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合作社购销合同1


一、背景概述

(1)经营主体情况

福红蔬菜大棚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位于潞城市史回乡白家沟村,注册资金270万元,主要经营蔬菜大棚种植、销售,技术信息的服务。

(2)本经营主体设施蔬菜产业概况

现合作社有蔬菜大棚25栋,占地面积100余亩,可安排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50余人,社员人均收入可达到2.3万元。园区已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现种植种设施蔬菜以西红柿、西葫芦、黄瓜等为主,产品主要销往紫坊菜市场及周边小贩。

二、技术模式

通过选用适宜的品种和适期播种;加强田间管理(包括温度、温度、光照、浇水、肥料等); 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物理防治为主)同时依托农业农村局项目支持大力发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生产的路子。

三、关键技术要点

1.选用适宜的品种和适期播种

选用适合当地栽培、适合设施栽培、适合当季栽培,具有较强抗病虫、抗逆性的保护地用西红柿品种。

2.加强田间管理

温度:栽培茄果类最低应保持8℃,低于5-8℃西葫芦化瓜,茄果类落花落果;地温达8-12℃,土壤中和微生物才会活跃起来,地温达到12-15℃时,从地下向地上部输送的养分才会多。果菜类蔬菜采用四段变温管理,生育前期和阴天适当低些,生育中后期和晴天适当高些。

湿度: 主要是通过开闭通风口的大小与多少来调节温湿度。茄果类一般白天超30度通风,低于25度闭风,15度时覆盖草苫,早上揭开草苫前保持10度左右。

光照:保持棚膜清洁,下雪天气要及时除雪,加固大棚。温度保证的前题下尽量早揭晚盖草苫,延长光照时间;连阴天也要揭棉被接受散射光线,久阴骤晴时放花帘,即棉被卷起一半,然后再放下,重复几次,直到植株不再萎蔫。    

浇水:要加强肥水管理,冬季大棚浇水掌握“五浇五不浇”原则浇晴不浇阴;浇前不浇后;浇温不浇凉;浇小不浇大;浇暗不浇明”,浇水后保证温度的前题下及时放风排湿。

开花以后要限水,以免导致植株徒长而大量落花落果。冬季和早春季节切忌在阴雨天到来之前浇水。要做到看天、看地、看苗浇水,在首先满足作物需水的前提下,进行科学浇水。

施肥:在施肥技术上,严格执行无公害蔬菜施肥准则,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应坚持有机肥为主,基肥为主的施肥原则,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基肥和追肥不要长期用同一种肥料;②有机肥要先腐熟后施用;③基肥最好在播种前或栽植前10-15天施好;④注意平衡施肥和微量元素的施用;重视根外追肥⑤;施肥时注意通风换气。

保花保果、疏花疏果

适时定植,防止土壤过于干旱和积水,保证充足营养,防止过多偏施氮肥,及时进行植株调整,改善通风透光条件有效防止落花落果。为保证果实商品性,每穗果保留4-5个整齐一致的果实,其余摘除。

3. 病虫害防治

①番茄病害主要有早疫病、番茄叶霉病、番茄晚疫病防治:首先是选用抗病品种;其次是生态防治:清园,合理定植,棚室内把握好定植后的温度湿度;最后才是药剂防治。番茄病毒病防治首先是选用抗病品种,其次是种子消毒处理,最后是结合治蚜喷抗病毒剂

②番茄虫害主要有蚜虫、白粉虱防治主要是悬挂黄板、蓝板进行物理防治。

四、生产经营特点

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特色种植,由合作社社长为产品联系销售商,农户只需安心生产,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五、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年产蔬菜160吨,总产值达50万元,销售收入50万元。农民年平均收入超过2万元。

2、社会效益:基地建设可带动周围农民科学种植,增加收入,丰富了城乡居民菜篮子,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同时为农村和城镇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对促进我区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重要意义。

3、生态效益:基地建设将全面推广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推广各项农业先进技术,增强抗逆性,减少病虫害发生,降低农药、化肥数量,有效控制农业投入品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六、适用区域与范围

该模式适用晋东南地区设施蔬菜生产。


蔬菜合作社购销合同2


推广示范带动 助推精准扶贫

——牡丹江市西安区兴农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典型案例

牡丹江市西安区兴农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大莫村,目前建有牡丹江和云南两个种植基地,种植总面积近7000余亩,种植棚室1300余栋。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基地+种植户”的模式,合作社管理牡丹江和云南两大种植基地,两大种植基地由相关产品种植户组成,两地共计超过1500人参与生产种植,年产出口级蔬菜3.3万吨,产值8000余万元,带动种植户平均增收超过3万元,两大基地均已辐射其周边30余个村屯。牡丹江种植基地现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黑龙江重要对俄蔬菜出口生产基地。

合作社立足资源优势,大胆探索创新,以牡丹江对俄出口为主轴,以“大莫村蔬菜种植”为主要内容,以“龙莫绿蔬”品牌出口级蔬菜千亩标准化种植为主题模式,建设对俄蔬菜出口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出口蔬菜种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产业规模化发展模式,通过蔬菜出口产业有效助推了牡丹江市西安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为西安区闯出了一条产业扶贫新路子。

一是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带动产业大发展。2013年合作社建设了1800亩对俄蔬菜出口标准化生产基地,到目前已经发展到2000亩。通过在基地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膜下滴灌技术、绿色标准防控技术、引进台湾微生物有机营养液土壤改良等技术,带动大莫村周边种植户100余户将蔬菜种植走向绿色标准化生产的设施农业发展之路;同时也带动了全区蔬菜绿色标准化设施农业的科学种植之路,推动了牡丹江对俄蔬菜出口产业的发展。合作社参与种植的农户平均增收超过3万元。

二是强化培训,促进先进技术推广。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严格要求种植户按照绿色食品种植标准和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种植。为向种植户提供技术帮助,合作社还组建了以台湾锦懋奈米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琼城博士为首的台湾农业专家团队,由台湾农渔会联合咨询中心执行长徐嘉洪负责两岸专利技术等事物协调,由台湾互助国际有机农业学会秘书长陈静萍负责产品调研及两岸蔬菜产业规划。并常年聘请黑龙江农经学院的专家教授到基地指导农民生产种植。针对作物的不同生长时期,合作社每年举行各种形式的农民培训10余场次,参训人员达到500余人次。通过培训,让种植户掌握更先进的种植生产技术,逐渐走入标准化、科学化种植生产道路,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延长服务链条,提高产品质量。合作社引进台湾微生物益生菌有机营养液生产线,采用台湾专家团队研发的“奈米级培养基研磨”和“益生菌对数发酵”专利技术,有机营养液不仅能够解决土壤板结、酸化、重金属残留等农业污染问题,还能为土壤提供微生物益生菌,增加土壤活力,同时还可以以叶面肥的方式增加植物对营养的吸收能力。此产品在合作社种植基地内推广,一方面实行生产资料直供,降低农资价格,每亩可为农户节约生产成本2000元左右,另一方面随着蔬菜品质的提高,迎合市场产品供应需求,也同时增加了社员的收入。

四是实施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以来,合作社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坚持产业发展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举措的理念,带动贫困群众提升素质能力。依托良好的产业基础,采取合作经营、政府资金入股、托管服务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合作社承担的发展模式,为贫困户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着力构建“产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农业产业扶贫新格局,扎实推进西安区贫困户稳定脱贫进程。

西安区共有贫困户11户,其中温春镇5户1贫困户目前已全部参与合作社合作经营。合作社通过政府匹配的扶贫资金入股经营,利用扶贫资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增加合作社生产种植规模和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合作社和种植户的收入,并组建专人团队管理资金使用和收入分配。合作社种植收益实行一年一结算,财年结束后根据全年收入将相应利润分配给西安区温春镇5户贫困户,分配全程由政府监督。年收入户均增加3000余元。

合作社将依托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的产业优势,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继续探索对俄蔬菜出口产业规模经营发展模式,引领更多种植户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持续增收路子,带动更多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蔬菜合作社购销合同3


峄城区开元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概况简介

开元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坛山街道中桥居,于2010年12月在工商局注册成立。目前,合作社拥有社员120余人,蔬菜种植核心面积200余亩。2011年开元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市级优秀合作社,2012年该基地被国家农业部列为国家级蔬菜标准园,所生产的“中科开元”牌西红柿、辣椒被认定为绿色食品,2011-2012年合作社生产的绿色食品辣椒被枣庄市人民政府评为名优产品,2016年该基地列为为峄城区田间课堂实训基地。2016年取得《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获批在内部开展信用互助业务。

几年来,在各级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合作社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目前合作社发展蔬菜种植面积260亩,建有蔬菜大棚150多座,设施面积200亩,其中建有高标准蔬菜大棚20座,合作社资产总额800余万元,合作社以蔬菜种植为主导产业,主要种植西红柿、黄瓜、茄子、芹菜等时令鲜蔬20余种,年产各类新鲜绿色蔬菜3000吨,销售额1200多万元,实现纯利润180余万元,合作社常年从事种植业人数120人,带动周边300余户(其中包含周边社居贫困农户40户)从事种植业,带动蔬菜种植面积500余亩.

为保障基地生产的蔬菜安全绿色,让市民能够吃上质优、价廉、绿色的蔬菜,合作社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严格禁止高剧毒农药在生产过程中应用,合理的施用农家肥、生物有机肥,科学的利用生物防治技术来防治蔬菜的病虫害,并利用质量安全检测仪器定期不定期的对基地内的蔬菜进行抽检,确保基地内的蔬菜绿色安全。

为了使生产出来的蔬菜更好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求,实现长足发展,在销售形式上合作社采用统一采购,统一供种,统一采摘,统一销售的方式进行运行。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开元蔬菜基地与枣庄贵诚超市、微山百伦超市、杨宁超市建设的15个社区生活超市签订了蔬菜供销合同,实现了农超对接,提高了蔬菜附加值增加了居民收入。

2016年开元合作社在现有基础上投资150余万元,新建300㎡集办公、培训、检测一体的高标准办公用房一座,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6座,新建占地1000㎡的蔬菜销售市场一处,硬化田间生产道路2000㎡,整修日光温室20座,并完善了水、电、路等设施配套,并建立了中桥精准扶贫种植基地,实现了“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扶贫模式,通过技术培训、创业孵化、吸纳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进行扶贫。合作社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蔬菜种植基地建立电商平台,并建立“农超对接”、“农企对接”销售网络;引导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建设自己的网站进行产品和形象宣传,创新实践“基地+企业+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平台发布蔬菜生产销售信息,拓宽产品销路。

为全面提高合作社社员及周边农民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自2012年以来合作社,合作社共组织开展了蔬菜病虫害防治、绿色蔬菜生产技术等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共计15余次、培训700余人。并邀请区、市农业技术专家对社员和农户进行讲解,通过采取课堂讲座与田间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把学员充分调动起来、参与进来,使培训切实取得实效,为合作社蔬菜生产向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今后的发展中合作社逐步改善生产环境,把该基地建设成集观光、采摘为一体的绿色蔬菜采摘园,开元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将建设成为全区乃至全市制度健全、生产规范、管理到位、产品优质、效益良好的典范。


蔬菜合作社购销合同4


一、基本情况长乐市瑞祥农业专业合作社,是长乐市综合立体农业专业合作社企业,位于福建省长乐市文武砂镇岐西村,成立于2010年5月由“长乐文武砂瑞祥农场”牵头联合20名村名发起并组成。2012年成员发展到100人,注册资金300万元。经过两年的发展带动,已基本达到“市级示范社”的标准。本合作社为综合立体农业:水稻年种植700多亩,粮食年产量37.5万公斤;马铃薯600多亩,年产量276万公斤;蔬菜种植400多亩,西瓜120多亩;本合作社还坚持立体开发淡水养殖,鱼、虾年产600多吨;池塘水面发展养鸭。目前合作社已初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优势产区。二、运行机制1:章程规范、制度上墙合作社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和本行业特点,制订了各种完善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张贴上墙。其中有:《瑞祥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岗位制度》《瑞祥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瑞祥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瑞祥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瑞祥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瑞祥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瑞祥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瑞祥合作社采购管理制度》《投入品(仓库管理制度》《检验资料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瑞祥合作社议事制度》《瑞祥合作社生产管理制度》《瑞祥合作社植保仓库安全注意事项》《瑞祥合作社施药作业安全守则》等2:机构健全、活动正常(1)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并有会议记录和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2)每季度组织召开理(监)事会,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并有会议记录和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3)按生产和管理的需求,组织社员进行管理、技术、产品质量安全培训4次;面向社会。3:账户规范、分配合法(1)采用“太阳软件”标准记账,“社员出资额、公积金份额、财政资金量化、产品交易额、盈余返还、二次分配”,一目了然。(2)公积金按份额量化、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额60%返还、二次返还按比例分配,成员交易记载明细。

蔬菜合作社购销合同5


湖南XX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湖南XX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 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由甲方和乙方共十一个股东合资创办,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前期兴办管理不善,目前没有正式投入生产,由于股东自身原因,股东XXX、XXX(以下称甲方)提出退本股权,经2020年元月12日全体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 个股东(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分别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原始股金为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 个股东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万元(在原始股金的基础上加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如有由甲方负责处置。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双方约定在 天之内办结。

二、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款 万元。此款在履行期间,乙方不承担支付利息。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处股权转让款的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不得生产。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

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此协议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若提出退股转让,不在享受同等条件此协议的退股转让金,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额外损失。

4、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变更登记机关一份,步云桥法律服务所一份。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签订日期: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