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范本1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知悉、掌握了甲方商业秘密,为有效防止商业秘密被不当公开、揭露或泄露,避免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保密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技术秘密:技术方案、技术原理及实现方式、界面设计、技术报告、测试数据、测试结果等;

1.2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1.3人事组织秘密:指未对外公开的组织机构状况、招聘计划、培训计划、人事管理制度、员工档案资料及个人信息;

1.4财务秘密:包括企业负债情况、运营收入、成本预算、利润状况、投资情况、净资产等数据;

1.5管理秘密:指甲方带来竞争优势的管理诀窍,如计算机程序管理、企业独特的管理经验及模式;

1.6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于合作期限内及合作终止后任何时间内,均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合作期间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商业秘密用于任何与执行合作无关之事项,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商业秘密。不得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以不正当的手段所获取的任何商业秘密,或向任何第三方探寻与合作无关的商业秘密。

乙方有义务尽其所能防止第三方窃取甲方商业秘密。

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或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2.3双方解除合作关系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2.4、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电子邮件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在双方结束合作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无保留地归还甲方;

2.5任何原因导致甲乙双方合作目的未能实现,乙方应在甲方接到通知后3日内返还并销毁其所获取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相关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保留;

2.6乙方对以下信息可免于承担保密义务:

2.6.1甲方披露时,该信息已经合法公开;

2.6.2非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保密信息已经公开(但因第三方违反相关保密义务导致公开除外);

2.6.3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证券等监管部门要求提供或者司法机构依职权要求乙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告知甲方。

三、保密期限

3.1本协议项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3.2不论以任何方式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宜以及将要签署的协议,本保密协议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

四、违约责任

4.1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取或开发该商业秘密的全部费用以及未来全部合理的预见性利润;

4.2乙方因其违约获利则应把所得的利益支付给甲方,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所获取的利益或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因维权所需而支付的咨询费、调查费、公证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4.3乙方侵害甲方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将其移交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的损害赔偿责任。

4.5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五、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

5.2因为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6.1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存储于任何媒介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甲方之公司方案资料,包括:各类协议(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签订)、公司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投融资计划、产销策略、内部的运作与营销战略计划、项目方案、会议方案、开发方案、营销方案、采购方案、生产方案、参展方案、人事档案等;

6.1.2甲方之生产信息,包括生产数据及其他数据、生产计划、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分析数据、技术规范、技术方案、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计算机程序及软件平台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生产流程等;

6.1.3甲方之市场销售资料,包括:成本、经销商和分销商资料、市场推广计划、价位策略、销售渠道、销售模式、营销策略及计划、报价单、客户信息,ERP及CRM数据库信息等;

6.1.4甲方之财务信息,包括财务信息资料、资产情况、销售情况、收支状况、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投资信息、工资策略等;

6.1.5甲方之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供应渠道、供应产品、模具、供应价格、买卖意向等;

6.1.6甲方之设计信息,包括设计草图、设计源文件及输出文件、文案、方案、计划,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

6.1.7甲方所拥有的包括未公开过的、未取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任何软硬件开发资料:产品 开发及制造计划、开发及制造大纲、软件程序(包括源代码)、数据库、模具图纸、产品原型、实验数据、样品,测试报告,以及未正式对外公布的商业谈判对象、过程和内容等;

6.1.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6.1.9公司规定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资收入及资料,内部培训资料、管理制度等。

6.2乙方理解并同意,因甲方业务运作需要及与乙方合作需要,乙方可能接触、知悉或掌握到属于甲方、关联方或合作方的商业秘密,均属乙方应当予以保密的信息。

6.3返还与销毁义务

6.3.1不论甲、乙双方的合作因何原因终止,乙方均应立即将合作期间从甲方处所获得的,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或由其掌管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其复印件)或物品,如笔记、档案、记录、商业秘密等资料、设备和其他财物完整返还给甲方,不论上述资料及物品有无商业价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带离甲方办公室,或私自备份留存。

6.3.2甲方提出返还保密信息的书面要求后,乙方应立即返还该保密信息原件及复印件,或在甲方的监督下销毁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将计算机或其他装置中删除有该保密信息的一切记录;

6.3.3如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为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同意将该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七、附则

7.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7.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按手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范本2


保密及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北京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鉴于,甲方已经获得了XXX项目的XXX权,已经商签了XXXX协议(以下简称“项目”)。甲方拟就项目寻求战略投资人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合作方”);

鉴于,乙方熟悉该领域的投融资项目,有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业务能力,能为甲方寻求合作方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据此,甲方邀请乙方,同时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请,为甲方寻求合作方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同意签署本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履约。

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第一条 定义

1、 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法、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重大决策、发展战略、股东结构、管理模式、人员状况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

(1)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2)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之于众的信息;

(3)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正当获取的信息。在获取一方所获取的信息范围内,该第三方不应被认为是非法获取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4)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取的信息,且该第三方是因提供方的合法披露而获取该信息的;

(5)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由接收方独立研发取得的信息;

(6)接收方在取得提供方的同意后所公布的信息。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即乙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即甲方。

3、合作方

为甲方需要引入的战略投资方或者融资方或者项目建设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应当像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提供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以确保该保密信息的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保密信息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己方那些因履行其职责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双方应当保证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不会遭受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接触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承诺:未经提供方授权,接收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从提供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各方当事人向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洽谈的管理人、专业人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及为本项目所聘请的其他专业人士(统称“项目相关人员”)进行的披露;

(2)遇有本条第7款规定的情形时,接收方在用尽所有适用的法律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后,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进行的披露。

3、双方当事人承认:任何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以及其中包含的或相关的一切权利,均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或合法权利,接受方应考虑并维护提供方的利益。

4、双方当事人同意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本项目的洽谈。根据本协议规定所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披露,应只限于该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未经信息提供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保密信息不得被用于其他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务上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本项目无关的事务使用保密信息。

5、双方当事人承诺,将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各自的雇员或代表在履行义务时所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若保密信息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保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从提供方获得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在可能的情况下,接收方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维护该信息的保密性或采取保护措施,并且接收方应用尽所有适用的法律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第三条 权利保留

任何保密信息的提供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属于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向其他人提供该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接收方的权利仅限于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经登记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3、协议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五条 排他性合作和咨询服务费

在项目保密期内,甲方承诺与乙方的合作具有排他性。除非乙方同意,在任何时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绕开乙方直接或者间接与合作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为项目信息接受方,可以同时为甲方提供项目咨询服务,促使甲方成功引入合作方。在甲方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之前,甲方须与乙方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并承诺将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和/或折算成一部分公司股份出让给乙方,具体细节在双方另行签订的项目咨询服务协议中约定。

第六条 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无论是故意或过失,均应当立即停止侵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本项目谈判终止且双方未就该项目达成任何协议时,或在提供方提出要求时,本保密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制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

第八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盖章,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通知

1、依照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任何通知、要求、或者其他信息,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交付或发送到以下所列相关当事人的通信地址或传真号或电子邮件地址,或向收件人书面通知的其他通信地址、传真号或电子信箱发出。本合同中列明的甲乙双方的电子邮箱地址分别为甲乙双方的指定电子邮箱。合同一方向另一方的指定电子邮箱发送的任何文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均视为是原件并与该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电子信箱:

乙方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电子信箱:

2 、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发出的通知已经送达:

(1)专人送达的,在送交之时;

(2)使用一般邮件送达的,在邮件交付投递后三十日届满时;

(3)使用一般空运送达的,在邮件交付投递后二十日届满时;

(4)使用快递送达的,在邮件交付投递后十五日届满时;

(5)使用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在传真、邮件发出之时。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一条 争端解决

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纠纷,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应当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通过其仲裁规则裁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应当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终局性裁决。仲裁地点选择北京,仲裁语言采用中文。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和保密期为2年,自双方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北京XXXX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范本3


培训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技术形象需要及根据加盟申请,同意乙方参加技术培训,现根据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一、参加培训的时间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培训形式需办全脱产学习,不允许有间隔。

三、培训后的约定:

1.乙方参加培训后,不得把本公司技术传教于他人;

2.在职及离职员工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或泄露关于产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配方、制作步骤〕。

3.在职及离职员工必须承诺承认本公司产品的配方及制作方法为公司所有,凡被证实违反保密协议的员工,本公司保有追究所有责任的权利。

4.乙方认可甲方向乙方传授的技术配方价值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如乙方无违约之行为,甲方对该项费用予以免收,但乙方如有违约之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该项费用。

五、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 法定地址或住所:

日期: 20年 月 日 电话:

本人承诺在在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不会违反保密协议。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责任。(请员工在此眷写)

二零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范本4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是甲方员工,甲、乙双方之间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内容

保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甲方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业政策、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2、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尚未公开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意向,经营计划,季度及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尚未公开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股份持有情况变化,公司订立且尚未公开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信息,内部成本控制指标,土地源信息,土地竞标信息,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管理流程、公司制度等;

4、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5、第三方秘密:指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

6、其他秘密:

(1)尚未公开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购置决定,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购置决定,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未能清偿到期的重大债务情况、发生的涉及商业秘密或公司核心资料等重大诉讼和仲裁;

(2)尚未公开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以及债务担保的变更、重大关联交易、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资产遭受重大损失、资产抵押、查封、扣押、冻结、出售或者报废等信息;

(3)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4)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整登记资料;

(5)公司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资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文档);

(6)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上述秘密信息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而免除。

三、保密义务

乙方为甲方公司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甲方向乙方披露其职责范围内的保密信息。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的行为,并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应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乙方在事先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2)乙方应履行工作职责应正确使用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3)因工作保管、接触的甲方保密信息乙方须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甲方保密信息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保密信息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在保密信息的部分已被公开,但尚未使保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公开,以致保密信息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保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保密信息。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机密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软盘、硬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并应于离职时归还甲方,无论该等机密是否具有技术或商业价值。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甲方都有权:

1、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2、要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24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3、扣发当年度全部绩效奖金,包括月度绩效、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

4、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5、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开发、获取有关保密信息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减少的收入费用、依靠保密信息应取得的利润费用、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甲方企业形象、商誉、知识产权、商业机会的损失等。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也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市场条件下,类似信息的经济价值;

(2)甲方调查乙方违约行为及自力救济、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保密信息,构成犯罪的,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内容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则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范本5


保密协议书范本参考新版为读趣百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签订保密协议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个人隐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保密协议书模板标准版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协议书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协议书模板1

甲方:乙方:__x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二○○x年 月

保密协议书模板2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模板3

甲方:_________(拥有方)

乙方:_________(接受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业务项目;鉴于甲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鉴于甲方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特签订如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2.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乙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

7.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3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_________%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8.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0.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1.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3.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密协议书模板4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

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