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售货机联营合作协议1


据外媒The Verge报道,在2018年秋天,耶鲁大学的Reproductive Justice Action League提出了一项新计划,以改善其学生群体的健康:紧急避孕药自动售货机。但是,查阅最新消息发现,在今年年初,耶鲁大学就中断了该项目,原因是因为一项鲜为人知的州法律禁止自动售货机被用于销售非处方药。

暂且不提国外性教育的发展状况,反观国内避孕套自动售货机走进高校的历程,不可不谓长路漫漫。

1999年8月23日,避孕套自动售货机第一次进入中国高校---清华大学。这项由联合国人口基金资助的计划生育社会营销项目开始在大学生之间普及起来。

这场营销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帮助人们转变生育观念,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重点也想针对青少年加强一下性教育,但是,社会反响并不如预期的效果好。

2019年,距离这场营销项目已经过去了整整20年,在这个大学生对避孕套需求已经很大的今天,我们大家仍然是“谈性色变”,避孕套售卖机在校园仍然是屡进屡出,多数都以失败告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仍然是一个尴尬至极的局面。

让我们回顾一下避孕套进校园这20年的发展:1999年,清华大学里摆放安全套自动售货机; 2000年4月,安全套自动销售机悄然进入南开大学; 2001年进入山东大学,反应平平; 2002年4月3日,进入新疆大学校园的自动售货机里出现了安全套,但遭到学校部分领导和学生的反对; 2008年,上海市计生委计划在全市61所高校推广自动售套机,但只有13所响应。

再让我们看一下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早前发布的《大学生性与生殖健康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受调查的大学生中20.3%表示曾发生过性行为;有36.4%的大学生没有采取避孕措施且认为没有必要;在有过性行为的大学生中,11%曾有过或致使对方怀孕经历。

为什么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高校和家长们依然是向校园内的自动售套机说NO呢,原因无外乎是道德上的约束,观念上的束缚,有一部分家长甚至觉得在学校内防止避孕套售货机,是鼓励大学生发生性行为,不能提倡。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难不成教学楼走廊的灭火器是为了鼓励我们放火吗?

但是,仍然还有一部分人在努力。

2015年,浙江省计生委在全省128所高校建立了免费避孕套自动售货机;2016年,内蒙古工业大学也首设了避孕套免费自助机,此后,北京、福建等地高校也纷纷在校园内设立了安全套自助机。

私以为,安全套自动售货机进大学校园是必需的,我们这代人,性教育缺乏,有绝大多数人上了大学,仍然不知道安全套的正确使用方法。

如果想要达到更好的效果,在放置自动售货机时,一方面可以和一些知名品牌合作(如冈本、杜蕾斯等),以消除学生们的顾虑和信任,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机身播放视频,传达正确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双管齐下。


自动售货机联营合作协议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市场放置自动售货机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自动售货机摆放场地,指定在(17、18号厅楼梯口,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址)。

2、乙方在甲方指定位置的17、18号厅楼梯口(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址)放置10台自动售货机,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共 壹年。

2、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同意续约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合作模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每台自动售货机支付甲方场地使用费300元/月,10台每月场地使用费为3000元,该费用乙方每月20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2、甲方只提供电源的接驳点,自动售货机及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安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负责其人身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险保管等责任。

3、乙方自动售货机运行期间产生的电耗,用电度表计量方式进行结算,计费标准为1.365元/度电(含损耗),每月20日查表一次,乙方按照实际使用度数支付电费给甲方;乙方逾期交纳电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留置自动售货机冲抵电费。

四、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所收费用为场地使用费,不含乙方人身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险保管等责任。

2、甲方如需调整自动售货机摆放位置的,有权要求乙方7 日内将自动售货机搬迁至指定位置,所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接受位置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3、如因法律、政策、不可抗力以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二)乙方权责:

1、乙方自行承担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自行承担因安装自动售货机及配套设施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同意乙方安装,不代表同意对该安装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承担责任。

3、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自动售货机故障或消费者投诉应及时处理解决,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做好自动售货机保养、清洁、日常维护等,并保证轻微故障1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如因机器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对自动售货机出现的销售故障,应立刻全额理赔并积极处理解决消费者投诉,自动售货机上应张贴乙方服务电话。

6、乙方负责办理涉及本合同内容的所有行政、卫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经营合法合规,具有该自动售货机的经营权利,所售商品符合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自动售货机及其物品搬离。如乙方逾期未将物品和设备搬离,甲方有权进行强制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电费、场地使用费。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乙方拖欠甲方费用未结清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设备及商品,经合理催收后乙方仍不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甲方有权处置留置的设备和商品。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自动售货机联营合作协议3


工程合作协议

合作前提

2018年7月份,甲方与中铁七局签订供应石子和大沙的合同。根据甲方提供的供货协议,甲方与乙方合作,由乙方提供资金同甲方一起合作,共同参与同中铁七局的供货。丙方作为中间人,接受甲、乙双方委托,负责就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乙方直接洽谈,向甲、乙双、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乙双方签订该合同。乙方对甲方和中铁七局的供货协议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甲方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且经过甲乙双方认真仔细核算,正常情况下有不错的收益,在以上前提下,乙方愿意同甲方合作经营中铁七局的供货合同,并愿意提供购买石子和大沙的资金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就向中铁七局供应石料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

甲乙丙三方签订的向中铁七局供应石子和大沙的合作协议。

二 甲乙丙各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协调中铁七局相关部门的关系,负责货款催收和结算,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一切便利条件。

2 甲方负责成立专用财务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中铁七局的资金结算,不能挪作他用,账户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管理货款的支付,每笔资金的操作需甲乙双方同意。

3 乙方作为资金投入方,负责合作过程中的全部资金,负责垫付供料成本和税款及其他与项目相关之费用,纳入投资成本,在工程款支付后优先偿还该部分款项。

4 乙方全程参与供货协议的运作和经营,和甲方协商决策。

5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以及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运营和管理,如一方违反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 收益分配

1工程款优先用于偿付投资成本,在保证资金成本安全的前提下,无论盈利情况如何,甲方按照12元每吨的利润作为投资方的投资回报支付给乙方(这个价格是固定的,不受原料石子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投资利息,风险因素,人员管理成本等)。具体供货量以与中铁公司结算为准。

2乙方按照3元每吨的利润作为居间费用支付给丙方。具体供货量以与中铁公司结算为准。

3结算方式:甲乙丙前三方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工程量,并按照工程量支付乙方投资报酬。乙方在收到款项后次日向丙方支付上月居间费用。

四 违约责任

1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作协议无法执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如经济纠纷等)造成专用账户查封导致乙方资金损失,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合作过程中,如因乙方运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 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形,可解除合同:

1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

六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后,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 合同生效

本协议共3页,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2018年7月 日 签订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自动售货机联营合作协议4


宝鸡分公司智能售货机方案

一、项目背景:

在《陕西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及宝鸡市政府商务局的积极推动引导下,使我们看到了宝鸡新的城市活力与巨大潜力。在政策红利下广东至临全体成员企业及员工携着饱满的热情与动力投入到宝鸡的创新服务建设中来。

二、企业简介:

广东至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资深的实业投资机构先后在全国各地投资运营了学校餐饮、连锁超市、自动售卖终端、健康农业产品等项目。具有多年的运营与研发经验,近年至临实业全力打造新一代互动体验式自助售货设备的研发、生产、运营,拥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并切实提升了物联网技术在传统行业的应用水平和应用范围。

广东至临在国家863“智慧城市”项目背景下,大力推进“共同创造“智慧技术、智慧产业、智慧人文、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生活”的城市新景象。

三、合作方案:

计划在贵单位免费投放智能售货机,放置于贵单位的各处公共场所,由至临宝鸡分公司经营管理,24小时提供安全、健康的饮品、食品自助销售服务,以便捷人员消费需求,并重点为贵单位造信息化生活圈及提升现代化科技形象,具体内容如下:

1、信息发布:配有23英寸液晶显示屏,可全天候滚动播放贵单位活动信息、公告、通知等资讯。信息内容由贵单位提供,由至临宝鸡分公司负责投放。

2、科技支付:运用支付宝、微信、京东、信用卡等电子手段进行小额支付,提升校园信息化生活服务水平。

3、勤工助学:“广东至临”一直积极开展勤工助学项目,通过与中国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团体合作。以3%整体营业额通过各种渠道切实的帮助学生减轻求学负担。

4、智慧定制:为贵单位提供其他基于多网络融合的可行性智慧服务。

5、产品参数:

电源:220V 最大功率:665W每日用电量:≈2度

售货机尺寸:宽120CM 深80CM高185CM占地约1平方米

6、按照月营业额5%支付综合管理费(包含场地租金、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四、服务承诺:

提供可靠、安全、便捷的自动售货服务,做好运营保障工作。

1、产品监控:售货机内商品全部选择国际国内优质名牌产品,直接由厂家供货,免去中间供应商环节,绝无假冒伪劣商品。至临对所售卖的所有商品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2、供货保障:我们对自动售货机的营运周期严格控制在24小时以内,并可根据季节变化及销量变化及时调整营运周期,杜绝缺货、断货、压货等现象;

3、机器维护:正常工作日对售货机的普通故障处理不超过24小时,对自动售货机硬件故障维修不超过48小时。

4、保证我司所有售货机均通过国际CE安全认证,机器运作确保安全、无害、环保。

广东至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自动售货机联营合作协议5


科研合作协议甲方(主持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丙方(项目负责人):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 ”科研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分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合同双方共同格守。一、合作各方的任务甲方:负责项目整体组织实施,承担项目的研究工作,对项目实施给予支持,提供实验场所和实验设施,并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研究工作中所需的仪器(Vedera KXS无创屈光微波治疗仪)、仪器操作及相关的技术指导。丙方:负责项目的总体策划和具体实施,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二、经费分配与配套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获得全部的经费使用权,乙方不参与资金的分配。下达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间的差额由甲方补足。与Vedera KXS无创屈光微波治疗仪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成果归属1.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归双方所有,不得随意转让给第三方。2.本项目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时,双方共同署名,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为甲方,乙方为合作作者。3.本项目研究成果在申报各级政府或民间奖励时,以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甲方人员为第一完成人及合作完成人,乙方为合作完成单位,乙方人员为合作完成人。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作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乙方变更,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五、保密责任本项目研究成果有关的资料、数据等,双方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协议框架下协商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日期: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