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将出租车桂PT0530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自行商议后甲方同意将2014年3月17日与防城港市广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连同出租车桂PT'0530一起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向防城港市广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支付转让费1000元;从20xx年3月17日起的管理费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将车辆及所有证照、附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四、20xx年3月17日前,桂PT0530所有的违章罚款或债券债务纠纷均由甲方承担。
五、国家发放给桂PT0530的燃油补贴2013年9月1日起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自签订之日起桂PT0530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转让协议书由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因此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及一切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并与防城港市广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无关。
八、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同时无条件履行甲方与防城港市广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所载之一切权利、责任及义务。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一份给防城港市广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并经防城港市广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同意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