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劳务承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包范围: ;

  提供承包劳务内容: 。

  第二条 承包范围

  人工挖运土石方、回填土;现浇工程(综合)、支模(含脚手架)、钢筋制作、安装;预制构件制作、安装;砌砖;铺贴花岗石、广场砖、柱面、柱头、瓜米石地面及抹灰;安砌青石路沿及草坪路沿;二布六油防水层;脚手架搭拆;梯踏步贴面砌、缸砖粘贴;建筑拆除(含除渣)、搭建临设;零星估工等(除水电安装及绿化工程外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 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的构成=单价×实收方量+上、下浮比例金额

  详见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单价及名分项包干价。

  2、本工程劳务人工费除绿化工程外,所有工程价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项目,若有,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本工程进场前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工程顺利进场15日后甲方退还保证金。主要分项工程单价附在本合同后面,作为合同附件。本单价已包含了管理费、工具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一系列费用。

  第四条 工期

  按工程建设方进度由甲方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工程期限自开工之日起______日内竣工。

  第五条 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委派施工管理班子进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4、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周转材料包干使用。①扣件按3%,②u形扣按15%,③钢管、钢模按0.5%包干,全奖全赔。

  5、乙方应当亲自组织完成合同项下义务,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第三人。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元一天支付给乙方。

  (五)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合适而重新返工的,乙方应承担包括相关材料及人员费用在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的,还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 人工费支付

  (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共借支代金劵250元,现金5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总额控制。

  (二)每30天根据工程进度计算工作量,若达到预计工期则支付总工作量的70%人工费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计划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付款时必须扣除预支金额。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10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四)本工程若经有权单位评定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单价上浮30%结算;将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具费报销作为奖励;若不能达到优良,甲方则按附件单价下浮10%与乙方作结算。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二)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给其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最高赔付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甲方如发现乙方没有给其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最高赔付金额低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给予纠正,否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签定本合同后单方解除合同(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不进场、中途退场),就自愿将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则不予退还。

  2、若乙方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工程进度,每逾期一天按 2000 元累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 3 天以上的或因质量问题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清退出场,否则,还应按每逾期一天5000元累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费用,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和保证金中扣除。对乙方已完部分工程按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工程量后,只按80%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对乙方完成的不合格部分工程,甲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或班组进行返工整改,其返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或应付的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由乙方返工、整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整改若造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4、若乙方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则每出现一次且未被媒体曝光,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累计计算;若出现的下列情形并被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乙方就应该向甲方支付贰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累计计算:(1)乙方员工(包含民工)到各级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其他有关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甲方及甲方集团公司上访、闹事;(2)乙方员工(包含民工)出现“爬塔吊”、阻断交通及其他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3)出现了因乙方原因把甲方(含甲方的集团公司)牵涉到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纠纷中的行为;(4)以及因乙方原因出现了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同时,若出现上述情况或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通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乙方即生效)。甲方因上述情形单方解除本协议,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因工人劳资纠纷、安全事故、治安事件不能控制局面(如爬塔吊、聚众闹事等),以及乙方工期滞后、质量事故等,在影响甲方生产及企业形象和利益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和剩余工程款中代为支付相应费用或从中扣除甲方应收费用(如违约金)和代收费用;

  6、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艺水平、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进行结算,甲方所受的工期、信誉损失也不向乙方索赔。

  7、对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周转材料等生产资料,乙方在使用时应谨慎使用,如出现无故毁损或者数量短缺的,乙方应给予赔偿,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