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施工合同1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标准合同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____(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____ (监理人名称)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名称)____工程____(监理项目名称)____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_____万元5、工期:_________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4、监理阶段:_________ (施工期、保修期)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委托人: (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 月 日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违约责任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其 他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监理依据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 ;2、 ;3、 。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 ;2、 ;3、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3、 。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 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第十三条 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提供时间交还时间管理要求备注1生活、办公用房……2办公设施、设备……3检验、测试设备……4交通工具……5通讯设施 6其他(水、电等)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时间为: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三条 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 。二、支付方式为: 。三、支付时间为: 。违约责任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第四十一条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 。二、仲裁机构为: 。其他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第三部分 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

监理施工合同2


管道燃气工程监理HSE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文昌中油国泰燃气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总则1.1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2011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监理合同》(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2.工程作业项目及管理要求2.1项目内容2.1.1在 文昌中油国泰燃气有限公司从事2011年管道燃气工程监理工作。对施工阶段到动用前准备与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使之符合规范、设计要求。2.2管理要求2.2.1对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实现。2.2.2对施工单位保证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2.2.3服从甲方生产与施工协调管理。2.2.4在项目中实行HSE管理,管理工作规范化。3.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3.1砸伤;3.2高空作业跌落;3.3交通事故;3.4中毒事故;3.5施工环境中,防暑、降温;3.6无损探伤射线辐射。4.合同期限4.1本合同期限自 2011 年3 月 1日起至2011 年12 月31 日止。5.甲方的权利及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5.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5.1.3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5.2甲方的义务5.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5.2.3向乙方明确管理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5.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5.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5.2.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5.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乙方的权利6.1.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6.1.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冒险作业,有权制止;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6.1.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6.1.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6.1.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6.2乙方的义务6.2.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项目管理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方案,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6.2.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6.2.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6.2.4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6.2.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7.违约责任及处理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7.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7.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7.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7.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7.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7.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8.不可抗力8.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9.保险9.1当事人双方自行对各自的设备等进行保险,乙方合同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10.争议解决方式10.1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第 13 条约定的方式解决。11.其他事宜11.1本HSE合同条款是《委托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该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11.2本合同与《委托监理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1.4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5本合同的签订地为 海南省文昌市 。11.6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联系人:孟庆梅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0898-6628781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施工合同3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华能河南分公司

乙方:河南省鑫河建设有限公司

华能河南分公司渑池县凤凰山风电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法》结合被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渑池县仁村乡雪白村、台口村、大水沟村。

(二)工程内容:

1、甲方提供的风力发电塔基础部分图纸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中所有的设备预埋件(即锚栓组合件)

2、乙方负责开挖土石方的爆破清理、转运、修边、清底达到浇筑的标准(包括钢筋标准焊接和钢筋绑扎)完成基础浇筑。

第二条工程总价: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18500万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双方商定工期,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工期12个月。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乙方设备进场,三日内甲方付乙方预付款5万元作为备料款。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的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大型机械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款的10%。

(二)以后按月进度付款,每月25日上报次月5号付清上月已完成工程的50%工程款。

(三)单个基础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剩余款项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甲方保证按任务书约定付款到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需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需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3、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人员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时由乙方承担。

(二)由乙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日期:


监理施工合同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道路桥梁施工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新建平板桥一座,桥身为六墩五跨,宽八米,桥全长伍拾米,具体按施工图施工。二、工程期限1、本工程开工时间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竣工时间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如遇雨季可适当延长工期)。2、合同总工期为六十天。三、工程造价经甲、乙双方测算,确定工程总造价为肆拾捌万元,总价承包。四、工程质量、验收、安全问题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和桥梁有关规范施工。2、工程质量由乙方全面终身负责。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五、工程款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先支付工程款捌万元,桥墩基础成功后甲方付伍万元,桥墩成功甲方付拾伍万元,桥成功甲方验收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0%,留伍万元作质量保证金,贰年后付清。六、如某一方不按合同办事罚款壹万元整。七、附则1、本合同在签字之日起生效。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3、甲方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监理施工合同5


办公楼维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小安装工程及维修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工程内容:施工维修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第五条 合同价(大写):()

(小写):合计:元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发现质量问题可单方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在乙方保证质量完成全部工程后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图纸和施工方案,协同办理开工前的手续。

2、所有的施工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

3、工程项目价格造价具体以建筑工程预算书为准。

4、乙方必须按要求施工、如期完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除场地内的全部杂物。

第七条付款方式

1、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和自然灾害无权无过失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份数:一式三份

后附详细清单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