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借款合同

 编号:(    )

借款单位(户)住址
借款用途利率利率          %
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计划还款情况登记
金额还本金额还息金额结欠本金经办员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 %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 款 方         贷 款 方

  借款单位(人)     印章     贷款单位     印章

  地址              审批人      印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方经办人      印章     信贷员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