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1


第1篇: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乙方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资料手续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

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适用法律范围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第2篇: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

这篇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文非常优秀,送给你。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开发位于,拟名为工程,开发面积约平方米的项目开发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出资及分红

1.1初期开始运作,每方暂出资万元,并与年月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1.2 项目运作完毕后,委托专业事务所对项目盈利情况进行审计,三方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 1

致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5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第三章、支出的管理

3.1 所有资金支出保险有本合同两方以上签字方可支出。

3.2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标准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工程营造

5.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

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5.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5.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5.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5.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5.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六章、房屋销售:

6.1 本项目房屋销售由协议三方共同协商委托房屋销售中介销售。

6.2 具体销售价格、销售政策由三方协商书面确定

第七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7.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7.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7.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7.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8.2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合同管理

9.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9.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9.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9.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9.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9.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9.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章、其他约定事项

10.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0.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0.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6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2


***集团简介

***有限公司是境内外知名企业集团,集团业务涉及金融结算、并购基金、投资担保、地产置业、影视投资、农业产业化、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集成住宅、连锁酒店、矿产能源、商业地产和商业运营。公司板块涉及资产近200亿元人民币,***金融(YTEF)体系2013年完成结算金额750多亿元。集团紧随国家政策步伐,正在逐步形成,以***金融平台为依托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板块;以***环保(YTEP)为依托的相变调能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板块;以***农业(YTAE)为依托的玫瑰种植加工、玫瑰旅游和新农城商业板块;以***置业(YTHP)为依托的***铜锣湾城市综合体板块。

2013年***有限公司出让公司25%股权,引入香港铜锣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国内商业地产项目的从新整合。

香港铜锣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性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商业地产,拥有“CMALL铜锣湾广场”和“铜锣湾百货”两大品牌, 营业总面积逾500万平方米,员工逾20000人,拥有58个商业网点,遍布于全国20个省、3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中的58个城市,集团属下的香港铜锣湾广场连锁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唯一一家拥有超过30家MALL的企业。香港铜锣湾集团董事局主席陈智先生更是率先引入和推广了SHOPPING MALL理念,从而催生了中国流通业和商业地产的有效结合。

***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在新型农业产业化和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方面达成共识,并签署了20000亩玫瑰种植、生态旅游和城乡一体化的 “玫瑰迷城 ”大型综合体项目,***农业和***置业愿意在邢台市委、市政府和平乡县委、县政府的新城、乡建设中快速、稳健的推动“玫瑰迷城”项目建设。

***集团的“玫瑰迷城”项目必将树立平乡县的浪漫、生态新城的城市新名片。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3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是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的投资开发建设项目。那么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2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

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的组成: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预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分配办法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6.5

资金收还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况

7.1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积:

5.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2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

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 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 地块 1亩,合1 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

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

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3: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4


第一篇:合作开发产品、市场协议书(草案)20140811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5


房地产开发科工作总结

一、商品房市场情况

截止10月31日,批准预售商品房上市量27.74万㎡,同比增长20.19%;商品房销售量22.69万㎡,同比下降12.83%;商品房销售价格5749.17元/㎡,同比增长9.53%;商品房销售额13.05亿元,同比下降4.46%。截止10月底,全县商品房可售量6372套,商品房63.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48.93万平方米),去化周期商品房27.23个月,商品住宅25.22个月。2、3月份因受疫情影响,商品房市场交易惨淡,目前我县房地产库存压力相对较大,去化周期虽然偏长。随着复工复产以来,我县房地产整体情况健康有序,销售价格稳中有涨,未见暴涨现象,销售量也稳步增加。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疫情防控

为确保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开展,开发科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第一时间助力企业筑牢返岗防控安全墙。

采取措施: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参照建筑企业复工生产标准制定开发企业复工标准,联合黎城街道、卫生部门进行现场综合验收;二是全面摸排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实地了解项目开复工准备、防疫物资购置及项目人员等情况;三是加强现场指导,主动上门,精准服务;四是对已复工的企业,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控措施,压实责任,严格做好返岗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金前要提前报备,住建局统一预约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居家观察三天后才可到岗;五是督促开发企业加强卫生管理、环境消杀。

三月底,全县在建在售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已复工复产,及时的复工复产确保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常运转,也未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做好前期准备。

三、积极推动房展会工作

五月份开发科配合农房办积极筹措端午节惠民房展会,房展会已连续举办多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0年6月25日住建局举办“端午惠民房展会”,房展会取得圆满成功,25-27日签约222户,签约面积26364平方米,促进了商品房销售,活跃了房地产市场。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金湖商品房库存过高原因:1、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一季度商品房市场成交量低;2、金湖县人口少,人口呈净流出状态;3、商品房开发量大;4、部分楼盘房价偏高。

五、问题楼盘处置机制健全、无群访越访事件发生

为化解我县“问题楼盘”问题,2020年8月7日,县委县政府成立金湖县“问题楼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问题楼盘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目前我县问题楼盘处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2020年我县未发生问题楼盘群访、越访事件发生。

六、明年工作打算和具体措施

1、严格资质申领和资质延期的初审。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对首次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企业,严格审查其许可经营范围,并在工商部门年检有效期内。对要求其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初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审核。

2.按规定发放预售许可证。(1)在预售申报材料审核环节中,对上报材料按申报要求一一核对,全部达到要求后方可初审通过,报上级核准。 (2)到施工现场施工确认工程进度,遵循先到楼盘销售中心确认申请预售商品房确切地理位置。再到施工现场逐一确认每幢楼的施工进度,不轻信开发商一面之词,不走马观花审核大概,避免个别开发商虚报进度,对商品房施工进度未达到工程量25%以上不预发证,做到把好关。 (3)在网上材料及样板合同审查阶段,我们重点注意①预售数据与测绘部门的预测数据一致。②纠正样板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个别楼盘不按照国家相应的标准制定,对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的误差处理条款,损害购房者的利益的条款,坚决予以纠正。

3.严格预售房款的监管。在开发商领取预售许可证之前先要求开发商提供监管帐户并与银行、住建局三方签署预售房款监管协议。在实际监管中,开发商凭由银行证实的已存入监管帐户的购房款进帐单进行预售合同备案。在实际领用预售房款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发商须提供用途及余款额证明。从而在整个监管环节做到全程监控。

4、做好涉房信访保稳定工作。由于广大业主对维权意识的增强,开发科所接到的电话咨询、投诉现象增多。我科对开发企业的监督力度也加大。开发科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对违规的开发商给予警告,提醒或给予行政处罚。

开发科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明年工作打算和具体措施

1、严格资质申领和资质延期的初审。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对首次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企业,严格审查其许可经营范围,并在工商部门年检有效期内。对要求其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初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审核。

2.按规定发放预售许可证。(1)在预售申报材料审核环节中,对上报材料按申报要求一一核对,全部达到要求后方可初审通过,报上级核准。(2)到施工现场施工确认工程进度,遵循先到楼盘销售中心确认申请预售商品房确切地理位置。再到施工现场逐一确认每幢楼的施工进度,不轻信开发商一面之词,不走马观花审核大概,避免个别开发商虚报进度,对商品房施工进度未达到工程量25%以上不预发证,做到把好关。(3)在网上材料及样板合同审查阶段,我们重点注意①预售数据与测绘部门的预测数据一致。②纠正样板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个别楼盘不按照国家相应的标准制定,对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的误差处理条款,损害购房者的利益的条款,坚决予以纠正。

3.严格预售房款的监管。在开发商领取预售许可证之前先要求开发商提供监管帐户并与银行、住建局三方签署预售房款监管协议。在实际监管中,开发商凭由银行证实的已存入监管帐户的购房款进帐单进行预售合同备案。在实际领用预售房款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发商须提供用途及余款额证明。从而在整个监管环节做到全程监控。

4、做好涉房信访保稳定工作。由于广大业主对维权意识的增强,开发科所接到的电话咨询、投诉现象增多。我科对开发企业的监督力度也加大。开发科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对违规的开发商给予警告,提醒或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县委县政府的意见建议

1、运用信贷政策,降低购房门槛。如果下降首付比例,可能会释放更多购房需求,进而加速去库存。

2、控制土地溢价,减缓房价上涨。土地价格过高,必然导致住房高端化。

3、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鼓励安置群众选择货币补偿;将部分库存商品房源用于拆迁安置,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

4、有计划出让土地,控制商品房开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