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代理合作协议1


第1篇:社保代理合同

这篇社保代理合同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愿对你有参考作用。

甲方(代缴社保单位):

乙方(个人):

丙方(实际用人单位):

甲、乙、丙三方均明确:甲、乙之间无劳动关系,乙、丙之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现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文简称“社会保险”)等关系挂靠在甲方,经三方友好协商决定:

1、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期月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2、甲方代乙方缴纳社保费用,甲方所代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以第一条为准)。

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常州市社会保险当期缴费年度为一个周期(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甲方代缴之前,每周期提前30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至年月结束。

4、乙方可凭身份证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费信息。

5、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后,应当及时办理代缴社会保险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的,须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的`代缴社保事宜,根据友好原则,请甲方在停止办理乙方社保事宜3天前友好通知乙方。

6、如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等意外,由丙方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法律责任代缴社保协议书代缴社保协议书。

7、乙方书写的承诺书及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8、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丙方:(盖章)

日期:日期:日期:

第2篇:社保代理合同

给你一篇社保代理合同的写作范例,你可以参考它的格式与写法,进行适当修改。

X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需将在_X市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医疗)转出_X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去贵中心办理,现委托__(身份证号码_____)代为办理转出手续。

本人联系电话:_____

本人户籍类型:城镇□ 农村□

本人户籍地邮编:________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受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代办委托书(单位)

第3篇:社保代理合同

社保代理合同怎么写?以下是我们给你的范文格式参考。

甲方:南京_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代缴社保协议书代缴社保协议书。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代缴社保协议书合同范本。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读趣百科的小编希望你能喜欢以上3篇社保代理合同范文,你还可以点击这里查找更多社保代理合同范文。


渠道代理合作协议2


厂房建设代理合同

甲方:应城市榕晟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品皓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湖北品皓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中的具体问题进行约定,达成如下合同:

一、总则

1、由于湖北品皓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矛盾的原因,致使原2013年5月16日应城市榕晟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北品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建设代理合同无法实施,现甲乙双方商定调整的合同内容与原合同发生实质性改变,故2013年5月16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厂房代理合同予以作废。

2、甲方是本项目建设的代理方,受乙方委托,全面、具体实施本厂房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和手续办理。

3、乙方是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方,委托甲方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在内的所有事项代理(代办)。

二、代理事项的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代理事项包括代征建设用地、配套基础设施和代办建设所需的一切事项和手续。

1、代征建设用地及批准建设规模

1)项目用地规模:39.2亩(以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实测面积为准)

2)项目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3)用地取得方式:出让用地。

4)用地年限:50年(以土地权属证书登记为准);

5)建设规模:约定建筑面积15520平方米。

2、代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内容:适时完成硬化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管、高压电缆、互联网、天然气、有线电视等配套建设工程到乙方厂院外墙边,并确保适用。

3、代理(代办)建设相关事宜和手续内容:包括项目备案、土地征用、规划服务、总体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勘测、放线定桩、建设许可证、质量监督、监理、消防达标、环保评估、环境评测、安全监督、垃圾处理、人防工程、白蚁防治、策划广告、产权登记、工商税务登记等事宜和手续。

甲方必须按照上述全部委托代理内容进行配套和服务。

三、代理款额度和支付方式的约定

代理款额度:本项目代理款按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单位面积“大包干”,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30元(包括代收代付土地款50元/ m2,园区配套工程为300元/ m2,管理费为80元/ m2),计667.36万元(15520平方米*430元/平方米),实收代理款以竣工验收的实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少于本合同约定面积时已约定面积为准结算。

2、代理款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11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30万元作为合同定金;在乙方房地产抵押贷款到位时付款到总代理款的80%,下余部分最迟不迟于2015年12月30日付清。

四、项目建设工期和厂房启用时间约定:

乙方要确保此工程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10月 日前)复工建设,2015年元月底前(或春节前)竣工。主要机械设备不迟于2015年3月进厂安装。厂房完工后3个月内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行业范围投入生产经营。

五、办理两证(土地证、房产证)的约定:

厂房竣工后一年内,甲方为乙方办理厂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协助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办理时间以政府土地部门确定的时间为准。

六、厂房建设规模、标准的约定

乙方确保厂房建设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统一外观设计、容积率和使用性质实施建设,如有违反,造成的罚款或撤除等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税收优惠政策约定:乙方可享受应城市招商引进项目税收优惠政策;乙方必须按政策交纳该厂房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八、物业管理的约定

本项目厂房建成后,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物业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九、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完成配套建设和有关事项的服务。

(2)在乙方确保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和厂房启用时间的情况下,及时为乙方协调房地产按揭或抵押贷款。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办理厂房的权属证书。

(4)负责做好乙方项目建设的行政协调服务工作,对非法干预乙方项目建设的现象甲方要及时作出处理,确保建设顺利进行。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向甲方了解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和建设有关手续办理等情况。

(2)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3)为甲方办理该项目的土地证、产权证等系列手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建筑、安装所需的施工费、材料费、建安税等全部开支均由乙方自理。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30万元定金不予退还。

2)如果签约后,在乙方应付给甲方的代理款未付到位之前,乙方迟迟不能按约定实施本项目建设,致使该项目不能正常运行,视作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将委托甲方征用的土地无偿转让过户(归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因土地二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用时,根据逾期天数和所欠款项额度,按照市场借款利率(月息20‰)计算,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配套设施不到位或有关手续办理不及时而影响拖延乙方施工时间,根据厂房延期竣工的天数和乙方已付建设费用的额度,按照市场借款利率(月息20‰)计算,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如果甲方不按约定为乙方办理两证(土地证、房产证)而影响乙方正常融资,乙方可追究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的处理

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应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为便于甲方开展工作,乙方要随时向甲方提供公章和法人印章。

3、院内配套设施、变压器由乙方自理。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按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4分,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时间:2014年11月 日

签约地点:应城市榕晟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


渠道代理合作协议3


蜂助手预装渠道代理协议

甲方:广东蜂助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区龙口东横街丽柏国际酒店26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罗洪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原则,甲方和乙方就蜂助手软件代理推广合作的条件达成一致,特签署本协议,以促进双方的合作经营。

第二条 合作内容和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2014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1个月前没有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将自动延长3个月,以后也遵循此例。

2. 乙方推广区域范围:乙方负责地区的推广;

3. 乙方负责推广甲方“蜂助手软件平台及所有Android、IOS等智能手机付费推广应用”;通过自有的渠道推广或通过发展其它个人或企业渠道推广,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代理合作模式支付乙方相应的酬金,详见第四条。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开发和运营蜂助手软件系统,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公平性、公证性;

2) 甲方负责完成甲方平台相关推广功能的融合开发,确保乙方推广渠道操作简单易用;

3)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开展相关渠道操作培训,协助提供相关操作手册;

4) 计算乙方及乙方成功推广渠道的酬金报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装机量、有效激活量、酬金结算历史等统计报表,所有结算依据以甲方平台数据为准。乙方可自行建立数据统计系统,以备核实;甲方应保证数据统计的真实性,但由于软件提供商数据失实导致甲方数据错误的,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不当或者错误有权要求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 鉴于运营商网络服务以及其他人力因素可能影响甲方“蜂助手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营,甲方遇到此情况时应积极响应,尽快恢复平台的运营, 乙方对短时间内出现此类情况表示理解和不予追究经济责任。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需积极主动开展推广工作,并协助推广渠道网点开展相关的推广工作;

2) 乙方需周期性拜访乙方发展的重要会员,了解推广困难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蜂助手公司,共同优化改善合作环境;

3) 乙方确保推广的“蜂助手软件及所有Android、IOS等智能手机付费推广应用”广告文字按照甲方要求的规范,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文字;

4) 乙方在开展代理工作过程中,应表明代理身份,不得虚构、假冒以甲方分公司或者工作人员等身份。乙方在代理工作中发生与第三方之间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应当保证在代理过程中采取的推广方式、推广内容以及其他代理行为必须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

6) 鉴于运营商网络服务以及其他人力因素可能影响乙方渠道的正常运营,乙方遇到此情况时应积极响应,尽快恢复推广, 甲方对短时间内出现此类情况表示理解和不予追究经济责任。

3. 双方都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渠道用户的利益及彼此声誉,严禁通过各种方式的恶意操作获取收益,一旦发现,双方都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不再向对方支付帐号上尚余的酬劳及履行相关义务。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在提前一周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市场需求阶段性调整推广时间、力度(或终止推广)及具体协商的价格,但任何调整均不得与甲方的基本价格体系、市场推广基本原则等相抵触。

5. 甲方提供的“蜂助手软件及Android、(含Ophone)、IOS、WindowsPhone、Symbian等付费推广的智能手机应用产品”不能出现暗扣、强制性消费现象,如果暗扣、强制性消费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果是软件本身原因造成的,由其他相关责任方承担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的扣费提示,则视为暗扣/强制性消费。

第四条 酬金及结算条款

1. 乙方应用酬金标准

乙方的应用酬金标准以甲方官网的会员中心中公布的应用酬金标准为准,乙方自有渠道的有效推广量按该标准计算和结算酬金;

2. 代理酬金计算标准

代理酬金 = 代理商发展会员应用酬金 * 代理酬金比例

乙方发展的不同级别会员的代理酬金比例如下表:

发展会员的级别

代理酬金比例(%)

备注

个人会员

企业会员

金蜂

5%

5%

会员级别原则上由代理商自行调整,默认均为“铁蜂级”

银蜂

7%

7%

铜蜂

14%

11%

铁蜂

22%

19%

注:为了确保应用推广效率,提高末端会员积极性,蜂助手公司也有权调整代理商发展会员的酬金级别。

3. 结算周期

两次代理酬金结算周期为大于15天,与乙方当期的应用酬金一起结算,但乙方应得代理酬金与应用酬金之和少于人民币 500元的,甲方可以延迟一个结算周期进行结算,乙方坚持当期结算的,应当承担银行转账费用。乙方可在官网的“会员中心=》结算管理”中申请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酬金支付到乙方帐号,节假日顺延。

4. 协议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独立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按应结算金额的5.6%扣除代开发票费用后结算(乙方同意,国家有关税费规定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对代开发票的扣税比例进行调整)。

5.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甲方及乙方,对于通过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对方技术上或者营业上的信息(以下称为「秘密信息」。) 要保守秘密,不得将其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并且在没有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者泄漏。但是,以下情况不在此限。

ü如果信息取得时,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的情况。

ü如果信息取得后,该信息非由于取得者的责任为公众所知的情况。

ü如果信息取得前,该信息已经为取得者所知的情况。

ü从拥有正当权利的第三方处,不需承担保守秘密的义务而得到明示的情况。

ü没有依据秘密信息,独自进行开发而获得的情况。

ü甲方及乙方,为了本协议的目的在必要的最小范围内,可以向己方工作人员(包括派遣公司职员及临时工明示秘密信息, 但是必须让该工作人员遵守前项所规定的义务。

ü甲方及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后及对方提出要求时,须遵从对方指示返还或废弃秘密信息及其复制品。

2. 本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仍然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之后方能生效。

2. 甲方或乙方,在对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的形式,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未履行的部分。

甲方:

ü受到有关监管机关的吊销营业执照、停止营业等处分时;

ü受到法院的查封、扣押、强制执行等导致难以履行本协议时;

ü发生、破产或者清算的情况时;

ü因为决议进行合并或者转让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导致难以履行协议时;

ü发生新决议解散时;

ü信用状况恶化或被认为类似的事件时。

乙方:

ü推广的渠道带有违规内容;

ü采用违规的广告词语进行诱导用户(包括色情、六合彩、法轮功等违规词);

ü采用非法手段进行刷量或虚假注册等;

ü产生大量用户进行投诉状况;

乙方存在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并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甲方不再支付乙方未结算的代理酬金及应用酬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 ,或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守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损失。

2. 由于一方的过失或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对方的损失。如属双方的过失或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或其他的本协议当事人无法支配的客观情况。

2. 甲方及乙方因前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情况下,在不可抗力相关事态存续的期间内,将不承担责任。但是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立即以电话、邮政快递等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对方送达受影响一方事故发生地点的有关政府机构或新闻媒体的证明文件证明事故的存在。受影响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在另一方未确认前不得解除其责任。如不可抗力的原因继续存在,致使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仍不能履行本协议,则此后的协议履行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3. 在本协议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甲方及乙方应通过另行协议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努力使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以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本协议的履行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条 未尽事宜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本协议条款解释上产生的疑义,本着诚信的原则, 甲、乙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所签署的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东蜂助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渠道代理合作协议4


商铺房产分销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联系地址:

乙方(受托方):

联系地址:

为了推动嘉兴“《 》”沿街商铺项目的快速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项目地址及销售范围

1、该项目地址:

2、销售范围为开发商委托甲方销售的房源。

二、委托期限

1、甲方为本项目代理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策划销售代理事宜。为了配合销售的

需要,乙方在合法范围内采用分销方式合作销售,具体分销的商务条件及各项

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2、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客户确认及客户有效期

(一)为了保证案场接待过程中公平、公正、合理,对于各分销商带团过程中的客户确认

原则及归属核对予以一下规定:

1、除甲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均不得在营销中心派驻任何形式的工

作人员。

2、客户确认必须提供客户真实姓氏、联系电话(省略中间4位)。

3、客户确认必须以统一的表格形式报备确认。报备形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a、微信报备保护期24小时

b、现场报备(针对将客户带至现场的)保护期7天

乙方通过微信报备给对接的甲方外联人员,由甲方外联人员报备到项目报备群。

4、客户确认必须以甲方置业顾问、案场总监签字及签字时间为准。

5、客户确认必须以当日当场次一次确认为准。

6、如同一客户二次及多次带看,必须当日再次做客户确认(但视为单一客户)。

7、无发生撞单情况下,客户以当天报备成交的分销商为依据结算佣金。

8、如多个分销商通过微信报备同一组客户且都在有效报备期内有争议的,以报备有效期内实际带客至案场分销商为准,具体比例分配情况参考如下标准:

①如一方只报备未带看,且在报备至客户下定期间与客户并无任何联系以及对此期间购房事宜不知晓的,则该方业务员或公司无任何佣金。

②如一方已报备,未带看,但在报备至客户下定期间与本公司市场部以及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并知晓客户购房事宜且积极维护成交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享受该单佣金比例20%。

③如一方已报备,未带看,但在此期间与本公司市场部以及客户保持沟通并且知晓客户购房事宜,另在此期间专程抵达现场积极维护成交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享受该单佣金30%。

④若双方都有报备且双方都参与带看,则此单佣金双方按5:5比例共同分配。

9、如发生撞单,业绩归属由市场部核对报备有效期内及实际双方带看过程中报备流程原

始依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双方协商解决无果,最终以市场部负责人根据事实

情况判定业绩归属。

10、如一方在发生撞单后,不接受、不参与、不认同各方协商的并且故意引导客户解除购房、

撬单、诋毁本项目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无任何佣金,本公司有权解除与该业务员或公司

的分销代理协议,并按比例扣除已成交业绩的佣金。

(二)乙方的相关业务人员不得在该项目销售中心外500米范围内驻守客户;乙方的相业

务人员不得在该项目的销售中心恶意飞单跳单或争抢其他客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确定

该客户的归属。

(三)若乙方所介绍客户与其他分销公司客户有争议的,则该客户的归属由甲方协商安排,

甲方的认定依据有:1.微信报备:2.案场客户确认书;3.电话通话记录(带看前一周为有效

通话记录)。

四、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销售成功的标志为乙方推荐有效客户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具体甲方

支付佣金的计算方法如下:佣金计算标准为:实际成交价结算;

2、结佣条件:

A、无论一次性、分期付款均3天内按付款比例结佣。

B、按揭客户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首付达到银行要求后并提供所需银行按揭材料后3天内结全佣

4、甲方付佣金的,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规发票,或按点数6个点直接扣除。

5、计算方法:;

6、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7、如因客户问题后期银行贷款无法审批或分期未如期支付违约导致退房的,乙方应3天内退

还甲方已支付该套房屋全部佣金,如乙方不退还相应已收佣金,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同等金

额佣金。

五、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收取客户定金、购房款;签发订单、签订合同等;负责合同的登记

备案、联系银行为客户办理按揭及办理产权的管理。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销佣金给乙方。

3、需要时为看房客户提供车辆进行接送,提供午餐并协助服务好进案场之所有客户。

4、甲方负责与乙方介绍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负责沟通洽谈下定签约等符合结佣全过程。

5、甲方不得故意引导乙方介绍的客户避开乙方分销代理。

6、同时有数个客户争同一房源时,甲方应售予首先支付定金者。

7、负责按管理办法公平公正处理案场事物。

8、根据按揭银行要求负责按揭客户全部资料的准确收集。

六、 乙方职责

1、负责推荐客户到本项目现场售楼处选房,组团客户必须提前一天以微信报备方式报备

至乙方对接的甲方外联人员,自驾来访需提前一小时报备。

2、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约定,乙方在委托期内,进行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楼书,

利用各种形式展开多渠道推荐客户购买本项目的活动;但必须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

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权限向购房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的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

方负责。

4、甲方的销售政策、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

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密,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并立

即中止本合同。

5、乙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利诱甲方工作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制造虚假分销业绩,如经发现,

乙方必须双倍退还该套房屋已结佣金,且甲方有权立即同乙方解除合同。

6、乙方自行制作的本项目楼书、宣传海报、广告传单等宣传资料,对外推广该项目的制

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宣传资料符合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并符

合本项目的真实情况,不得有虚假宣传情形存在,乙方应对推广行为 产 生的一切法律

后果承当责任。

七、争议的决定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的人

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如甲方、乙方发生违约,需向甲方退回但没及时退回收益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其他正

常收益中扣除。

3、因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

本合同。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委托方):

代 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 方(受托方):

代 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渠道代理合作协议5


人参和蜂蜜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拟开发、生产、销售人参和蜂蜜产品,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拟开发的人参蜂蜜产品名称暂定为“人参蜜”,可分为两种产品,一种是人参加蜜,另一种是人参加调和蜜。

二、甲方为该产品的开发主体,乙方负责市场调研和产品试销,并将调研结果提供给甲方,及时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甲方应予采纳,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甲方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等相关手续,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0元费用,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利用自己的工厂负责产品的生产,人员工资、厂房、设备等全部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负责代理一定区域内的销售,暂定代理区域为。其他地区的销售由甲方负责。合同期限内双方均不得到对方负责的区域销售该产品,甲方也不能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行委托代理商。

六、甲方给予乙方代理产品价格的确定:按照原材料成本+直接生产工人工资+厂房设备折旧费+20%利润确定。原材料价格应和当地市场价一致;厂房设备折旧费按甲方生产的各类产品所占比例分摊。

七、乙方销售产品价格由双方共同确定。甲方销售该产品价格不能低于乙方销售价格。

乙方自行组织销售形式,自行招聘人员,自行承担销售费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八、乙方需要销售的产品数量应提前下达订单,并支付该笔订单数额50%的预付款;提货时应全额付清货款;如委托甲方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应完成的销售指标:甲方批量生产后,乙方三个月内销售额不低于 元;半年内不低于 元;一年内不低于 元。

十、奖惩措施

1、乙方半年销售额达到 元时,甲方将销售价格中的利润降为 %。

2、乙方完不成销售指标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选代理商。

3、任何一方在对方销售区域内销售该产品或甲方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行安排该产品代理商,应按照销售额百分之二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