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甲方):沙岗子中心小学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大客车5辆,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 出车时间及费用XX年3月30日12时20分~15时30分;每辆车200元,当日结算。

  三、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

  2、 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 乙方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况合格、行车安全。

  4、 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 甲方在用车后,当日结算租金,足额兑现。

  四、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沙岗子中心小学(签章) 出租方: (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