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蚕茧养殖订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

甲方(养殖方):
乙方(收购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蚕茧,订购蚕茧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或等级
数量
(张)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注

二、价格
□固定价格:元/张,合计总价款为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元/张。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元/张。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三、蚕种提供方式
蚕种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方提供蚕种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蚕种应满足的条件为:;蚕种价格为元/(单位),合计:
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蚕茧送到,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将所订蚕茧托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