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安全条款1


影视城四合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仿古建筑,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期:

六、结算标准:

1、乙方交付甲方押金贰拾万元整,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3、按《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为结算依据。工程总造价按本定额的定额直接费再加25%为取费标准。

3、人工工资调差按2001年《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项目预算定额》等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的通知为准。

4、主材调价差:主材价格按**市当地市场价进行调整。当月购料价格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其中:水泥240元/吨,钢筋3500元/吨进入取费,差额部分按市场价进行增补,但不进入取费)。

七、结算方式:

按进度付款,工程完工付工程总造价100%,余款在3个月内付清。乙方不承担税费。

八、甲方的工作

1、负责与周围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协调工作。

2、负责有关单位手续的办理。

3、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做好保卫、消防、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三通”。即:路通、水通、电通,并免费提供住宿。

九、乙方的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条例,环境保护。严格按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2、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周围建物及设施。

3、工程施工中,如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十、工期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则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则工期顺延。

十一、工程质量验收

1、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有关规定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办理的隐蔽工程手续也是验收的依据。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七日内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1 000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1 000元违约金。

十三、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日


施工合同安全条款2


起重吊装作业保命条款

起重吊装作业保命条款:隔离区外指吊起吊,隔离区内指吊拒吊。

【解读】隔离区是指起重吊装作业有危险的区域。起吊作业时,必须设立隔离区,隔离区要用有警示作用的带或绳隔离。指吊人员在确认隔离区内无人时,在隔离区外指挥起吊;起吊司机再次确认后,可以起吊。当隔离区内有人或指吊人员在隔离区内指挥起吊时,司机要拒绝起吊。

天车吊装作业保命条款:吊运通道无人起吊,吊运通道有人拒吊。

【解读】车间内桥式吊车、单梁吊(含电葫芦)起吊前,首先要观察吊运区域和吊运路线上是否有人,当发现吊运路线上无人时方可起吊作业;发现吊运路线上有人时拒绝起吊作业。

起吊扶位作业保命条款:腰部以下扶位作业,腰部以上不作业。

【解读】腰部以上扶位吊物时,一旦吊物散落,可能对扶位者造成致命伤害。当被吊物底面达到腰部以下并需要扶位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吊物侧面扶位。当被吊物底面在腰部以上时,禁止扶位。

动火作业保命条款

动火作业保命条款:隔离区内无易燃易爆物动火,有易燃易爆物不动火。

【解读】实施动火作业时,需要隔离的工作区域称为隔离区(含可能有人通过的下方区域),隔离区标志要明显。动火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储备必备的有效消防设施。当发现隔离区内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得动火,他人违章指挥动火时要予以拒绝。必须清理完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动火。

易燃易爆容器检修作业保命条款

易燃易爆容器检修作业保命条款:易燃易爆容器清洗置换合格作业,不清洗不置换合格不作业。

【解读】盛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内气体分子是很难清除的,在施焊时,极易发生火焰点与残存的可燃混合气体而发生爆炸的事故;所以,盛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不允许直接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先放空,并对其进行彻底清洗,再向其内注入氮气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高处作业保命条款

高处作业保命条款:系牢安全带作业,不系牢安全带不作业。

【解读】高处作业有坠落风险。高处作业时,一是按照规范系好安全带,二是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三是将安全带挂钩挂在可靠的物件上,否则不得作业。

高处物件传递作业保命条款:使用工具袋,绳索拴牢传递;否则不传递。

【解读】高处作业传递工具时,可能坠落伤人。因此,首先应根据作业高度和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在地面设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范围内通行或逗留;其次,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材料、零配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进行传递;易滚易滑物件不准堆放在脚手架上,作业结束应进行清理。

有限空间作业保命条款

有限空间作业保命条款:通风检测合格进入,不通风不检测合格不进入。

【解读】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存在因易燃易爆物品浓度、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氧气浓度不达标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的风险。作业前首先进行自然或强制通风,然后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后方可作业。


施工合同安全条款3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华能河南分公司

乙方:河南省鑫河建设有限公司

华能河南分公司渑池县凤凰山风电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法》结合被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渑池县仁村乡雪白村、台口村、大水沟村。

(二)工程内容:

1、甲方提供的风力发电塔基础部分图纸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中所有的设备预埋件(即锚栓组合件)

2、乙方负责开挖土石方的爆破清理、转运、修边、清底达到浇筑的标准(包括钢筋标准焊接和钢筋绑扎)完成基础浇筑。

第二条工程总价: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18500万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双方商定工期,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工期12个月。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乙方设备进场,三日内甲方付乙方预付款5万元作为备料款。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的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大型机械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款的10%。

(二)以后按月进度付款,每月25日上报次月5号付清上月已完成工程的50%工程款。

(三)单个基础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剩余款项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甲方保证按任务书约定付款到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需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需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3、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人员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时由乙方承担。

(二)由乙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日期:


施工合同安全条款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道路桥梁施工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新建平板桥一座,桥身为六墩五跨,宽八米,桥全长伍拾米,具体按施工图施工。二、工程期限1、本工程开工时间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竣工时间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如遇雨季可适当延长工期)。2、合同总工期为六十天。三、工程造价经甲、乙双方测算,确定工程总造价为肆拾捌万元,总价承包。四、工程质量、验收、安全问题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和桥梁有关规范施工。2、工程质量由乙方全面终身负责。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五、工程款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先支付工程款捌万元,桥墩基础成功后甲方付伍万元,桥墩成功甲方付拾伍万元,桥成功甲方验收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0%,留伍万元作质量保证金,贰年后付清。六、如某一方不按合同办事罚款壹万元整。七、附则1、本合同在签字之日起生效。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3、甲方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施工合同安全条款5


采 购 合 同

需方(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供方(乙方):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一、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厂牌或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备注

1

附页()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元整(税率:16%)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保证:

1、供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保质保量提供产品,因提供虚假或伪劣产品造成对需方的损失或引起的各种事故,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处以合同金额10倍的罚款。

2、供应有质量等级要求产品的供方,提供产品时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3、代理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原厂质量和技术标准,必要时提供相关的质量、技术文件以及质保证书。

4、非标产品双方需另外签订技术协议,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按协议内容执行。

三、包装要求:1、要求使用防潮、防湿、防撞击等适合产品运输特性的包装并附“货物装箱清单”,因包装不当造成运输等方面的损失由供方承担;2、供应静电敏感器件的供方必须使用满足防静电要求的内包装并标贴“静电敏感”标识或标志。

四、运输及交货地点:1、运输方式:航空□ 快递□ 物流□ ;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的收货点。

五、验收约定:需方按供方产品技术、质量标准/手册或技术协议在需方验收,验收不合格由需检验部门出具或提供不合格证明,供方无条件接受退货或负责换货。

六、发票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 增值税□ 普通□ 发票后付款。

六、违约或供需双方责任:1、供方务必在合同约定的交期内供货,如供方延期交货,则每延误一周需方向供方扣除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如供方延期交货一月以上,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诉供方延期交货造成对需方损失的权力;2、因需方原因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提前十日通知供方并取得供方的同意,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七、保密要求:本合同容易未经需方允许,不得透漏第三方。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页、技术协议等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约定事项:合同未尽事宜和合同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通过需方所在地司法部分公诉解决。

需方:

委托代理: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供方:)

委托代理: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