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
供货方:
为明确各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规定,经采购方、供货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供货内容:供应当天鲜猪肉(每公斤低于市场价1-2元)
二:质量要求:

1、 商家提供的鲜猪肉必须是当天屠宰的符合生产标准的产品。

2、 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确定的品质、数量及时间要求将所需肉产品运送到中心完小,运送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安全责任事项由供货人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二、 售后服务:供货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三、 交货地点:采购方所在单位。

四、 验收办法:由需采购负责组织技术人员验收。

五、 结算办法:月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行为外,供货方不能按时将米制品运送到采购方规定的地点,并由供货方偿付每日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在月底结算时抵扣。

2、 需求方不按时支付货款,按逾期天数偿付供货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 其它补充:如市场变化须调整价格,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

八、 合同一式二份,采购方、供货方各执一份,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采购方(签章) 供货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