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1


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分析

最近几年农村社区建设放缓之后,农村青年宅基也一直没系统规划,造成农村青年住房建设有些混乱,也给我们土地等部门执法增加压力,为后续乡村振兴工作积累矛盾。这个矛盾还在继续,无法回避。

中央提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要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那就要求我们在农村社区建设上要突破,我们可以结合这次村庄规划,规划建设农村青年社区,把适婚青年安置进来,逐步吸引原来村居想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户腾退现在宅基入住。不可贪大求快一刀切。新建社区,要想象到2035年农村什么样,要考虑村落怎么布局,社区如何配套,燃气要通、暖气要通,污水要收集处理。这样通过10几年逐步推进,多年来矛盾就会得到解决。这些年我们在现有村居上干的美丽乡村推进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难、厕所改造难等问题都得以解决,这些都是系统工程,单项推进效果不好,这都缺乏深厚的群众基础。建成社区要布局科学、设计合理、质量优良、产权清晰、配套齐全、管理完善。

到2050年,通过30年时间的努力就能彻底循环完成,中央提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也会全面实现。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2


第1篇:农民宅基地转让合同

农民宅基地转让合同范本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民宅基地转让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完全自愿将自己位于濮阳市胜利办辛庄村其中一份宅基地有偿转让给乙方,甲方夫妻及其他亲属均对此无异议,现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及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坐落于濮阳市胜利办辛庄村南侧,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长宽:共________________米。

二、转让金额: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定金壹万元,其余款项拾玖万元15日内支付。

四、产权归属:

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协调和处理:

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

2、乙方已翻建的房屋,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3、对于土地应按照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

4、如甲乙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

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与甲方无关。该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

八、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农民宅基地转让合同

这个网站农民宅基地转让合同范文很有深度,希望可以助您一臂之力。

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为_____________ ,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平方米;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___。

三、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___。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___。

四、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

该价格不包括转让产生的契税、和该宅基地过户等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

六、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产权、使用等作了详细了解并已知悉。

八、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___万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___万元。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往来通讯方式如下:

甲方:___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___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3


某市农村宅基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20.5.22)

尊敬的红江厅长、海生处长,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代表平泉市四个班子,诚挚欢迎省、市领导来平泉指导农村宅基地工作,我们将以这次调研督导为契机,按照大家提出的意见和领导指示精神,梳理问题、完善不足,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

平泉市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辖15镇、4乡、1个街道办事处,有241个行政村、11.7万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36万人,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县。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83.4万亩,签发《合同》99788份、颁发《权证》98250本、占应发量的95.2%,计划6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2018年底,我市高质量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环节任务,探索建立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等多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今年一季度,我们与平泉农行、中农信达合作建设“农村经济综合服务平台”,计划6月份开启农村“三资”线下线上远程服务。

按照要求,我市于2019年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职能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近期工作情况如下:

一、职责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8〕54号)文件精神,在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导农村宅基地布局、分配、使用、流转、管理等改革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今年4月2日,市编办出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平机编办〔2020〕10号),明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4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农村宅基地有关档案资料移交市农业农村局,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3名划入农经办,局机关配置2名行政(参公)身份人员从事农村宅基地执法,共5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冀农字〔2020〕1号)精神,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深化乡镇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20〕13号)要求,我们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执法职责下放各乡镇政府,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依托审批服务大厅多部门联审联办,各村助理或村会计协同乡镇开展宅基地管理与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宅基地矛盾纠纷和违法行为。

二、业务开展情况

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工作顺利开展,转发部委、厅局文件5个,网络培训乡镇、村组干部562人(次),督导乡镇、村组开展宅基地摸底调查2次,核实农村宅基地115420处、面积55758.92亩。其中,一户多宅的农户有20183户,闲置宅基地3481处、面积1595.95亩,长期无人居住住宅6739处、再利用住宅820处,出租给他人用于日常居住的有705处,用于发展民宿经济、乡村旅游、养老、康养等项目79处,出租给企业、个人用于仓储、发展手工业等用途29处,其他用途住宅7处。

目前,我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设置了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内容,集中保障80个中心村的宅基地用地指标,梳理出893户农民需要新批宅基地、占地267.90亩。我们起草了《农村宅基地与农房管理办法》,以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为基点,通过指标腾退、易地搬迁、流转交易、股份合作等方式解决不同乡镇、村组之间宅基地布局和指标需求不平衡问题,通过“五类”村庄规划保障宅基地合理审批和实现农民“户有所居”问题。现在,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征集意见。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文化、继承或建新未拆旧等原因,我市农村一户多宅、闲置农房(宅基地)、超标准占地建房等现象还存在。调查发现,我市因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户数占农村宅基地总数的17.5%;因易地搬迁、子女婚嫁进城购房形成的闲置农房(宅基地)占农村宅基地总数的8.9%,闲置和空置面积占宅基地总面积的6.1%。这些相对于893户农民需求新批宅基地,指标紧缺和闲置浪费问题还很突出。由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容易且无价,农户取得宅基地后,对应户籍人口全部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现象突出,农房搁置多年无人居住,个别已不符合安全标准、形成危房。但是,在空闲宅基地(房屋)退出、翻建、流转过程中,因当前宅基地政策制约致使农户和村组粗放管理,造成荒废。农户向村组集体申请批建宅基地容易,但是村组集体收回宅基地政策依据不足,更无法参与宅基地拆、迁、占产生的增值收益,导致农村宅基地财产性能体现不充分和集体所有权的“虚置”。所以,农村宅基地闲置利用和有偿退出将是我们下步农村资产盘活的重点,也是探索推进“中心村”建设和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心。

四、下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和乡镇农村宅基地机构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利用考察学习、培训指导、联合办公等方式提升业务素质,通过健全机制、示范引领、创新服务等方法强化办事效率,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针对农村宅基地改革利用,我们探索打破原来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束缚,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集中保障80个中心村建设,在维护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及房屋财产权的基础上,打通宅基地所有权限制,破解返乡创业和“新民居”建设难题,拓展宅基地(农宅)流转和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技术、人员进入乡村、服务“三农”,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4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逐步提高,加上人口的增长、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新建、翻建住宅成为农村现阶段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是,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非法占地、不按统一规划擅自建房等各种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的局面。呈现出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规划不到位。近年来,各镇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但是村庄规划执行相对滞后,许多村民建房随意性强,多数选择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道路两侧建房,哪里地势好、交通方便就在哪建,致使部分村庄房屋横竖不齐,朝向不一,杂乱无章,村内道路七拐八弯,阻碍交通并且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且,该县镇、村两级普遍存在历史债务包袱重,村庄规划资金的筹集十分困难,主要依靠省、市专项资金划拨和县级投入。由于投入不足,导致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偏低。

(二)建房占用耕地现象比较严重。现在农村部在搞道路“村村通”工程,一些或穿村而过的硬质水泥路两侧都是耕地或者是基本农田。一些农民把建房地点选在水泥路边,导致公路、村道两旁部分耕地被占用。一些地方为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合法化”,通过规划修编调整改变了耕地性质的做法,部分耕地在这种不知不觉的蚕食中消失了。

(三)“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明显。新建住宅不断向村庄外围延伸,有的地方在道路沿线搞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民住到这些所谓的新农村集中居任点,有些是“小产权房”。而村内旧宅又不拆除,大多为破房、危房,无人居住,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一些农户在集中居住点建了新房不拆旧房,“一户多宅”现象比较普遍。

(四)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国家对农村宅基地实行无偿划拨,一部分村民就钻法律的空子,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主要表现是部分村民在宅基地批准后,用宅基地建小型工厂、商业房、农家乐等,还有一部分村民借宅基地之名搞房地产开发,这种情况主要见于城乡结合部和集镇所在地,以农村宅基地的名义申报,统一建房,向社会出售,或者未经批准,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占用大量土地建住宅向社会出售。通过这些方式,村民、集体可获得高额利润,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五)建房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由于该县农村建房行为点多面广,基层单位力量较为薄弱,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巡查力度有待加强。面对众多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力不从心,与新形势下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六)用地规模不足,难以满足农村宅基地使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村民需使用宅基地建房,因我县山多地少,原宅基地多属山边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农田的条件下方可申请农村宅基地,而目前用地规模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农村宅基地需求。

(七)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严重不足,管理效率低下。广宁县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基本为2-3个,但在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任务繁重,缺机构、缺编制、缺人员、缺设备,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相对薄弱,导致办事效率低下。

二、关于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虽然已经出台了《土地管理法》等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的规定,但比较宏观,操作性不强,建议上级部门制定出台可操作性、指导性强的有关加强农村宅基地、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指导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强化各级监管责任,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二)建立严格的宅基地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一户一宅”、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堵疏结合,加强村庄建设管理,增加农村建房专项用地规模,保障农村宅基地建设需求。对村民建房用地切实加强控制管理,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结合旧村改造,鼓励村民拆旧建新,严格控制村民超标准用地建房。

(三)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对一些违规建房、占用耕地建房的,一经发现,立即查处,按照镇、村“六项规定”进行处理,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该罚的就罚,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加大处罚力度。探索对违法占地的简易处罚程序,从法律角度予以规定,对初期的违法建筑物可以先行强制拆除,以防违法占地建房既遂后难以执法。发挥镇、村级监管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对乱占与滥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国土、住建、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议省、市加强对执法车辆、执法仪器设备等投入,使违规建房的现象能够早发现、早处理,从而可以减轻工作的压力和阻力,促使村民建房进入规范化的轨道。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大力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镇、村干部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教育,进一步引导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房意识。

(六)增加用地规模,编制科学合理的村镇建设规划。为适应城镇化建设需要,坚持集约化、合理用地原则,强化宅基地规划管理,规划是龙头,是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础,将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旧村庄为依托,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地,合理布局公共设施用地、生产用地、道路用地和宅基地,因地制宜,制订科学合理村庄发展规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科学预测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总纲,主动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完善编制优化村庄土地利用规划,从严控制农村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用地的规模与布局。

(七)增加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编制,同时加大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所日常工作效率。

为广宁县的国土资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队伍和技术保障。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5


宅基地更换立据

光辉村摇前:孙春旺、涂宗汉两户,双方各有地基一间,分为甲乙两方,甲方孙春旺原上屋老厅、下厅、横厅一间,乙方涂宗汉原土库,生产队分给一间,甲方孙春旺因拆旧建新,要求与乙方涂宗汉更换土库一间地基,孙春旺现将下厅横厅地基一间互换。

特立此据为证,经双方同意后签字有效,永远不得反悔。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