。

 、安排实习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者。

 、因健康原因无法上岗者。

 、实习期间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四、因甲方原因不能安排乙方实习,甲方退还全部学费。

 五、本协议自乙方入学之日至乙方毕业时有效。

 六、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履行协议时,协议自动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保存,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章)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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