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范本附属工程1


建设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那么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范本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建筑面积为m2,工程不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负。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税金、材料检测费、报建费及政府应收费用等。

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钢架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③C型钢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④彩瓦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⑥余款 %,计¥: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

如现金

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全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个月。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施工许可证,派驻工地代表委派书,有关工程施工内容的通知、会议记要、报告、记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年日 日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范本2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

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5.工程承包范围:

6.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验收,开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工程合同总价、支付、结算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 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

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

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一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

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

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二条 文明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三)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四)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九条 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二十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

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一)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二)索 赔

发包人的索赔: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与事项,承包人应承担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但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责任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向承包人送交索赔通知。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发包人在发出索赔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等相关资料;

(3)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与发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提供索赔理由和证据;

(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未与发包人协商、未予答复、或未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承包人认可。

(5)当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每周应向承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承包人的索赔: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和事项,发包人应承担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及延长竣工日期的,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义务或延长竣工日期时,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未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索赔通知,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事件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资料的报告;

(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关索赔资料的报告后30日内与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项提交的报告和补充资料后的30日内未与承包人协商、或未予答复、或未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补充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发包人认可。

(5)当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承包人每周向发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三)争议和裁决

(1)争议的解决程序: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过。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

(2)争议不应影响履约: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1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2 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

(3)停止实施的工程保护:根据款约定,停止实施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保护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优先采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

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九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 合同生效、终止、解除

(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数,及合同双方应持的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后合同义务: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解除

发包人解除合同

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职责、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并补救其违约行为。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有权基于下列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

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日前告知承包人:(1)承包人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进度计划,发包人指令其采取措施并修正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无作为(2)工程质量有严重缺陷,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使修复开始日期拖延达30天以上(3)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显表明不履行合同、或经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履约后仍未能依约履行合同、或以明显不适当的方式旅行合同(4)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使工程的任何部分和(或)工程丧失了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功能、生产功能(5)承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承包人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

承包人解除合同

1.基于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但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发包人:(1)发包人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或根据条款承包人要求复工,但发包人在180日内仍未通知复工的;

(2)发包人实质上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影响承包人实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3)发包人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交支付保函;(4)出现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已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5)发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发包人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或发包人无力支付合同款项。

2.解除合同后的结算(1)

双方应根据结算资料,结清解除合同双方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2)如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承包人可从条款约定的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此后,应将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3)如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合同又未约定发包人按条款提交支付保函时,发包人应根据条款的约定,经协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结算资料后的第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款项的余额和利息。发包人在此后的60日内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根据条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合同解除后,由发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结算及结算后的付款约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结算工作结清。

第三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第三十七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范本3

发包方: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内容: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份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7.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

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11.乙方主要义务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计算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承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范本附属工程2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华能河南分公司

乙方:河南省鑫河建设有限公司

华能河南分公司渑池县凤凰山风电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法》结合被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渑池县仁村乡雪白村、台口村、大水沟村。

(二)工程内容:

1、甲方提供的风力发电塔基础部分图纸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中所有的设备预埋件(即锚栓组合件)

2、乙方负责开挖土石方的爆破清理、转运、修边、清底达到浇筑的标准(包括钢筋标准焊接和钢筋绑扎)完成基础浇筑。

第二条工程总价: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18500万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双方商定工期,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工期12个月。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乙方设备进场,三日内甲方付乙方预付款5万元作为备料款。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的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大型机械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款的10%。

(二)以后按月进度付款,每月25日上报次月5号付清上月已完成工程的50%工程款。

(三)单个基础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剩余款项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甲方保证按任务书约定付款到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需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需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3、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人员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时由乙方承担。

(二)由乙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范本附属工程3


建设工程总包合同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方(全称):苏州联东金渎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业主)

承包方(全称):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总承包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联东U谷苏州木渎项目1号地一期一批建筑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 苏州 木东路东、孙庄路北

设计单位: 苏州市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一期一批建筑面积86058.05

联东U谷苏州木渎项目1号地一期一批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一览表

建筑栋号

建筑名称

栋数

结构类型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米)

单栋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科研办公

1

框架

8

40.9

9556.07

2# 3#

厂房

2

框架

6

30.9

7998.8

4# 5#

厂房

2

框架

6

30.9

7996.3

6# 7#

厂房

2

框架

6

30.9

7316.92

8# 9#

厂房

2

框架

4

20.7

2171.5

10# 11#

厂房

2

框架

4

20.7

3753.87

12#

厂房

1

框架

4

20.7

4300.38

14#

厂房

1

框架

4

20.7

3235.42

地库

1

10869.24

总计

86058.05

第二条 合同文件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中标价格清单;

5、图纸、工程规范与技术要求;

6、合同通用条款;

7、合同附件:《甲方管理要求》、《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项目公司施工管理制度》、《总包界面划分表》、《安全文明施工固定制作样式图》、《廉洁协议》、《保修协议》、《总包工程月度形象进度表》等;

8、合同执行期间的书面文件;

9、投标书及其附件(答疑、纪要、承诺函、询标回复等);

10、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

进一步规定如下:

(1)除非另有约定,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协议、纪要、备忘录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如果合同构成文件中出现模糊、矛盾、歧义或不一致之处,以业主的解释和澄清为准。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 合同工程范围

合同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池塘及河浜清淤泥、凿桩头、桩间土开挖、基坑土方开挖外运、基坑支护、基槽内外回填土运输及回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对甲分包工程(通风、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等)进行的相关预留预埋及穿电线工作;总承包对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以及甲供材料、设备提供管理、配合及保管服务;业主委托总承包商实施的变更洽商以及图纸范围外的工作;总承包商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总承包商有义务将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消防及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在上述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中全面落实。总承包商应履行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促使和监督各分包单位执行各项消防及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对分包单位未执行各项消防及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 合同价款

合同固定总价金额(大写):壹亿零玖佰伍拾伍万陆仟叁佰肆拾陆 元;小写:109556346 元。

(其中:不含税价:99596678.20元,增值税:9959667.80元,税率10%)

其中:

措施费(大写): 柒佰捌拾壹万零柒佰陆拾捌元陆角 元,小写:7810768.6 元。

总包服务费(大写): 贰拾伍万陆仟柒佰 元,小写:256700 元。

本合同项下的计价、支付和结算均采用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工期

合同绝对总工期:44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8 月 29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11 月 20 日

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监理发出的书面实际开工通知单为准,竣工日期以业主/监理签批的竣工报告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总承包单位须完成的主要进度节点

楼栋名称

开工日期(开槽挖土)

垫层完成时间

正负零完成时间

主体结构封顶时间

土建外立面初装饰完成时间(含外脚手架拆除)

室内土建初装饰完成时间

完成收尾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竣工日期)

交付竣工备案所需资料时间

绝对总工期(日历天含春节)

1#-5#流水段

2018.8.29

2018.11.29

2019.1.20

2019.4.25

2019.8.15

2019.11.15

2019.11.20

2020.1.16

448

6#-12#,14#流水段

2018.8.29

2018.10.29

2018.12.20

2019.3.25

2019.8.15

2019.11.15

2019.11.20

2020.1.16

448

表中绝对工期为不变的固定值(包括合同绝对总工期和节点之间的绝对工期),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以业主发出的工程开工通知单和签批的竣工报告日期为准。合同绝对总工期是指从总承包商开槽挖土开始至整体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之间日历天数。节点之间的绝对工期是指紧后节点时间减去紧前节点时间得出日历天数。业主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实际开工日期,总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开工通知单日期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群体组团工程以第1栋单体开工日期为准,群体组团工程竣工以最后1栋竣工日期为准。

正负零完成是指:(1) ±0.00以下结构及水电预埋完成;(2)基础防水完成、基础回填土完成。

主体结构封顶完成是指:(1)钢筋混凝土工程封顶完成指屋面施工完成,屋面以上设备房结构完成(含水箱间、电梯房结构工程),水电预埋随结构同时施工完毕。(2)钢结构工程封顶完成指屋面钢梁、钢柱施工完成(含天窗)。

土建外立面初装饰完成(含外脚手架拆除)是指:(1)外墙保温及抹灰完成、门窗收口完成。(2)大屋面及小屋面工程施工完成(含防水、保温、面层)。(3)室内二次结构及砌体完成。(4)外脚手架及塔吊已拆除并已离场。(5)钢结构工程的屋面板、外墙板施工完成。

总承包商明确同意以上工期约定,并已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冬雨季施工影响因素

2、质量、安全保证因素

3、当地政府、城管、交警等影响因素

4、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因素

5、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发包的整体工程进度、业主施工要求等因素

双方明确,除非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

第六条 业主代表、总承包商代表、设计代表及监理公司

业主代表: 孙小坤 职 务:工程经理

总承包商代表:刘忠兵 职 务:项目经理

设计公司代表:戚志伟 职 务:项目负责人

监理公司代表:徐增昊 职 务:总监

第七条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合格。

质量奖项要求:/。

第八条总承包商向业主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总包管理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业主向总承包商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支付。

第十条总承包商特此同意业主可以直接与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就指定分包工程、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安装工程进行结算,并认可该结算结果及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18 年8 月5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200号

本合同自业主、总承包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仅为签署页]

发 包 方:苏州联东金渎投资有限公司总承包商: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199号东方之门大厦2-1栋2-5617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贤鹏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传 真:传 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 户 银行:开 户 银行:

账 号:账 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范本附属工程4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方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磴口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2011 年磴口县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渠沟开挖、平整土地、道路建设、树沟开挖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具体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标准,并派技术员现场指导施工,工程建设标准以设计标准为准。

二、乙方必须在甲方的现场指导下施工,如果没有甲方现场指导,不能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工程概算:项目区内渠沟开挖、平整土地、道路建设、树沟开挖土方共计90.51 万立方。工程完工后,以甲方验收核定的土方量为准进行结算。

四、工程造价:改良土壤土方每方元,合款元(大写(元)。

五、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结算。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整修。

六、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预付工程总造价的%,合款元。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付清剩余工程款。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按法律程序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财务计帐一份,存档备查一份,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磴口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签章)

乙方: (签章)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范本附属工程5


合同编号

G*-**

密级

集团公司 2018 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课题合同

课 题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课题负责人 :

起 止 年 限: 2018年月 至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1. 1、本合同由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甲方为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乙方为课题承担单位。

2.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课题负责人一份;

3. 3、合同采用A4纸打印上报,填写内容采用小4号宋体。

4. 4、合同编号以“集团公司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中合同号为准。

5. 5、合同密级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建议,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审定。

一、国内外现状及简要说明

我国幅员辽阔,有70%的国土面积为山区,地质条件十分复杂,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分布面积最广的国家之一。我国境内可溶岩分布面积达3400000km2,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3。其中,裸露于地表的碳酸盐岩面积为910000km2,接近我国国土面积的1/lO。如此广阔的岩溶面积,严重影响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喀斯特地貌不良地质条件给隧道的施工和运营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喀斯特地貌岩溶隧道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的前苏联,当时召开了第一届全苏喀斯特会议,此会议由舍维亚科夫院士发起。在70年代,德国也首次举行了主题为“与可溶岩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的国际研讨会。

当前岩溶隧道施工技术在溶洞施工处治工艺和施工方法的研究方面比较丰富。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喀斯特地貌高速铁路隧道系统研究还不足够,距解决隧道施工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尚有差距。

二、主要研究内容、关键技术及研究方法

1、 复杂艰险重山区大临便道施工

(1)研究内容

在复杂艰险重山区进行大临便道建设,不仅要面临喀斯特地貌重山区带来的多种建设难题,还要在规划选线之初将所有自然环境因素考虑进去,尽可能规避自然灾害对基础设施的负面影响,如暴雨、飓风、滑坡、泥石流、滚石等。施工难度有多高,可想而知。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①施工便道规划选线

施工便道规划选线应在充分调查工程所在地自然环境、地质状况、社会风俗、既有房屋利用条件等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组织要求等进行规划选线,确定施工便道标准。

②施工便道安全风险预控

施工便道无论在施工期还是运营期都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同时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根据现场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编制应急预案。

2、加工场智能建造

(1)研究内容

加工场使用大量的智能机械达到高度的自动化加工,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使整个工艺的加工流程稳定,提高产品的质量与标准。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设备选型根据工程规模及加工场至各工点运距主要设备配置按照专业化、自动化流水作业配置。

主要设备包括双柱卧式金属带锯床、小导管箭头成型机、多功能联合冲剪机、数控弯拱机、数控龙门式等离子切割机、智能钢筋弯箍机器人、8字筋对焊机、8字筋液压成型机、数控小导管打孔机、智能钢筋焊网机、数控全自动调直切断机等。通过智能机械生产,对比传统加工方法,研究其经济价值。

3、拌和站管理系统

(1)研究内容

拌和站是现场施工最重要的基础保证,通过拌和站管理系统达到“提高效率、节省成本、保障安全、轻松管理”的精细化管理目标,减轻各个岗位人员的负荷,减少各种错误率,提升生产效率。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根据工程规模,合理配置拌和站管理系统中生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设备监控、手机APP等各功能模块,对接拌和站厂家的工控系统,保证数据准确,传输稳定,流程化管理,图形化操作。

4、信息化系统

(1)研究内容

依托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单位及时沟通、管理模式及业务流程的优化,达到优化管理过程,提升高速铁路建造品质的目的。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根据工程规模,合理配置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各模块的应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实现各种数据的自动抓取、自动分析、自动形成各种直观的图形化报表,便于各方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第一有利于提升工作速度,第二有利于提升管理质量。让工程的透明度提升,使大家可以更准确、深入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利用共享的信息平台为有效的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信息。

主要使用模块有资料管理系统、劳务工管理系统、基于BIM技术的征拆进度现场管理系统、施工日志(包含检验批)系统、沉降观测系统、超前地质预报系统、围岩量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桩基检测系统、物资设备系统、验工计价系统等。

5、岩溶隧道体外排水系统

(1)研究内容

隧道围岩范围内岩溶水的存在使得隧道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造成围岩强度降低,渗透水压力增加;而岩溶水的渗透、结晶问题将导致隧道运营病害,同时又具有侵蚀性,对隧道结构、防排水工程等的侵蚀作用不可忽视。所以隧道排水非常重要,本研究就是为了研究岩溶隧道的体外排水系统,减少水害。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配合中铁二院对复杂岩溶新型衬砌结构体系研究的科研成果,隧道排水采用双侧沟+中心水沟排水;拱墙衬砌背后设φ50环向盲管,两侧边墙角附近铺设φ80纵向盲管,隧底设置φ50环向盲管,围岩集中出水点设置专管引排至中心水沟;侧沟壁与道床板间设纵向排水槽,排水槽与中心水沟间设置横向水沟;边墙设置泄水孔,孔径φ110;可溶岩地段中心水沟两侧交错设置竖向泄压孔,并设弯管引入中心水沟。仰拱及填充浇筑时预留φ110PVC管。

6、大型机械化配套施工

(1)研究内容

目前,我国铁路隧道在建设配套技术水平、施工装备以及国产化还处于隧道施工机械化初期,该项主要为铁路隧道施工Ⅰ、Ⅱ级机械化配套方案的实施与优化,达到“自动化减人,机械化省人”的目的,同时,减少安全隐患,满足安全目标。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以开挖钻孔作业线(全电脑三臂凿岩台车)、加强支护作业线(多功能拱架安装台车)、喷混凝土作业线(湿喷机械手)、仰拱作业线(移动式仰拱栈桥、自行式弧形模板)、二次衬砌作业线(防水板铺挂台架、轻型二衬台车、蒸汽养护台架)、水沟电缆槽作业线(水沟电缆槽台车)6条生产作业线为主,对作业线所需工装、配套设备进行优化调整,形成铁路隧道施工Ⅰ、Ⅱ级机械化配套方案。

7、复杂地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系统

(1)研究内容

隧道超前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查清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指导工程施工顺利进行;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为优化工程设计提供地质依据;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地质依据。超前地质预报的要内容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地下水进行预测预报。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采用地质调查法、超前钻探法和物探法,做到地质调查与勘探相结合、物探与钻探相结合、长距离与短距离相结合、地面与地下相结合、超前导坑与主洞探测想结合,并对各种方法预报结果综合分析,相互验证,提高预报准确性。

8、艰险山区长大隧道精密控制网测量技术

(1)研究内容

隧道工程测量是在隧道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营管理的各个阶段进行的测量。为保证隧道能按规定的精度正确贯通及相关的建筑物与构筑物的位置正确,从而要求:规划阶段,提供隧道选线用的地形图和地质填图所需的测绘资料;勘测设计阶段,在隧道沿线布测测图控制网,测绘带状地形图,实地进行隧道的洞口点、中线控制桩和中线转折点的测设,绘制隧道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洞身工程地质横断面图、正洞口和辅助洞口的纵断面图等工程设计图;施工建造阶段,根据隧道施工要求的精度和施工顺序进行相应的测量,首先根据隧道线路的形状和主洞口、辅助洞口、转折点的位置进行洞外施工控制网和洞口控制网的布没及施测,再进行中线进洞关系的计算及测量,随隧道向前延伸而阶段性地将洞内基本控制网向前延伸,并不断进行施工控制导线的布测和中线的施工放样,指导并保证不同工作面之间以预定的精度贯通,贯通后进行实际贯通误差的测定和线路中线的调整,施工过程中进行隧道纵横断面测量和相关建筑物的放样,以及进行竣工测量;在施工建造和运营管理阶段,定期进行地表、隧道洞身各部位及其相关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和位移观测。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①隧道平面控制测量应结合隧道长度、平面形状、辅助坑道位置以及线路通过地区的地形和环境条件等,采用GPS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及其综合测量方法。

②隧道高程控制测量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③隧道变形测量在隧道主体工程完工后进行,变形观测期不少于3个月。

④运营及养护维修阶段,对各级控制网的复测、构筑物变形监测、区域沉降地段变形监测、轨道几何状态检测等。

9、复杂岩溶隧道综合施工技术

(1)研究内容

复杂岩溶地区的隧道工程施工具有危害大、预防难的特点,是目前隧道工程中尚未很好解决的难题。若冒然施工,极有可能会产生突泥涌水,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从超前预报指导施工,到揭示后溶洞处理措施,最后保证施工安全、运营安全为主要研究内容。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复杂岩溶隧道的关键技术在于准确的超前地质预报、安全的掘进方法、合理的处理措施。

三、课题预期目标、经济技术指标和成果形式

1、预期目标

(1)编制复杂艰险重山区大临便道施工图;

(2)编制智能加工场实施标准指导手册;

(3)编制信息化拌和站实施标准指导手册;

(4)编制高速铁路建设期信息化系统指导手册;

(5)岩溶隧道体外排水技术专利;

(6)高速铁路大型机械化配套施工指导手册;

(7)复杂地质高速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施工指导手册;

2、经济技术指标

(1)目前高速铁路建设期人工费约占20%,设备费约占15%,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施工建设期较中标时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等增长迅速,若不能采取措施则会造成巨额亏损。从规划开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使用信息化手段,大量采用智能化机械、设备,规范化管理、集约化生产、标准化控制,做到源头能控制,过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降低人工费占比,增加设备的利用率,减少材料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2)复杂艰险重山区,尤其是岩溶发育地段的高速铁路隧道施工安全风险高,不可预见因素多,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降低建设期与运营期的安全风险,创造经济效益。

(3)复杂岩溶隧道体外排水系统为新型衬砌结构体系,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与经济价值,在室内实验、理论分析及数值计算的基础上,本项目通过对各个问题的分析,拟建立最优化的隧道体外排水系统,为以后的类似工程提供宝贵的参考依据。

3、成果形式

(1)施工技术总结及指导手册;

(2)发明专利及著作权;

(3)科研论文。

四、课题的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

年度

计划及目标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1、

2023

1、整理、分析试验数据,撰写试验报告;

2、形成复杂岩溶隧道综合施工技术的科研成果;

五、课题参加单位及主要研究人员

参加单位

研究任务及分工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高铁项目经理部

制定总体研究方案,并具体实施,负责成果总结。

课题

负责人

职务

职称

研究任务

及分工

全时率

所在单位

(全时率取100%、75%、50%、20%)

六、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预算

经费支出预算

科目

预算数

科目

预算数

来源预算合计

4545 

支出预算合计

一、集团公司计划拨款

一、人员费

二、国家拨款

二、设备费

三、省市拨款

1、购置费

四、单位自筹款

4545

2、试制费

五、银行贷款

3、租赁费

六、其他来源款

三、相关业务费

1、材料费

2、燃料及动力费

3、测试及化验费

4、会议差旅费

5、资料费、咨询费

6、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7、文整费

四、课题管理费

五、其他费用

说明:全部课题经费由项目自筹解决,课题所发生费用计入项目研发经费。

七、拨款计划 单位:万元

计划拨款总额

首次拨款

( 年)

中间拨款

( 年)

结题拨款

-

-

-

-

八、合同签定双方意见

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甲方)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课题承担单位(乙方) (章)

课题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九、共同条款

1、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集团公司科研发展计划合同管理办法》,《集团公司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若有争议时,按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

2、乙方必须按要求编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上报甲方,逾期不报,甲方有权终止拨款。

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变更合同,应根据“办法”中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甲方提出变更合同书有关内容时,要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实施。在变更合同未经双方确认前,双方仍应履行原合同书内容。

4、乙方课题经费开支应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科研费用管理办法》经费开支范围要求。

5、甲方根据“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拨付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意见。

6、遇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课题所需自筹资金等条件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论证,课题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工程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课题无法进行的;

(3)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课题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课题无法进展的。

(4)乙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题经费情节严重的。

7、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故中止合同,所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

8、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