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收藏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合作投资方): 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藏品,, , 件,价格(市场价估计) 元,实际投资收藏资金 元。
二、在合作过程中,以上藏品乙方注入收藏合作资金 元,由甲方出据借据,作乙方借给甲方资金,在成交后按投资比例参加收入分成。如是仿品卖不出,则按银行最高利息计算,本利一起归还乙方。
三、藏品由乙方全权代表甲、乙双方参加拍卖或私下交易活动,在成交的总收入中提取 元作为乙方车旅费和其他开支。车旅费先由乙方支付。
四、收益分配:藏品拍卖或私下出售成交后,出售金额除去交拍卖公司的佣金、国家税收、图录费等开支后,按投资比例甲方得 %,乙方得 %。
五、乙方在收到买家汇款后,必须在三天内将分配资金打入甲方帐户。甲方在 银行的银行为 。
六、其他补充协议:
七、以上合作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真诚合作,不得违约。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借 据 今借到现金 元用于合作收藏。藏品成交后,按投资比例分成,若藏品为仿品未成交,则按银行最高利息计算,本利一起归还。 此据 借款人: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