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综艺造型专业美发。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计总投资人民币29万元整,即甲方出资11万元,乙方出资10万元,丙方出资8万元。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盈亏按月结算,盈利有了10%就分红。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如合伙人要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本店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甲方在处理业务及日常事项时,须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认可。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内部分歧,有分派现象。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其出资额充公。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限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审美观点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处;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伙人在经营合同协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装修、经营期间,任何股东不得贪 污、挪用公款,否则,股金一律充公。
3、在经营期间,店内所有开支及收入都应有三合伙人经手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合伙人(签字): 乙方合伙人(签字): 丙方合伙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