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设计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及其它规定,就嘉亿售楼处室内和室外装修设计事宜,与乙方在平等、互利、双赢、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范围
名称:
地点:
二、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室内部分
(二)室外部分
(三)时间安排效果图部分10个工作日;效果图通过后,施工图部分需要15到20个工作日。
三、设计费标准、总额及其它
(一)设计费总额: 元(大写:),不含待定设计项目和新增设计项目的设计费)。(不含税金)
(二)定金: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给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定金可抵扣设计费。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分期支付,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支付时间
第一次50%(定金)合同签订次日支付
第二次50%双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3天内支付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和要求;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自甲方付清设计费之日起,乙方为该项目设计的一切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甲方有义务提供售楼处原建筑施工图给乙方。
6、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7、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相关资料作为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甲方付清90%的款项之后,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乙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整体平面图、三维透视彩色效果图制作完成后,乙方可免费为甲方进行局部修改二次。若甲方审核通过之后若有重大改动(不含局部调整、色彩更换)乙方有权视为重新设计第二套方案(即改动程度超过规划及设计项目的30%工作量)费用另行计算。
4、乙方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行政审批要求的规定,设计方案具有装修施工的可操作性、安全性、实用性,并对设计作品及行政审批负责。
5、甲方按照设计作品进行装修施工时,乙方应给予技术支持、配合和指导。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注:乙方需提供不少于10次到施工现场的免费服务)
七、设计工期及要求
(一)乙方应按照附件规定时间完成设计图纸,并经与甲方签字确认后视同乙方完成了阶段性的装修设计。
(二)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设计项目未在附件规定工期内完成设计,经与乙方协商可延长工期,因延期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三) 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设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导致设计项目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设计,经与甲方协商可延长工期,因延期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适当赔偿。
八、相关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售楼处房屋原结构建筑全套图集(复印件或电子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的电子文件(JPG或TGA等图像格式,不含模型)和打印效果图、施工图各两套。
规划设计设计合同2
规划设计说明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麻城市金达路以北,万松亭路以南,兴才路以东,进士路以西。附近兼有各级学校、银行、医院等服务设施,但项目周边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随着城市开发的深化,周边商贸物流批发市场的启动,将为该项目地段带来巨大的人气、氛围和升值空间,同时将催生庞大的潜在购房需要。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8621.95㎡ (其中: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为128434.08㎡),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34031.83㎡(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385302.24㎡) ;
二、 设计理念
1. 项目定位及目标客户群
拟定将本项目打造成为麻城市内的中高端住宅小区;主要的目标客户为麻城市内的居民以及周边学校教职工。
2、设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其它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市政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麻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
3、设计原则
a) 结合周边环境,为城市建造新的建筑亮点。
b) 满足城市消费群体的需要。
c) 科学合理地处理人行交通流线和车行交通流线的关系。
d) 科学的结构系统,达到最好的经济性。
e) 发挥地理优势,以创新手法塑造浓郁商业氛围和和谐居住条件。依据形式美原则,在建筑形体,色彩,肌理,光影等方面采用对比,韵律,尺度等系列艺术手法,塑造崭新的建筑形象。
3、设计指导思想
街区——城市与街区的版图肌理。
街区是所有城市设计的结构的原始细胞,“街”与“区”的组合决定了城市的路网的形式,以及内部建筑体的结构,而后者决定了街区外边缘建筑的节奏。建筑区的划分反映了产权归属,以及地产主人的社会关系。社区的设计也是如此,如何协调开放和私密、公共与私有的关系是社区设计的关键.从城市街道到社区街道再到居住组团,项目完成了开放空间到半开放空间在到私密空间的序列过渡。通过街区式规划的特质对社区生活的开放性和居住组团的归属性进行设计协调,强化社区生活中动与静的本质行为方式,旨在塑造一个和谐生动的居住新社区。
核心场所——社区生活的灵魂空间。
社区构架的搭建仅仅完成了居住功能板块的分布,而那些真正吸引人,感染人的社区往往因其有了和谐融洽的生活氛围而变的美妙,因此社区设计的工作中鼓励居民相互交流就变的犹为重要。在城镇街区规划中,核心空间与街道空间往往存在一定的依托关系,若干街道被导向核心中心广场,此处给人一种被包围起来的感觉,必需的社会服务设施被组合在一起,这为仪式、文化、政治和社会活动创造了必需的空间。
三、规划篇
1、规划布局
对于本项目而言,难能可贵的,首先在于它独具匠心的规划。因周边的资源相对薄弱,各种配套设施的不完善,景观资源稀缺。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首先考虑的是街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在金达路北面沿线布置了配套商业内街,并设置了三处内外的广场空间,既满足的社区内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也为街区周边居民提供了交往空间和娱乐产所,并提升了项目周边的区域形象。同时又根据街区规划的特质对社区生活的开放性和居住组团的归属性,强调社区生活中动与静的本质行为方式,着力塑造一个和谐生动的新社区的设计理念,在项目地块中心设计了近一万平方米的绿化广场,四个居住组团围绕在广场周围,并且各组团中又设置的相对私密的组团中心景观,通过如此设计,项目完成了开放空间到半开放空间在到私密空间的序列过渡。项目在项目中心入口设置了2栋33层高层住宅,两边为17~18层高层住宅,绿化广场北面设置了8栋33层的高层住宅,形成了中心低,南低北高,沿街中间高东西低的空间形态。这样的就形成了内部空间的礼仪感与序列感,还形成了整个社区错落有致的天际线。
2、交通系统
加强人车分流的设计,以外环为主干,社区内部的车行交通延伸到步行区域时就设置路障截断,使其不会影响到散步的住户,交通做到“通而不畅”,彻底的做到人车分流。紧急时车行道和步行道都可以通消防车,达到每栋建筑,符合消防要求。
本案在南面(金达路)设置了两个车行出入口和一个人行主出入口,人行入口为商业广场,进入住宅区是开阔的公共景观,做到步移景易。
3、景观系统
本案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最大化了景观绿化面积,在营造景观绿化的同时,把建筑合理的安排其间,争取做到建筑与环境的完美融合,通透的景观视廊为小区住户打造完美中心景观园林,景观视廊内步行道连接的全民健身、各类广场为住户提供了休息、交流空间,是社区住户理想的休憩平台。
社区内生态绿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合理的植物配置。在对植物品种的选择上,选用具有麻城乡土特色的树种;同时追求植物的四季变化。对局部环境的有利改善。利用不同物种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差异来配置植物,最终形成乔灌草结合、层次丰富、配置合理的复合植物生态群落。
绿化景观大道、运动地带、生态居住小区等城市不同形式绿地景观,体观以人为本的思想,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对绿地的需求,保证城市绿地系统的开发,让市民亲近绿地,保障资源共享和社会公平。
中心大景观、隔离绿化带共同构成了的该社区的主要景观体系。
四、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
单位
数值
规划用地面积
㎡
138621.95
规划代征道路面积
㎡
10187.87
规划净用地面积
㎡
128434.08
总建筑面积(计容及不计容建筑面积)
㎡
434772.17
1、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
385302.24
(1)住宅面积
㎡
356308.81
(2)商业面积
㎡
22112.30
(3)其他配套公建面积
㎡
6881.13
其中
综合楼建筑面积
㎡
3600.00
居委会
㎡
840.00
物业用房
㎡
760.04
消防控制室
㎡
43.09
开闭所及配电房
㎡
1638.00
2、不计容建筑面积
㎡
49469.93
其中
架空层建筑面积
㎡
740.34
地下室建筑面积
㎡
48729.59
容积率
3.00
建筑占地
㎡
35961.54
户均面积
㎡
110.65
居住总户数
户
3220
户均人口
个
3.20
总人数
人
10304
建筑密度
%
28.00%
绿地率
%
30.00%
机动车位
个
3211
其中
地下停车位
个
1922
地面车位
个
1289
住宅户型设计配比:
户型配比
面积段
房型
户数
比例
125㎡
三房二厅二卫
476
14.78%
115㎡
三房二厅二卫
1102
34.22%
95㎡
三房二厅一卫
1228
38.14%
85㎡
二房二厅一卫
414
12.86%
3220
五、建筑篇
1、建筑风格
结合消费定位人群,该区采用了新古典风格的建筑。新古典风格从简单到繁杂、从整体到局部,精雕细琢,镶花刻金都给人一丝不苟的印象。一方面保留了材质、色彩的大致风格,仍然可以很强烈地感受传统的历史痕迹与浑厚的文化底蕴,同时又摒弃了过于复杂的肌理和装饰,简化了线条。住宅建筑的群体形象比其单体的造型更为重要,所以在建筑的造型和外立面设计上,还需要考虑城市景观。表现风格最重要的方面可能就是细部了以点、线、面的交融,勾勒出流畅的节奏感。主体以暖色调为主,仿石材质感,局部文化石,外部装饰线脚丰富了立面,阳台、檐口等部位,使整个建筑看起来更均衡、更美观。
2、户型分析
针对消费人群,本案主要提供了三房、两房的户型设计。户型内部设计做到动静分区,功能合理,客户在户型选择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六、结构设计
1、设计依据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242-2014)
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2008)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国家、湖北省及其它有关的现行规范、规程及规定
2、自然条件
a) 基本风压:0.35KN/m 2
b) 基本雪压:0.50 KN/m 2
c) 抗震设防烈度:6度
本小区各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特征周期Tg=0.35s,多遇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0.04,罕遇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0.28。工程建筑抗震类别为丙类,主楼拟采用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与主楼不相连的裙房采用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
本工程基本风压为0.35KN/m2,地面粗糙度为B类。
主要活荷载标准值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执行,具体如下:
类别
活荷载标准值(KN/m2)
门厅、前室
3.5
阳台、卫生间
2.5
客厅、餐厅、卧室、厨房、走廊
2.0
电梯机房
7.0
不上人屋面
0.5
消防疏散楼梯
3.5
其余
2.0
允许二次装修荷载
0.5
本工程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30,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50~C30渐变,正负零以下用 240厚强度等级为 MU10.0的蒸压灰砂砖,强度等级为 M7.5的水泥砂浆砌筑;填充墙用强度级别为不低于A3.5,干密度级别不超过B06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为 Ma5.0的专用砂浆砌筑(厚度详建施),顶层和女儿墙墙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a7.5的专用砂浆砌筑,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钢筋全部采用三级钢(HRB400)。
施工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应配合安装单位,按土建、水、电等专用图纸预埋套管、预埋件和预留孔洞,悬挑构件应待混凝土等级达到100%,且该构件不支撑上部结构底模时方可拆除其底模支撑。
3、结构选型
1.高层住宅塔楼拟采用剪力墙结构,会所及别墅采用框架结构。
楼盖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屋面及楼、电梯间处板适当加厚,以增强结构的整体性。
2.地基处理及基础设计
基础形式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后定。
七、给排水设计
1、给水工程规划
给水管网规划:
室外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并管网,供水干管沿小区布置成环状,以确保供水安全,且便于地块用水从多方位开口接入,干管管径为DN200。室内消火栓按室内任何部位均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布置,室外消火栓按不超过120m的间距沿道路设置。给水管道一般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给水管道覆土深度不小于0. 7m。给水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
2、污水排水规划
小区排水设计为雨污分流制。
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5%计算。
污水管道在小区内道路下敷设D300-D400的污水管,排水坡度控制在0.004-0.005,将各地块的污水向总管汇集;汇总后的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过化粪池再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污水检查井最大间距为30m。
雨排水规划原则为就近、分散、重力流或经雨水管直接排入市政管道。遵循“先深后浅”原则,小区区雨水管道与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小区内各道路上均敷设雨水排水管,覆盖率为100%。雨水经室外雨水口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600,最小管径为D300。雨水管道排水坡度一般为0.005。雨水检查井间距最大为40m。
室外排水采用聚乙稀双壁波纹埋地排水管,橡胶圈接口。
雨水量计算
雨水流量公式: Q=q×Ψ×F
式中:Q—雨水量,L/s
q—暴雨强度,L/ha·s
Ψ—综合径流系数,取0.6
F—汇水面积,ha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武汉暴雨强度公式, 重现期 P=3。
八、电气设计
1、设计范围
小区商业网点、住宅楼单体工程照明、电力、防雷和接地系统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话和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电视系统、安保系统以及室外强弱电管线设计等。
涉及小区总电源、通讯、有线电视进线由业主征询有关管理部门后,提出要求由本专业在总体设计时予以协调一致。
2、电力设计
变电所低压出线通过室外线路引至各层强电配电间或电井,再由强电配电间或电井引至各楼层用电点,住宅楼至电表间,再经强电竖井或穿管引至各户配电箱。消防用电设备、应急照明以及一些重要
负荷由变电所引来两路经双电源切换箱进行供电。消防用电设备未端的配电线路均采用穿管暗敷。
3、照度设计
a、照度标准:
房间名称
照度标准(LX)
居住
75-150
走道
50~100
大堂
100~200
地下车库
30
b、光源选择:
公共部分采用格栅荧光灯,地下室设备用房采用直管荧光灯。室外广场设置草坪灯、景观灯。
另结合建筑景观设计设置泛光照明。
c、应急照明:
(1)楼内一些重要的房间如消防控制中心等,当正常的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设置备用照明。
(2)当正常的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对需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设置疏散照明。
4、弱电设计
a、通讯、计算机网络系统
公共部分和住宅楼建立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建筑物内信息通道网络的布线要求,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输的要求.
b、有线电视系统
用户系统网络采取放大-分配-分支型式。干线采用SYV-75-9同轴电缆沿电缆竖井敷设,水平干线采用SYV-75-7同轴电缆穿PVC管沿吊顶内敷设,用户线采用SYV-75-5同轴电缆穿PVC管沿楼板或墙暗敷。
九、通风空调设计
1、设计原则
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与资源,组织室内外气流,将室内陈旧空气排出室外,将室外新鲜空气引入室内,同时防止建筑物的余热余湿和外界蒸汽、热辐射、有害物质等进入室内及人员活动密集区。
2、自然通风
厨房、厕所、盥洗室、浴室等易潮湿的房间尽可能地实现了自然通风。起居室、卧室、客厅等主要房间合理组织门窗洞口,既实现了穿堂风也保证了气流的和缓。
3、机械通风
在项目的商铺、地下车库等公共活动空间设计了规格不等的机械通风系统。地下水泵房、配电房设机械排风系统,自然补风。地下汽车库设有排风系统,排烟系统,由车道出入口自然补风,平时由诱导器将风引至排风口,通过排风机经排风井排至室外,火灾时,开启排烟风机,烟气由排烟井排至室外,排烟风机入口处装设排烟防火阀。
十、消防设计
1、 系统组成
采用控制中心系统,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由自动报警、联动控制及火警通讯等三部分组成。
自动报警:
车库防火卷帘处设感温探测器,其余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楼梯口及其它公共场所按规范设手动报警器。系统可接收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消火栓按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发出的报警信号,通过系统主机实现联动控制功能。
联动控制:
火灾确认后,接通失火层及上下二层的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切断非消防电源,并接通应急广播。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手动控制启停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火警通讯:
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疏散楼梯口等处设火灾对讲电话及电话插孔,可与消防中心通讯,消防中心内设有直通消防部门的外线电话,公共区域设置应急广播。
2、火灾应急疏散照明:
消防中心、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车库等场所均设置火灾应急照明。
在门厅,各楼层主要出入口,疏散楼梯间及走道,安全出口处,地下车道等处均设置疏散诱导指示灯,疏散走道诱导指示灯间距不大于20米,离地1米以下,其他诱导灯按需布置。
3、电源,接地及线路敷设:
消防供电等级:消防控制中心、消火栓泵、喷淋泵、喷雾泵、火灾自动报警联控设备、火警通讯广播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
消防供电系统:消防用电设备的两路电源来自市电及应急柴油发电机系统,二路电源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进行自动切换。
消防用电设备和报警控制线路采用耐火及阻燃型导线穿焊接钢管埋板及埋墙暗敷及竖井内线槽敷设。
十一、环保设计
本小区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因此,如何保持并发展小区生态环境对住户的居住行为尤为重要。
首先,运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如环保外墙涂料、环保装饰材料等保证建筑主体在建成后不挥发出有害物质并实现节约能源。杜绝扬尘和噪声并在整个小区范围内严格控制粉尘和噪声源的出现。
再次,按人员活动频繁程度设立垃圾分类回收箱并做详细使用说明,普及指导住户自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放置。
十二、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内容
l 安全保卫服务管理
l 环境卫生管理
l 绿化园林管理
l 房屋设施设备维修管理
l 商务服务
l 消防交通管理
设计采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将科技网络引入项目中,实施全智能监控化的管理,给用户提供一个安全、便捷、舒适的工作生活载体。
规划设计设计合同3
第一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投资:。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
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
和生活条件。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
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
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
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
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
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订设计时,须具有
设计审批机关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
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
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
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
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
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
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
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
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
应向委托方缴纳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
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
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
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2)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
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
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
一个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没有增补
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筑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
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两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
一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
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
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
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有效期限: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说明〕 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
基础资料: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勘察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 1│设计任务书│││年月日│
├───┼───────┼───┼─────┼────────────┤
│ 2│可行性研究报告│││年月日│
├───┼───────┼───┼─────┼────────────┤
│ 3│选址报告│││年月日│
├───┼───────┼───┼─────┼────────────┤
│ 4│原料│││年月日│
├───┼───────┼───┼─────┼────────────┤
│ 5│资源报告│││年月日│
├───┼───────┼───┼─────┼────────────┤
│ 6│燃料协议文件 │││年月日│
├───┼───────┼───┼─────┼────────────┤
│ 7│水电协议文件 │││年月日│
├───┼───────┼───┼─────┼────────────┤
│ 8│运输协议文件 │││年月日│
├───┼───────┼───┼─────┼────────────┤
│ 9││││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六条 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七条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
│ 年月日│%│元│
├───────┼──────────────┼────────┤
│ 年月日│%│元│
├───────┼──────────────┼────────┤
│ 年月日│%│元│
└───────┴──────────────┴────────┘
第九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合同,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版权全部属承包方所有,发包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造型、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第十三条 勘察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 奖励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堪察设计合同的索赔
(一)勘察设计合同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合同。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合同借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合同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二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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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
││
││
│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 │
││
│年月日│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附件
附表一: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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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勘察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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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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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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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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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
┌──────┬───┬────┬────┬────────┬──────┐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场地位置││
├──────┼───┼────┼────┼────────┼──────┤
│勘察设计单位││要求提交││提出任务书日期 │ 年 月 日│
├──────┼───┤│├────────┼──────┤
│││勘察设计││要求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
│││资料内容││要求提交资料份数│份 │
│技术要求│││├────────┼──────┤
│││││附任务书附图│蓝图 份 张│
├───┬──┴──┬┴──┬─┴─┬─┬┴──┬────┬┴──┬───┤
│顺序号│总图编号 │建筑物│勘察设│层│高度 │建(构)│结构 │对差异│
│││名称 │计地坪│数│(米)│筑物等级│类型 │沉降敏│
││││高│ │││││
││││(米)│ ││││感程度│
├───┼─────┼───┼───┼─┼───┼────┼───┼───┤
│││││ │││││
├───┴─────┴───┴─┬─┴─┴───┴────┴──┬┴─┬─┤
│建(构)筑物基础│主要设备说明│地下│备│
├─┬──┬─┬─┬──────┼─┬─────────────┤│ │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设│设备基础│下设│ │
│ │ 米│ │ ││ ├─┬──┬─┬──┬───┤│ │
│ │ ×│ │置│(吨/米│备│形│尺(│材│砌 │单位荷│室备│ │
│ │ 米│ │ ││ │ │ 米│ │置深│重(吨││ │
│ │ )│ │深│)或总荷│名│ │ ×│ │度(│/米)│或情│ │
│ ││料│ ││ │ │ 米│ │米)│或总荷││ │
│状│寸 │ │度│重(吨)│称│状│寸)│料││重(吨│地况│ │
│ ││ │ ││ │ ││ ││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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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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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和资料名称│份 数 │提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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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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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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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doc)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 点:合同编 号:勘察设计证书等级:乙级发包人:勘察 设 计人:*****公路勘察设计院签订日期:
发包人:勘察设计人:**公路勘察设计院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经发包人、勘察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建设地点:
2.3工程规模、预计工作量、技术要求、特征:
第三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设计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第四条:开工时间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
第五条: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1在年日交付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份。
5.2勘察设计工作有效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时开工计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及约定的定金不及时到位等)时,工期顺延。
第六条:费用
6.1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14年修订版)的计算方法和地方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为元整。
6.2如果勘察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后,因发包人的原因对勘察设计进行比较大的改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预付勘察设计费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
7.2 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时,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之前付清。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8.1在勘察设计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与当地居民或有关单位如发生矛盾,发包人应及时负责解决,发生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8.2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设计人签字盖章生效。发包人、
勘察设计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勘察设计人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勘察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正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委托方:
承包方: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万平方米
工程投资:
第二条委托方委托承包方组织本新建工程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 乙方按国家现行规范设计;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叁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设计任务的定金为设计费的40%(计:万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取施工图前一次结清。 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及设计费为:
总平图:
厂房:平方米元;
综合楼:平方米元。
合计设计费: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 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四。
2、 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无;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
重复使用。套用图纸时应与承包方另订合同。增加图纸时应向承包方补交晒图费,增加六套图纸以上时晒图费应双倍计算。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在设计资金按合同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方案设计,在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
1、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应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2、承包方对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大中型工业项目或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订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协商;
(2)、;
(3)、;
2、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相等的补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设计文件,拖延10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设计费5‰的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每天增交设计费1‰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须的资
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协商;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做设计,应另行增加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10天,按该工程设计费的5‰计算,10天以上,每天增交设计费1‰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条款:
1、设计费总价:
2、设计范围为厂房土建部分,工艺、设备、管道由业主另行按排。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中的附表一~六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和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上级主管
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年月日
邮政编码:
第五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通知
1996年7月25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
为了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国务院198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从1996年10月1日起,请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建设中组织试行。今后,凡在我国境内进行城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一律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在我国境内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合同文本由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印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在试行中,要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利用合同的违法行为,做好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明确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勘察设计合同)双方的技术经济责任,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城市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均应按本办法签订合同。
城市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通用厂房等。
第三条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甲方是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乙方是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五条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
程设计合同》文本,按照文本的条款,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对文本条款以外的内容要单独注明。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修改文件、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双方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定勘察设计合同价款。
第七条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额度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对需要总包和分包的项目,应签订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乙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由乙方对甲方负总体责任。总包和分包的项目不能转包给其它的设计单位,严禁出卖图章、图签等行为。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和指导使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本;
三、审查或鉴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监督合同履行,调解合同纠纷,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指导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培训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的合同管理单位。
第十条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双方,应将合同文本送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审查(具体分级审查管理意见由各省确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承接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经审查同意的合同,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后10日内提出意见(勘察合同5日内提出意见),不合格的令其修改后重新报送。10日后(勘察合同5日后)未予办理的,视为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单方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商定确需变更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将变更协议报送原审查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四条 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建设市场秩序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分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gf—96—0203(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gf—96—0204(略)
规划设计设计合同4
摘要 居住小区是城市的基本构成,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它涉及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小区建设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居民居住环境的优劣,而小区规划又是小区建设的先行,是影响小区建设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住宅小区居住环境的优劣,首先取决于规划方案的好坏。作为居住小区的设计者,担当的社会角色和肩负的责任已变得多元化;一方面应对环境负责,对社会负责,使规划好的小区成为自然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载体;另一方面应对业主开发商负责,使之获得尽可能高的经济回报;同时还应对小区的实际最终使用者——居住者负责,以满足各方而需求。因此,在兼顾环境、业主及居住三者的关系利益,并在其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创作出高品质的居住空间和居住环境,是时代赋予建筑师的社会责任,不容推辞。本本在高家花园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中,对整个小区设计新思路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 居住小区是城市的基本构成,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它涉及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小区建设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居民居住环境的优劣,而小区规划又是小区建设的先行,是影响小区建设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住宅小区居住环境的优劣,首先取决于规划方案的好坏。作为居住小区的设计者,担当的社会角色和肩负的责任已变得多元化;一方面应对环境负责,对社会负责,使规划好的小区成为自然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载体;另一方面应对业主开发商负责,使之获得尽可能高的经济回报;同时还应对小区的实际最终使用者——居住者负责,以满足各方而需求。因此,在兼顾环境、业主及居住三者的关系利益,并在其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创作出高品质的居住空间和居住环境,是时代赋予建筑师的社会责任,不容推辞。本着更新观念、拓展思路的指导思想,我在高家花园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中,对整个小区设计新思路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1、 居住区的生态环境系统经过若干年的探讨和发展,生态居住区正在成为21世纪人类居住环境改善与发展的方向,世界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国家都在探索适宜本国和本民族特点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居住环境,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人口众多,经济发达且较适宜人们居住的地区人口密度很大,绝大部分城市和居住区都超出了自然系统原有的人居承载能力,根据我国的实际,如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尽可能的恢复自然系统的生态功能,在现有的条件下使人们居住的健康性、舒适性和可持续性趋于合理,这是我国下阶段城镇居住区建设发展的总趋势。在住区规划中要防止盲目提高容积率、只重建房不重环境的倾向。对住区空间的布置,必须首先考虑生态环境,并按生态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在住宅布置、环境布置、交通系统等环节保证住区有充足的日照,清新的空气,良好的通风,洁净的水面,尽可能扩大绿化面积,提高植物的中面系数(多种树)和造氧功能。不让小区有裸露泥地,以尽量减少尘埃。要充分利用原有树林和水面,并使其合理使用。绝不能盲目破坏自然山水,随便推山建房,砍树取地。同时要做到处理“三废”,净化空气和水面,落实防风、防尘、防晒措施,改善小气候,使住区生态环境比原来好得多。生态住区要提倡环保理念、节能理念,充分利用环保材料、节能材料,使用太阳能,节约用水,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2、小区规划应重视环境与其相结合高家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延安城区南部,计划规划十幢28层楼,超市,幼儿园,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在总体方案中引入新的设计观念,打破常规的规划模式,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2.1注意环境资源规划环境资源主要是绿地、花木、水景等自然和人工景观。合理地利用这些资源可以创造美好温馨的居住环境,而且也可满足居住者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需求。关键在于根据地形在整体布局和环境布置中着意营造,可以前后错迭、高低错落、因地借势、就其自然,其布置灵活多样。这种居住小区空间环境丰富,通风、视野、朝向均较好,而且还有一个可用来着意刻化的大空间,有利于对其配景予以创造。因此在规划设计上让每户都能平等享受资源,都能获得等价值回报。规划时把环境资源必要“分散”,分散到每幢住宅前,每个院落,甚至每户窗前。避免了因资源“集中”而形成仅供一部分人享受的格局出现。2.2景观轴线布置居住小区园林化与中国传统园林有着本质的区别,居住区园林中住宅建筑是主要载体,是建立在多层、高层楼房丛中的园林。它必需充分因地制宜,解决好人流车流的关系,文体活动场所及公共建筑的配置、动态及高空观赏的效果等诸多因素。在进行小区园林化景观设计还引入一些城市设计手法,将一条明确的景观轴线布置景点,构成小区景点的要素,以入口广场、喷水池、绿地植物、雕塑、廊景框、水景、甚至一些公共建筑小品等。这根轴线序列展开,各种类型绿化空间变化丰富、有张有弛、视景效果通而不透,并特别重视了建筑组群的时空形态。总之这根轴线贯穿小区的始终,并通过它把整个小区的景观绿化连成一体,相互渗透,从而形成小区点、线、而结合起来的完整的绿化景观环境体系,表达出不同的景园主题和风格意境,同时突出居住小区的个性风采。2.3住宅的本体与环境空间的视觉形式、容量与尺度是依靠形式来限定。形式要素在塑造了建筑的同时,也围合塑造了空间的形象,环境设计也是建筑设计的延伸。住宅设计应创造适合居住的人性化空间,并符合多样统一的美学原则,拥有清新悦目的视觉效果,庭园环境与住宅本体之间联系最紧密,在平面上是对建筑首层的延伸和空间上对每扇窗口与阳台的渗透。设计上考虑通过一个过渡:住宅底层与室外空间设计的连续性,商品住宅底层贴近地面、易受干扰,在销售时往往不如其它楼层好卖,我们把底层部分架空,作为居民娱乐与交谈的场所。绿化山庭院延伸到架空层里而,形成了流动的空间,入口大门对于贯通的视线没有太多的遮挡,小区的园林看上去是连贯一体的。 利用“景窗”扩宽视野:窗是住户与外界交流的媒介,也是构成立体效果的主要构件。窗的设计是小区的特色,一是开窗面积大,除去了结构柱梁占用的墙而外,尽可能在横向和竖向加大玻璃的面积,使室内外融合起来。二是卧室的窗全部低开,窗台离地面0.6M,窗高1.8M,外面窗台铺设一花池,用不锈钢花饰围起,当繁花开满窗户的时候,这景窗便是主人从窗内看到的第一道风景了。庭院景观环境通过景窗流入住宅,住宅亦与环境融为一体了。3、居住区空间布局合理化为满足居民邻里交往的需求,许多小区合理布置空间场地,妥善处理好车流和人流、停车与休闲的关系,保证人的安全和居住区安宁。交往的空间场地不设置过多台阶和错层,特别是满足老人、儿童、残疾人的室外活动需求。小区在注重绿化建设的同时注重其休闲功能,比如设置足够的居民休闲场地及儿童游戏场地、居民健身场地、活动草坪、林间步道、滨河步道等,便于居民使用,发挥绿化的休闲健身等功能。居住小区的空间按其功能要求一般划分为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半私用空间和私用空间四级。公共空间即居住小区的公共干道和集中的绿地或游园,供居民共同使用。在公共空间的规划上应与文化建筑、水面、曲桥、草坪、树木、雕塑小品或城市公园、河流水系等结合在一起考虑,营造出一种舒适、幽雅的空间氛围。半公共空间,是指其公共性具有一定的限度的空间,作为居住组团内的半公共空间是供居民共同使用的,它是居民增加相互接触、熟悉、交流的地方,是邻里交往、游乐、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防灾避难的疏散的有效空间,以及通过较完整的绿地和开阔的视野作为居民接近自然的场所。在这部分的空间规划上应注重根据各居住组团的不同组合方式来考虑,并保证其交通畅通、功能齐全。半私用空间是住宅楼幢之间的院落空间,是居民就近休息、活动和健身的场地,在设计上应注重其设施的多样化和完备性,把它规划成小区中最具有吸引力的居民活动空间。私用空间即住宅底层庭院、楼层阳台与室外露台。底层庭院的设置使居民可以自由种植,增加组团内的景观,又使居民有安全感。楼层上阳台可以眺望、休息、种植花卉,营造垂直绿化的景色。4、居住区的安全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安全与否,是小区居民极其关心的问题,要创建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不仅要有科学的小区管理制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小区规划的安全性,这其中涉及到居民的生理、心理安全和社会安全等因素。在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居民的有效防范行为,通过控制小区和组团人口、明确划分空间领域等措施来提高小区的安全防卫能力。一是在小区和组团的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使住宅小区具有较强的领域性和归属性。二是注重院落空间的强化,使居民之间既有充分了解和相互熟悉的机会,又可以使住户视线能够触及到住宅人口,便于对陌生人进行观察、监视。三是注重小区交通网络的合理组织。减少交通环境的混乱交杂,提高安全系数,在小区级道路的规划上尽量作曲形设计,限制车辆穿行的速度,达到安全与降低噪音的目的。同时,规划时应尽量减少组团的出人口,一般设置两个即可,以便有效控制外来行人任意穿行,从而起到安全防卫的作用。小区的安防系统共有四层:第一层:在小区的四周围墙设置有周界报警系统,周界摄像机和周界灯光联动控制箱。通过红外对射探测器的报警和灯光、摄像机的联动来实现整个小区周界的安全防范。第二层:在小区的主要出人口、主要通道设置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以实现对出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的有效管理。第三层:在小区内的部分区域和重要部位设有巡更系统,在保安巡逻的同时也可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第四层: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门户入口与住户室内设可视对讲系统,以实现对出入人流及访客的管理。通过这四方面的安防体系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目的,形成高家花园小区内完善的安防保护体系。5、小区的交通环境设计随着私人购买机动车辆数量剧增,如何解决居住小区内机动车的行驶与停放己成为规划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小区园林环境设计所追求安全、宁静、自然、充满现代生活气急的目标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机动车在小区内乱行乱放,再好的居住环境也无法为居民享用,“人车分流”是解决小区交通问题的最好方法。设计时采用“车在周边走,人在中间行”的分流方式,居民在中心绿地,院落绿地中体憩活动,或在幼儿园等公共建筑间的穿行也完全不受机动车的干扰,真正留给居民一个安全宁静的空间。临时停车则以沿周边环路停放解决,夜间停车则利用住宅底层部分停放,设专人保管,考虑用地紧张,初步设计时曾设想在主入口设地下停车场,后认为底层留出空间可满足停放,扩大设计时就取消了。6、小区的环境设计要同时得到业主的认可在总体布局中,景观好的位置,如靠近公共绿化地或有重要景点的景观区,包括好朝向在内,布置高档次、而积大、功能较齐全的住宅,满足其对高质量环境的追求,这样可大大提高档次的价值,形成小区售价最高的区域。端单元或转角单元要布置好,使其在临景观区的一而有窗可直接取景观赏;同时通过单元错落,层数上向景观区迭落等手法,尽可能多的住户有“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从而提高住宅档次。在远离中心景观区,或朝向不好住宅群,适当拉大建筑之间的距离,加大院落空间的尺度,如设凸窗,转角窗,落地窗,观景阳台等。从而在不牺牲环境的前提下,提高小区住宅的容积率。要建设富有特点和具有新颖的居住空间环境的居住小区是完全可能的,只要我们每个设计者在规划设计上搞创作,不拘泥于教条,不难出现具有特色的与周围环境协调适合人们居住心理的居住小区,尽可能地给人们提供舒适、安静和新颖优美的居住环境。高家花园以提高居住空间和居住环境质素、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做好了居住及环境规划设计,正确处理业主、住户、环境二者关系作了一些探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期望居住环境的优美,喜欢回到大自然,寻求安全与舒适的居住空间。作为多元化的建筑师史要负起社会贡任,拓展新思路,创作出史多功能齐全、自然环境优雅的居住小区。参考文献[1]2000年住宅设计经典.建筑艺术设计室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0.[2]设计资料集.郑署阳.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
规划设计设计合同5
兼职设计报纸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高河就 男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到甲方单位做兼职工作,达成如下事宜:
1、乙方为甲方设计长子蔬菜报,一月四期,设计一期工资150元,做一期结一次工资,星期四做好报纸后,星期五结算当期工资。
2、结算工资,甲方给乙方工资后,乙方要签字,表示已领到当期工资。
3、甲方为了防止乙方不辞而别,需要压乙方两期工资300元,乙方从第三期开始领工资,前两期工资甲方压住,当乙方不干时需提前两期向甲方做书面说明。当甲方找上设计员工后,和乙方做好交接工作。然后乙方才能离职,离职前,甲方需付清乙方全部工资(包括压的两期300元)。
4、由于是兼职,乙方不可能随叫随到,所以甲乙双方的见面时间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5、乙方从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开始工作,工资从2014年3月21日开始算起,此合同从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开始生效。
6、此书面合同后附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7、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另附合同。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