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购销合同1


电动车规范管理知识问答

1、电动自行车重新换领新式号牌时间是2019.11.10至2020.5.9,是或否?

答案:是

2、电动自行车上快速路主路,对或错?

答案:错

3、电动自行车不走机动车道,对或错?

答案:对

4、电动自行车不骑车载人(除12周岁以下),对或错?

答案:对

5、市民通过“福州交警”微发布,“e福州”、“福州交警”APP预约前往换牌点换领新式黄、蓝号牌,是或否?

答案:是

6、电动自行车上高架桥,对或错?

答案:错

7、电动自行车初次申领新式号牌,可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办理黄色号牌,是或否?

答案:是

8、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隧道,对或错?

答案:错

9、电动自行车不手持通讯设备骑行,对或错?

答案:对

10、电动自行车可以逆向行驶,对或错?

答案:错


电动车购销合同2


新能源电动车产业调研报告

调研背景: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只有通过国家3C认证即“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才是新国标产品。对于未通过国家3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同时新国标出台后,将把电动两轮车区分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前者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严格限制。后者属于机动车,需要驾驶资质、车辆上牌等。7月8日到12日,先后赴浙江台州、江苏无锡调研了立马车业、奔宝车业、博大车业、绿佳车业、盘龙车业、铃派车业等整车和配套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向其了解企业目前发展情况、当地电动车有关政策、新国标政策落实情况、企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政策建议等。现详细汇报如下:

一、当地电动车产业发展情况

浙江台州与江苏无锡两地电动车产业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末,主要依托雄厚的摩托车产业基础转型升级而来,经过多年发展,凭借着完善的配套产业链和成熟的五金制造业基础,一跃成为国内主要电动车板块。其中台州在电动车方面拥有5个“全国第一”。

一是塑料覆盖件产销全国第一:台州塑件企业有60多家,是全国最大的电动自行车塑件生产基地,为全国的整车企业输送80%以上的塑件;

二是电摩类产销全国第一:享有“中国摩托车之都”之称的台州为电摩类产品打下了深厚的根基。经过多年的发展,台州板块已成为电摩的代名词,每年产销达到600万辆以上,位居全国第一;

三是电机、电控产销全国第一:台州拥有圣威、金宇、九洲、王威等为代表的40多家电机厂,每年产销达到1000多万台,位据全国第一;

四是成套减震产销全国第一:台州拥有60多家减震厂,其中名震减震器、齐力减震器在行业内都是响当当的品牌。仅名震减震器一家在电动车行业就达到了30%—40%的市场占有率;

五是整车零部件制造占有率全国第一:台州电动车板块历有“零配件制造基地”的美誉,凭借台州在电机、控制器、塑件、车架、轮毂等配件在市场上极高的占有率,台州在整车零部件制造占有率位于全国第一。

2018年台州入驻立马、绿佳、优狐、绿驹、五星钻豹等整车及配套企业200余家,年产整车600万台,产值规模150亿元。无锡拥有整车及配套企业400多家,其中获得3C认证证书的企业有100多家,整车产量占全国产量20%。拥有雅迪、新日、小刀、艾玛、新大洲等国内十大品牌,产业配套齐全,成为业内公认全国三大电动车产业高地之一。

二、当地电动车行业现状

(一)政策执行情况

新国标政策落地以前,台州执行的是本地管理政策,主要参照摩托车执行,包括上本地电动车专用牌照、不戴头盔罚款、不遵守交通规则扣车等。目前当地群众已经基本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电动两轮车、三轮车全部上牌、骑手全部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等等。两地的新国标政策还未真正执行,上机动车牌照的电动车主要存在于厂家展厅中,街上还未见到。

(二)企业政策应对情况

通过与众多厂商交流,台州电动车企业最多时有400多家,近两年经过优胜略汰及新国标政策影响,还剩200家左右,其中仅有不到100家企业通过了国家3c质量认证,10家左右获得了电动摩托车生产资质。由于申报生产资质需要完善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和规范的财务报表,耗资巨大(一级资质需要2000万元左右、二级挂靠资质需要1000万元左右),多数企业无法承担如此高昂的费用,因此无法获得资质来生产国标车。对于无法获得生产资质的企业,还在继续生产非国标车,获得生产资质的企业,由于新国标政策还未真正执行,他们处于观望状态,产品方面根据市场情况同时生产销售国标车与非国标车。

三、通过调研发现的问题

(一)电动车销量减少

一是由于新国标产品与非标产品相比技术规范、手续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成本增加20%左右,售价提高。二是新国标产品需要办证上牌,部分消费者不符合驾驶资质或不愿办理相关手续,取消购买计划。三是过渡期内部分地区新国标产品与非标产品并存,新国标产品购买力没有非标产品强。今年总体来看,对于销往郑州等政策执行严格城市的产品,销量与往年相比降低70%左右,对于政策执行不严格的城市销量降低30%左右,预计全年总体销量降低50%左右。由于销量减少,企业库存增加,只能减产应对,可能会导致全年经济数据下滑,职工收入减少。四是产品竞争力有待加强。虽然我县配套企业可以生产大部分的电动车相关零配件,但同台州、无锡相比,部分零配件生产、研发水平较弱,生产能力相对有限,远远不能满足现有整车生产企业需求。目前我县电动车产业还处于简单的组装加工阶段,没有产品设计能力。

(二)缺少配套的地方政策

虽然新国标已经开始执行,但是各个地区还未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目前新车上牌时,需要统一到市级交通部门上牌,县、乡部门没有上牌权限。由于电动车续航里程较短,消费者如果在乡镇购车后,续航里程根本到达不了市里,到市级部门上牌不方便也不现实,对于消费者如何在家门口完成上牌办证等一系列流程,缺少相关指导办法。

(三)宣传教育需要加强

电动车是群众使用频率最高的工具,但是他们对于新国标政策的知晓程度还不够高,不懂得国标车与非国标车的区别,在购买产品时不会主动购买国标车,市场推广难度较大。

(四)政策迟迟没有落实到位

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一直没有真正执行。已通过国家3C认证企业,上市的产品符合新国标标准,部分企业没有通过国家3C认证,仍在生产上市非国标产品,目前市场产品处于鱼龙混杂状态,由于新国标产品成本较高,购买力没有非国标产品强,严重损害正规企业利益。

(五)低速电动四轮车政策缺失

低速电动四轮车作为电动自行车和新能源汽车之间的有益补充,由于操作简单,使用门槛低,深受市场欢迎。市场规模极大,由于缺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低速电动四轮车多为无牌无证驾驶,导致驾驶人的驾驶水平良莠不齐,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事故后,交警部门难以进行责任认定。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低速电动四轮车的有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市场上的低速电动车企业全部没有生产资质,在一些重点城市,低速电动车被一刀切全面禁止上路,企业只能在监管较松的三四线城市寻求市场,产能不能充分释放。低速电动四轮车产业正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如果没有政策扶持,很难发展壮大。

(六)招商引资难度进一步增大

一是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目前国内电动车企业的龙头企业在全国各地的生产布局都已完成,没有投资计划;部分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需要进行新国标资质认证,资金压力较大,无法对外投资扩张。二是沿海地区优势增大。以往沿海地区由于土地紧缺,企业看中内地土地资源优势,愿意到内地投资落地,随着近年来沿海地区大规模开展填海造地,大力发展工业新区,土地资源不断增加,成本大大降低,再加上沿海地区成熟的产业基础、完善的配套设施等因素,内地的竞争优势再逐渐缩小。有企业负责人告诉我们:如果沿海地区早几年重视新区开发,我们也不会选择到内地投资。

(七)产业规模有待进一步壮大

一是电动车产业体量规模还不够大。台州有200多家整车及配套企业,无锡有400多家,两地汇聚行业前10位企业,无论数量和规模都要大的多。二是配套能力有待加强。台州是中国模具塑件之都,无锡拥有完善的车架、电池等配套体系。我县配套企业零配件生产、研发水平较弱,生产能力相对有限,远远不能满足现有整车生产企业需求。如电机产品只有立马电动车能够生产,控制器、电池、减震器、轮胎等主要零配件项目还未引进。

(八)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

一是融资服务环境有待优化。根据部分企业反映,银行缺乏对于企业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门槛较高,手续繁琐,审批周期过长。电动车行业主要通过订单生产,是一个特别需要依赖流动资金的行业,如果资金链断裂,企业就不能生存下去。在企业第一批贷款结束、第二批续贷过程中,缺少“快审快批”的绿色通道,一旦某项手续缺失,就会造成审批不能通过,无法继续使用贷款,从而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

二是政务服务环境有待优化。主要表现在个别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缺少积极主动上门服务的措施办法,部分行政收费项目标准不明确,随意性较大;管理意识大于服务意识,缺少敢于担当的魄力和精神。个别企业反映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企业发展。

(九)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同沿海地区相比,我们的高素质、高技术人才较少,对外依赖性强,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立马电动车、绿佳电动车的总部拥有完善的产品开发、检测设备。由集团总部负责研发设计电动车款型,成熟以后,交由国内其他基地进行生产加工,因此高技术人才多集中在总部集团。另外虽然我县已经建设了电动车检测中心,但建设标准不高不能满足企业使用需求,多处于闲置状态。电动车研发中心还未建设,制约我县主导产业发展。

四、下步电动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

(一)做好新国标政策的执行与落地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新国标政策的解读,尽快研究出台承接政策落地的相关细则,明确车辆上牌、办证、保险等事项的办理流程、责任部门,建议将此权限下放,由乡级政府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使此项政策更加便民。

(二)加强政策的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台、网站、微博、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新国标政策及配套措施,让群众充分知晓此项政策;出台电动车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明确电动车有关行车规定及处罚标准,做好群众的安全骑行教育。

(三)研究出台低速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

不管是从行业发展管理方面,还是消费者需求方面,低速电动车合法化都势在必行,建议尽快完善低速电动车管理,出台标准,对于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核发正规新能源车牌照,纳入交通管理部门监管范围;对于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几年退出计划,发放临时牌照,逐步淘汰。

(四)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企业普遍反映人才招聘困难,主要原因在于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跟不上,人才难以在本地安心工作,建议加快推进道路、线路、雨污管网设施建设,尽快启动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全面推进产品孵化中心、创意设计展示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及配套学校、医院、宾馆、专家公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抢抓行业洗牌机遇承接项目落地

新国标政策实施后,相当一部分技术含量低,适应能力差的组装型的整车企业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提升自身研发、生产水平,无法获得3c认证和生产资质,最终将被淘汰。一是建议由政府出面,与具备生产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合作,成立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园,打造独立品牌,以此申报国家3c产品认证及生产资质认证。借此积极吸纳没有资质的众多中小电动车企业入驻产业园区,通过挂靠方式开展生产合作,从而增加当地税收和就业。二是鼓励众多中小企业合作出资,组建母公司,完善相应的生产和检测设备,以此申报国家3c产品认证及生产资质认证,进行贴牌生产。

(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同国内主要电动车生产基地相比,本地的电动车产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需要继续扶持培育。由于本地的人才、交通、环境、产业基础等优势都不突出,唯有营造宽松、高效的服务环境,才能留住企业。一是加强融资支持。出台中小企业金融扶持办法,降低审批门槛,提高审批效率,开辟续贷绿色通道,延长贷款年限。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出台客商服务办法,将企业入驻以后涉及到的各类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明示,制定手续办理流程图,简化、合并手续办理流程。三是严格兑现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政策。

(七)完善、拉长与增厚产业链环节,推进产业链当地化

建议采取“一个基础,三大步骤,一条主线”的主导思路推动产业发展。“一个基础”是要巩固电动车产业集群在车身车架等主干部件上现有优势这一基础;“三大步骤”是指第一步发展四大电动车核心部件,并且是以电机为先导,依次向电池、充电器与控制器发展,第二步向基础部件和相关部件拓展,第三步向检测设备、模具、焊接设备、涂装设备等电动车行业的装备制造环节延伸;“一条主线”是以完善生产者服务为主线,即在巩固基础、实施三大步骤的同时全程推动各类专业化生产者服务的升级,提升完善印刷包装、产品设计、广告宣传、物流运输、营销管理、融资等各种配套服务。

(八)建议抱团取暖,整体发展

由于电动车资质申请具有一定的门槛和规模要求,对于电动车行业内的一些中小企业而言,取得准入资质并不容易:按照《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及工信部《进一步完善摩托车准入管理事项》的通知,新建独立法人的摩托车企业,“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具备年产两轮摩托车30万辆的生产能力,产品研发机构设备投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同时,企业还需要申请国家3C产品认证。此项认证需要对企业生产的每个款型进行认证,由于本地生产的都是电动摩托车款型,且单个产品认证价格不菲,在15万-20万之间,这样的认证费用对于规模性企业尚可接受,但是对于一些小厂来说,压力巨大。建议对于没有获得资质的中小电动车生产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符合准入门槛的电动车生产公司,完善相应的生产研发设备,以此申报生产准入资质和国家3C产品认证,各中小企业挂靠该公司进行贴牌生产,确保本地电动车产业整体稳定发展。


电动车购销合同3


电动车停车棚充电安全须知1

为规范电动车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确保充电安全特告知如下:

1.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充电人员不得更改线路开关等充电设备,若因私接插座及一坐多冲现象引起火灾及其他伤害由车辆所属人员自行负责。

2.电动车按规定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后不得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其他业主充电。

3.在充电前应进行安全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等进行检查,发现充电设备异常应立即向物业汇报。

4.严禁在天气恶劣情况下充电,特别是大雨天不得在充电车棚内进行充电,以防止短路引起火灾及触电等人身伤害。

5.因充电器、电瓶车辆线路老化、电瓶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人自行负责。

6.充电器应保证正常散热,禁止将衣物、塑料制品等易燃易爆物品与正在充电的充电器接触。

静南村村民委员会

明南佳苑业主委员会

明南佳苑物业管理处

电动车停车棚充电安全须知2

因为现在堵车现象特别严重,很多人都选择骑电瓶车上下班,每到上下班高峰期,路上骑电瓶车的都非常多。电瓶车充电问题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下面就一起随佰佰安全网小编来了解一下电动车充电桩安全防范吧。

1.要严格遵守电动车充电桩的安全用电标准,如果充电插座、充电器或者充电口潮湿,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给电动车充电的。

2.要先将充电器与电池连接好,然后再将充电器刺进闲暇的插座中。插座的指示灯点亮后要在三分钟之内到主机刷卡,不然就要拔下充电器,等待两分钟之后再从头插。

3.在主机上刷卡后卡上的余额以及要运用的插座号都会显现出来,如果卡上的余额不能充电10小时,需求充值后再运用。

4.显现屏显现的插座编号和充电器所插的插座确认无误后要再次刷卡,插座就可以供电了。刷卡时动作不要太快,要看清显现屏上显现的内容,给设备一些呼应时刻。

5.一起有许多用户需求运用电动车充电桩时,要先从小号插座用户开端刷卡,但是之后的用户刷卡时显现屏上只会显现插座号,不会显现卡上的余额。电动车的电池剩余的电量在95%以上时,或许无法进行充电。

6.如果充电器的质量不好,系统或许无法识别,要及时更换。


电动车购销合同4


站在大街上,我们每天几乎随处可以看到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任性”地行驶在公路上,特别是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为了自己上班、送学生不迟到争分夺秒的赶速度,闯红灯、逆行、随意抢道、并线、乱停、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相当普遍,已经成为人见人怕名符其实的“马路杀手”。虽然我县的电动汽车已大部分上了牌照,交警也进行过专项行动,可效果并不明显,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在执法上也存在尴尬之处。据山东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17年,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占到整个交通违法行为的10%以上。全省与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相关的交通死亡人数已占到全部交通死亡人数的25.6%,受伤人数占到了33.1%,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客观上,我国至今没有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产品的国家标准和相关的管理法规。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无视交通规则,肆意乱闯红灯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路面上,不管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这些车想走哪条路就走哪条路;

三是车上带着孩子,特别是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路上,行驶速度并不慢;

四是给孩子从小没有做好模范表率,不能树立正确的交通法律法规;

五是很多驾驶电动三轮车(汽车)的人都没有经过驾驶技能培训及法规的学习;

六是没有牌照,出现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二、对策建议

一是相关部门尽快严格执行电动汽车的管理规定或规范条例。将电动汽车纳入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与其他机动车统一管理。

二是规范办理电动汽车驾照和牌照。严查不按规定挂牌上路的电动汽车,严格规范电动汽车驾驶员执证驾驶。

三是交警部门严格执法。交警执法时视情节应给予相应处罚。对不听从教育和劝导的,无牌无证电动汽车发生事故的,坚持从重处罚的原则,绝不姑息,以绝后患。


电动车购销合同5


电动车安全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进入夏季高温天气以来,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高发。为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南京市安委办于8月10日发布《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迅速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立即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为进一步了解南京市民停放电动车以及给电动车充电的习惯,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就“南京市电动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一、调查结果

1、您的性别:

A、男(55.0%)

B、女(45.0%)

2、您的年龄:

A、18-22岁(3.8%)

B、23-35岁(58.0%)

C、36-59岁(35.9%)

D、60岁及以上(2.3%)

3、您的文化程度:

A、小学及以下(3.8%)

B、中专、初中(6.9%)

C、大专、高中(20.6%)

D、本科及以上(68.7%)

4、您的职业情况:

A、在校大学生(1.5%)

B、企业(38.2%)

C、学校、研究机构(2.3%)

D、政府及事业单位(42.0%)

E、自主创业(8.4%)

F、自由职业(7.6%)

5、您或您的家人是否有电动车?

A、有(59.5%)

B、没有(40.5%)

6、您家里会对电动车进行定期检修吗?

A、会(32.8%)

B、不会(26.7%)

C、家里没有电动车(40.5%)

7、您一般把电动车停放在什么地方?

A、停车棚(42.7%)

B、家里(1.5%)

C、楼道内(0.8%)

D、地下室(7.6%)

E、居民楼附近(6.9%)

F、家里没有电动车(40.5%)

8、您所居住的小区是否有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情况?

A、是的,经常有(42.0%)

B、是的,有时有(21.4%)

C、是的,偶尔有(20.6%)

D、没有(16.0%)

9、您所居住的小区有没有发生过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A、有(9.2%)

B、没有(90.8%)

10、您家里平常是如何给电动车充电的(多选):

A、将电瓶拿走充电(11.5%)

B、在车库拖线充电(7.6%)

C、在家中拖线充电(6.9%)

D、拉电线到楼下充电(9.9%)

E、在小区内充电桩充电(40.5%)

F、在小区外公共充电桩充电(9.2%)

G、家里没有电动车(40.5%)

11、如果有电动车在您所处单元楼道或家附近直接充电,您会怎么处理?

A、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开口劝导(22.9%)

B、找到车主劝导对方将车停放到安全区域(3.8%)

C、通过物业管理人员劝导对方将车停放到安全区域(38.2%)

D、无所谓(35.1%)

12、您所居住的小区是否配备了智能充电桩?

A、是(58.8%)

B、否(31.3%)

C、正在规划建设(9.9%)

13、您或您的家人日常生活中是否选择使用集中充电设备给电动车充电?

A、是,经常使用(47.3%)

B、是,有时使用(39.7%)

C、是,偶尔使用(3.8%)

D、否,不使用(9.2%)

14、您或您的家人不愿意或不经常使用充电桩给电动车充电的主要原因是(多选):

A、离家比较远,停放和使用费时费力(19.8%)

B、收费标准不合理,费用略高(16.8%)

C、充电桩数量不够,经常找不到空位(31.3%)

D、充电桩故障率较高,经常充不上电(10.7%)

E、不太会用充电设备(7.6%)

F、在家里充电更方便更省钱(9.2%)

G、担心车辆丢失损坏(16.0%)

H、小区里没有充电桩(13.0%)

I、家里没有电动车(40.5%)

15、您认为电动车随意停放充电存在安全隐患吗?

A、安全隐患非常大(55.0%)

B、安全隐患比较大(35.9%)

C、安全隐患一般(6.1%)

D、安全隐患较小(1.5%)

E、没有安全隐患(1.5%)

16、在您看来,下列哪些举措有助于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多选):

A、制定严格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79.4%)

B、加大对电动车隐患问题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60.3%)

C、加快推进充电桩、停车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电动车的充电、停放需求(83.2%)

D、统一充电桩收费标准,规范电动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53.4%)

E、设立居民监督举报热线,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行为(58.8%)

F、加强电动车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57.3%)

二、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参与人数131人,其中男性72人(55.0%),女性59人(45.0%)。接受教育情况:90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调查总数的68.7%,其余41人为大专、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调查总数的31.3%。年龄情况:18-22岁5人(3.8%),23-35岁76人(58.0%),36-59岁47人(35.9%),60岁及以上3人(2.3%)。职业情况:在校大学生2人(1.5%),企业50人(38.2%),学校及研究机构3人(2.3%),政府及事业单位55人(42.0%),自主创业11人(8.4%),自由职业10人(7.6%)。

参与调查的131人中,59.5%的人家中有电动车,32.8%的人会对电动车进行定期检修,42.7%的人会把电动车停放在停车棚。参与调查者中,42.0%的人所居住的小区经常有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情况,21.4%的人所居住的小区有时有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情况,20.6%的人所居住的小区偶尔有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情况,16.0%的人所居住的小区没有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情况。调查显示,大多数(90.8%)的人所居住的小区没有发生过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从调查结果来看,参与调查者主要采用三种方式给电动车充电,包括:在小区内充电桩充电(40.5%)、将电瓶拿走充电(11.5%)、拉电线到楼下充电(9.9%)。如果有电动车在参与调查者所处单元楼道或家附近直接充电,38.2%的人会通过物业管理人员劝导对方将车停放到安全区域,22.9%的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开口劝导,3.8%的人会找到车主劝导对方将车停放到安全区域,还有35.1%的人表示无所谓。

参与调查者中,58.8%的人所居住的小区配备了智能充电桩,9.9%的人所居住的小区正在规划建设智能充电桩。对于集中充电设备,9.2%的参与调查者及其家人选择不使用,47.3%的参与调查者及其家人经常使用,39.7%的参与调查者及其家人有时使用,3.8%的参与调查者及其家人偶尔使用。参与调查者及其家人不愿意或不经常使用充电桩给电动车充电的主要原因是:充电桩数量不够,经常找不到空位(31.3%);离家比较远,停放和使用费时费力(19.8%);收费标准不合理,费用略高(16.8%);担心车辆丢失损坏(16.0%);小区里没有充电桩(13.0%)等。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90.9%)的人认为电动车随意停放充电的安全隐患“非常大”或是“比较大”。在他们看来,可以采取一些管理措施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加快推进充电桩、停车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电动车的充电、停放需求(83.2%);制定严格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79.4%);加大对电动车隐患问题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60.3%);设立居民监督举报热线,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行为(58.8%);加强电动车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57.3%)等。

三、建议与意见:

对于如何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参与调查者主要提出了以下建议与意见:

第一,制定严格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从制度上对电动车的存放、充电予以规范,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加快推进充电桩、停车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电动车的充电、停放需求。对没有充电桩、停车棚等基础设施的小区、部分点位数量严重不足的小区,以及零散居住楼栋及时增补充电桩、停车棚,并且规范充电桩收费标准,引导居民使用充电桩,提高使用率。

第三,加大对电动车隐患问题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在日常生活中强化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台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乱停乱放、私拉线路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