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XXXXXXXXXXXX__ 乙方(承包方):XXXXXXXXXXXX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__ 工程内容:XXXXXXXXXXXX__
二、工程承包范畴、工程概况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XXXXXX年XXX月XXX日 竣工日期:XXXXXX年XXX月XX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30天(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金额(大写)工程预算: XXX__元。
五、甲方义务: 指派装修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XXX__。
六、乙方义务:
1.本工程必须由中标方独立完成,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包任何损失和责任。乙方无条件推出现场并处以XXX__万元的违约金罚款。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施工期间若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并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负责清理并运走拆迁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4.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由乙方负责整改、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5.装修工程的主材选用必须经甲方确认并留用样品后方可使用。
七、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条款 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装修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达标,若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收取违约金XXX__元天,延迟十天以上的违约金按XXX__天计收。甲方须按照工程进度和本合同付款之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若违约乙方可按照延迟付款时间相应核销工期时间。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持三份,合同附件(招标书、运算报价单)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__ 乙方(公章):XXX日期:XXXX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