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 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其所在位于 号 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自 20xx年5月11日到20xx年5月10日止。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金每季度1000元整(壹仟元整),首次租金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给甲方。
2. 先付租金后用房,一季一付(在每年5月、8月、11月、2月的10-25日支付)。
3.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时,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
四、 甲方履约事项:
1、提供位于 (面积共100平方米)全房一套及其附属设施(含一楼停车、五楼凉衣服)。
2、水、电正常供应;
3、保证租赁房本身及附属设施和物品处正常使用状态;
五、 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付清所使用的水、电费。附:电表底数164度;水表底数按人头均摊。
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元 。
七、其它有关事项
1、续租:租期满后,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内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
2、装修: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或乙方恢复原状。
3、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5月11日
乙方: 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