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订立如下网吧买卖协议:
1、甲方 将位于宝镇 居委 号内的网吧出兑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兑价款为壹拾肆万(140,000.00元)人民币,协议生效后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甲方出兑的网吧包括如下设备:液晶电脑17台、新椅子16把、网吧内的全部电脑桌、1台C电脑、光纤接入设备、游戏服务器1台、主机一台、24口路由、公安XX由、24口交换机、监控服务器1台、摄像头3个等设备。
3、甲方一并转移给乙方的证照有:公安《电脑屋安全合格证》、《特行许可证》、《工商证》、《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以上相关证件,双方协议签订后同时交付给乙方。
4、原甲方租赁的房屋乙方不在继续租赁,协议生效后乙方自行解决经营场所,但甲方须给乙方一个月的准备期限,期满后乙方交出房屋。
5、甲方出兑网吧的相关证件,因客观原因暂时办理不 了过户手续,须在年检时同时办理,年检过户时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办理年检及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关证件。
6、甲乙双方在未办理年检过户的手续之前,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名称从事经营活动,如遇行政机关检查工作,须甲方配合的甲方应给予配合。
7、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如任何乙方不积极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请求另一方支付出对网吧价款30%的违约金,或请求解除协议,并请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9、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