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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精品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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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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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买卖政策

烟台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

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日前,烟台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和地税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烟台市市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为《细则》)。《细则》规定了经适房产权交易的条件,并规定土地收益金的一半要上缴政府。

产权满5年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

“目前,于2003年年底开始供应的锦绣新城一期、二期经适房,今年开始产权陆续期满5年。”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孙渤介绍,此次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新政,旨在更好地规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据了解,本次《细则》涉及经适房为包括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和开发区、高新区在内的区域。

具备4种情形之一的已购经适房可以上市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满5年需转让的;因特殊原因需申请政府原价回购的;因继承、遗赠、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法定原因需转让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权利人已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全额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取得完全产权的。

同时,也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不满5年;所有权有纠纷的;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一方不同意转让的(特殊原因除外);经鉴定为危房的;法院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已抵押、典当但未经抵押权人或典当行书面同意的;擅自改变住房使用用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

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烟台作为仅次于青岛的山东省第三大城市,地理位置上东连威海,西接潍坊,西南与青岛毗邻,北濒渤海、黄海,与大连隔海相望,共同形成拱卫北京海上门户。同时烟台更是中国最安全城市之一,中国十大幸福感城市之一,中国十大最美丽城市之一,在新兴的二线城市中是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和发展活力的新兴经济强市。

烟台表面上的光鲜并没有掩盖掉内部700万人的矛盾重重。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烟台人口已经突破700万,虽然烟台城镇人口出现负的增长率,但是面对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却显得如此微不足道。对此,烟台市政府出台了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存在的巨大优惠空间吸引了很多的烟台市民竞相申请,那么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5及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具体包括哪些呢?根据各大新闻网站和政府官网2012年发布的政策消息显示,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具有烟台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三年以上;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元,高于4320元(不含);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28周岁;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除了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也有很多网友想要了解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包括哪些呢?根据烟台市政府公布的公告显示,具体包括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然后街道办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初审,初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并上交到区房管部门进行复审,区房管部门核对通过后存档并将材料上交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发放准购证,申请者凭借准购证在经过摇号、轮候之后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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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沙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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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适用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长沙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长沙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按有关政策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并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对购房人是否已缴纳土地价款(退还货币补贴资金)取得完全产权、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购买经适房满五年(从取得全额购房发票之日起计算)并取得经适房产权证的,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后,可以上市交易,政府可优先回购;也可分别由市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和市国土资源部门重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取得完全产权。

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土地等级。在长沙公布的2013年经适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计算标准中,共分7个等级,最高为Ⅰ级,即位置最好的一类地块,出让金标准为761元/平方米,最低的则为Ⅵ-2级,标准是257元/平方米。

《办法》规定,购房人自愿退出经适房,交由政府回购的;购买经适房不满五年,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政府可按原价格回购。

将所购经适房私自转让、出租、出借或改变使用性质且二次以上告知三个月内拒不改正的;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再行购买其他住房的;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适房的,除按本条回购外,同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政府有权回购,回购价格按照经适房原价格折旧每年扣减1%计算。

另外,回购的经适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实物配租房源向符合公租、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配租。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或退还货币补贴资金后上市交易的,按规定缴纳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政府回购经适房及再配售、配租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过程中所涉及市级权限内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交,相关税收依法依规减免。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按单位集资房相关规定办理。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目前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二种保障方式:一是实物保障方式;二是货币补贴保障方式。根据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棚户区、片区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择实物保障方式和货币补贴保障方式中的一种。其他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只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一)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收入。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

2、除被拆迁房屋外,他处无房。

3、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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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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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买卖政策

西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西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

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四、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建委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首批经济适用房的房源情况。新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有1917套,最高价格为3150元/平方米,最低为3060元/平方米。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其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今年首批推出的经济适用房,98%以上为90平方米以下户型。房源情况如下:侨苑世家,位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有住房1016套,核定基准价格3150元/平方米;盛世年华2栋,位于北部新区经开园鸳鸯北路21号,有住房153套,核定基准价格3099元/平方米;西城尚景,位于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园路5号,有住房748套,核定基准价格3060元/平方米。

西安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重庆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具体条件为:1、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重庆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2、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3、驻渝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达到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达到上一条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

(三)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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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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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适用申请条件买卖政策

武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武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如下:根据2012年7月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武政规【2012】14号),2012年7月前下达建设计划的经适房项目,其签订《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武汉市企业职工集资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协议书》等合同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经适房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土地缴费方式的差别

经适房上市过程中,最受市民关注的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与一般商品房的“出让土地”不同。

《规定》中明确,市民交易经适房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若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也就是说,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不变更土地性质,仍旧维持“划拨”属性,那么经适房交易流程和税费跟普通二手房交易相同。另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交易时有一项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收龋目前武汉市区土地等级分九级,一级最高,为不到200元,四五级在100元以下;土地分摊面积一般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分摊几个平方米,所以算下来也只几百元钱。

如果交易时,将该经适房的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则要按跟房屋的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买价格之差的七成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

比如,2006年,市民李先生通过摇号,购买了位于徐东的一处经适房,86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26万元,现在该区域的商品房均价接近1万元,房屋的差价为50万元,按七成上缴土地出让金,意味着要缴纳35万元,房主只能获得三成差价。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经济适用住房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审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且户籍在本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二年度人均可支配牧入80%以下”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三)家庭现住房面积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

具备上述条件的孤、老、并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优先安排配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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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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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适用买卖政策-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在生活成本不断升高的情况下,购房对许多人来说显得愈加困难。所以很多人更愿意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最新公告,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首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

其次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并且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之前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最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除了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人也非常关心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那么关于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又包括哪几个部分呢?

首先是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购表和相关材料;其次是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市国土房管局及民政局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备案,然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最后经过轮候、配售、选房完成购买。需要提醒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是,近年来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核较为严格,一点发现有虚假信息,会有重罚,所以填报材料时需谨慎。

广州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广州作为一个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经济适用房更是受到不少人的青睐。

第二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第二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的处理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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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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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适用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郑州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

经适房上市过程中,最受市民关注的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与一般商品房的“出让土地”不同,以下就是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中明确,市民交易经适房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若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也就是说,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不变更土地性质,仍旧维持“划拨”属性,那么经适房交易流程和税费跟普通二手房交易相同。另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交易时有一项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收龋目前郑州市区土地等级分九级,一级最高,为不到200元,四五级在100元以下;土地分摊面积一般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分摊几个平方米,所以算下来也只几百元钱。

如果交易时,将该经适房的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则要按跟房屋的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买价格之差的七成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

比如,2006年,市民李先生通过摇号,购买了位于徐东的一处经适房,86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26万元,现在该区域的商品房均价接近1万元,房屋的差价为50万元,按七成上缴土地出让金,意味着要缴纳35万元,房主只能获得三成差价。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购买人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3年以上、因征地拆迁造成失地的农民或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军队复员转业人员。

(二)无房或现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

(三)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市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适时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购房的家庭人口,必须是夫妻或是同一户口并在一起居住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上一年的收入之和计算。

收入是指以下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股息红利。

(五)其他所得。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优先解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困难家庭、重点工程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军烈属、残疾人、劳动模范以及无房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将供应方案(包括套数、面积等)报市经房办审核。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销售。

项目建设单位按供应条件未销售完的剩余房源转入下年度销售,或由市经房办统一调配供应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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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天津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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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适用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天津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要明确一点,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

销售对象

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购买程序

凡购买经济适用房,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购买。

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房子什么才能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可以。但需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第一种的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载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第二种的经济适用房,由于侦测对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或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于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那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关于天津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帮助大家深入了解2015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一、什么是定向经济适用房?

定向经济适用房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解决我市拆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四带(带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带开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条件招标建设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定向销售的保障型住房。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购买定向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房的对象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定向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另:2005年9月1日后签订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指1990年4月1日前建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持相关证件到拆迁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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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太原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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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经济适用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太原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一般情况下,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可包括:

1、配偶。(户口无论是否在本市,都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2、父母。(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且无其他子女,可同在京子女共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

3、未成年子女;

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太原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太原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太原位于珠江口东岸,东接惠州、南抵深圳、西挨广州,是珠三角经济圈的核心城市之一。目前太原有常住人口1200万,住房问题可想而知。政府一方面积极想办法应对百姓的住房问题,一方面采取措施进行产业结构的改造,意图让这个劳动密集型城市实现多元化发展。

与其他城市相比,太原经济适用房政策起步较晚,最早的一批可以追溯的2008年,但是即便如此经济适用房的推行也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太原紧张的住房难题。如今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七八年的时间,这段时间内也有很多早期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伴随着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而不再需要经济适用房。对这部分人来说,太原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太原经济适用房价格似乎更值得他们关注。

首先是太原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问题,据了解,太原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也是以5年为分界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且取得完全产权的,购房人按照届时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均价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80%向市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可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允许自由转让。

购房人在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其房地产权证上重新注记。除了太原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外,也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太原经济适用房价格的相关消息,据了解,太原最后一批经济适用房雅园新村的基准售价为2250元/平方米,虽然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低,但是由于太原经济适用房申请准入的门槛很高,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来说,这样的价格仍然很难担负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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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泉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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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济适用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未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三)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前款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烈军属,并划出一定比例安排给符合中心市区安置条件的现役军队人员。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销售单位应将经批准的项目名称、价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群众购买经济适用房要经过申请、审查、公示和办理手续四个程序。

申请

市民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要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2、户口簿、身份证;3、住房情况证明;4、结婚证及计生证明;5、技术职称证书、聘用书或行政职务任命书。

审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可向单位或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由区房委办对区属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的申购资格进行审查,报市房委办备案;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申购资格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房委办进行复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做好申购人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的审查工作。

泉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第一条: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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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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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申请条件买卖政策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很多富豪大亨都愿意来青岛购房,以颐养天年。这种现象也间接地抬高了青岛房价,青岛市政府为了规避这一问题,不得不于前几年出台经济适用房政策来为迅速升温的房地产降温。但是毕竟在遏制房价上升方面有不可磨灭的功劳,如今伴随着政策方针的变化,经济适用房一改往日的辉煌,已成为落日的余晖,没有了什么热度。

(一)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或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

(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家庭所有成员无购房或自建、集资建房记录,住房困难户是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三)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未按房改政策进行过房改、未购买政策性优惠住房(包括平价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等)。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市住房管理部门每年度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对第(二)、(三)项的规定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管理部门提出,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青岛市政府为了规避青岛房价被抬高这一问题,不得不于前几年出台经济适用房政策来为迅速升温的房地产降温。如今青岛经济适用房政策已经走过了近10个年头,十年过程中尽管经济适用房政策也曾饱受诟病,但是毕竟在遏制房价上升方面有不可磨灭的功劳,如今伴随着政策方针的变化,经济适用房一改往日的辉煌,已成为落日的余晖,没有了什么热度。

连媒体的关注度也急剧降低。但是对于想要购买或者出售经适房的人来说,有关经适房的话题远没有结束。他们一直密切关注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及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以便适时出售经适房。

那么有关2015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及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都有哪些变化呢?据了解,近年来,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一直是紧随这国家政策的步伐,在买卖政策上也与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没有过大的区别,包括:未满5年的,如没有取得完全的房产权,不得私自进行上市交易,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执行回购;已满5年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但是要在政府的干预下进行,并且按照一定的比例上交土地金。

在经济适用房价格上,由于地理环境的优势,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普遍要比其他城市高,如青岛西区、坦洲三乡地区的十大经济适用房,价格在5000~8000元/㎡之间,如果想在青岛这座城市定居,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对一般市民来说还是挺有压力的。伴随着政府对公租房推行力度加大,这部分市民不妨考虑一下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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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上海二手经适房买卖注意事项

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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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价格不断上升,二手房也紧随其后,刚需们买房压力增大,房子对于刚需们来说成为了梦想,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结婚生子的压力,买房子就成为了每个家庭甚至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房价不断的上涨,很多人都开始关注经济适用房,但大家知道吗?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经适房的,要有符合的标准才可以,那经适房可以买卖吗?上海二手房买卖经适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1、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2、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3、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4、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应注意什么?

在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1)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看了上面的文章,对于二手房经适房的买卖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吗?关于经适房有很多要注意的问题,建议您在买卖时最好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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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申请条件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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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适用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或有超生子女行为,但在本通告发布前一日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满15年。

第二类申请对象为本市参战退役人员以及1983年底前集体转业到本市的原基建工程兵(以下简称工程兵),现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类申请对象的申请人应为本市参战退役人员或工程兵。申请人应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具有本市户籍(含当日,下同),共同申请人截至本通告发布前一日应具有本市户籍,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提出本次申请时仍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现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者现役军人,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和国内其它地区均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截至本通告发布前一日前3年内未曾转让过商品住房以及拆迁安置房、军产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和国内其它地区均未曾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双限房、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

(四)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低于33546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2011年及之后新组建家庭的,以新家庭存续时间计算年可支配收入。

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首次提出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户型的标准: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改变以往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的做法,实行租售并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从而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特别是一部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更多选择。

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为了使政府有限的财力和资源,真正用于保障收入较低、住房较困难的家庭,《办法》严格限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和面积标准为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等,具体操作的标准由地方制定。

《办法》规定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这三项制度的建设,增加了申请、审批程序的透明度,有利于社会监督。《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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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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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适用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市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具体项目由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由市政府负担。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可以用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贷款利率的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8〕13号)等规定执行。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及江苏省政府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十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向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时,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提取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优先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上一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二、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四、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住房公积金按照工资的8%~12%进行缴纳,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1:1。

徐州经济适用房相关内容:

1、申请步骤:(1)提出申请。(2)等待通知。(3)缴费认领。

2、价格: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的规定确定;其租金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3、申请条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并统一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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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沙公租房买卖政策 长沙公租房申请条件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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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租房买卖政策-长沙公租房申请条件

长沙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并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长沙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长沙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根据长沙市最新出台的《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帮助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详尽地了解长沙市公租房政策,长沙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对长沙市公租房政策进行了解答。

长沙公租房买卖政策中,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长沙公租房买卖政策指明,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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