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什么违法行为【热门4篇】

机动车驾驶人在哪些违法情况下一次被扣掉12分呢?哪些情况下一次扣掉6分?一次扣3分?问学吧网小编为您整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标准,仅供参考!

浏览

4143

文章

4

篇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渠道有哪些

全文共 847 字

+ 加入清单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那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渠道有哪些呢?

小编了解到,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有电商、农村的超市和店铺、一些黑作坊、路边摊、学校周边、火车站附近等人多地方的小店铺等。

前,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成灾,不仅坑害了广大消费者,损害了国家利益,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地危害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据有关资料报道全世界假冒伪劣商品交易额已占世界贸易总额的5-7%,每年高达1500-1800亿美元,是全球滋长速度最快的经济犯罪行为之一,是20世纪的工业瘟疫,成为仅次于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假冒伪劣在我国呈现屡禁不止的态势,甚至在部分地区还相当猖獗。报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近期调查结果表明,1998年我国市场上加工制造的商标标识假冒侵仅商品约为1329亿元,实际上假冒商品的销售量已大大高于走私数额,已成为阻碍社会稳定和进步的不安定因素。

震惊国内外的三鹿奶粉时间至今余波未平,受害儿童人数之多,后果之严重给我们每一个人敲响了警钟。温家宝说,三鹿奶粉让我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们普查了受到奶粉影响的儿童达到3000万,国家花了20亿,教训很深刻,如果再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我们一定严惩不贷。毒奶粉、黑心棉被、瘦肉精猪肉、苏丹红鸭蛋、地沟油、品类繁多的假药、不达标的建筑材料等等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假冒伪劣产品已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假冒伪劣商品如同顽强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有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这两年来有1/4的家庭受到过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涉及5000万城市消费者,98.5%的消费者受到经济损失。这种大范围、大规模的制假售假活动,有损社会和经济的健康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社会资源,破坏了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而且最终将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长期的负面效应。

接下来我们将给大家介绍常用日用品维权方法,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什么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全文共 1147 字

+ 加入清单

假冒伪劣产品对社会和人们的身体健康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国家对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也是非常严厉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金额有5万元的时候就构成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那么,什么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呢?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

(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

3、主体要件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接下来小编要介绍的内容是化妆品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常来查阅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罚

全文共 653 字

+ 加入清单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罚吧?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惩治伪劣商品犯罪的司法实践中,严格区分合法与违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至关重要。定性不准,或枉或纵,均有损于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也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发展。刑罚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手段,不仅可以剥夺犯罪人的财产权利,而且可以剥夺其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利乃至生命,因此他只是国家专门对付犯罪的特殊手段,只能对犯罪人适用。与民事强制手段、行政强制手段以及其他各种强制手段相比,它也只能是终极的选择。对于一般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包括行政违法行为,质量违约行为和质量侵权行为,主要是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的问题,只有当该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适用刑事制裁手段。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全文共 694 字

+ 加入清单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那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有哪些呢?

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

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4、“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于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5、“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6、“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对于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