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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腱断裂算不算工伤精选20篇

跟腱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脚筋,跟腱是人体小腿部位最强大粗壮的肌腱,上端连着小腿部位的肌肉,下端止于跟骨节间,是传输小腿肌肉到脚步的关键,对人的跳跃、行走、跑步等腿部活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万一突然用力过猛导致跟腱张力过大而断裂,或许外力或者利器割伤导致。术后如何护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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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出工伤后是辞职好还是不辞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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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工伤得到赔偿以后,一般劳动者都会选择离开这一岗位,但是又难以把握辞职对于工伤认定之后的赔偿金额和范围是否有影响,所以陷入纠结当中,那么出工伤后是辞职好还是不辞职好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专家介绍,工伤后没有必要主动辞职,除非劳动者已经有更好的工作去处。劳动者按照《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享有的待遇可以正常享有。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规定,劳动者受工伤,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工伤后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4、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5、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6、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7、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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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工伤保险属于意外险吗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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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范围呢?很多人在没有弄清楚具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细项的情况下,对于工伤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这样的事情并不熟悉。其实对于工伤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这样的问题,我们要了解的有很多。所以今天就想来为大家讲讲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工伤保险属于意外险吗,希望大家对此可以了解更多。

    一些企业主对工伤保险了解不足,以为和意外伤害险没有区别,两者只要为员工参保一种就行。直到“受挫”甚至发生事故,方才知晓个中“厉害”,明白工伤保险必不可少,且不能用意外伤害险来替代。

    其实他们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

    所谓意外伤害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险种。

    所谓工伤保险,则指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费用。

    仅从概念上来看,两类险种都能给予遭受意外伤害的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作用确实比较相似。但实际上,两类险种存在本质区别。

    作为商业保险的一种,意外伤害险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身为一般市场主体的保险公司。由于商业保险仅适用于存在交费关系的投保人与险企之间,保险资金来源于投保人交费,保险待遇与交费多少直接挂钩。因此,意外伤害险的保费也是投保人自愿交纳,一般不具有行业强制性,主要用于伤者医药费的赔付金额可以根据投保金额大小而变化,且有一定的免赔额和赔付上限。

    与之不同,工伤保险是属于国家强制缴纳性质的社会保险。由于社会保险一般适用于全体公民,资金来源于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等多方面,保险待遇较为统一,因此,企业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后,将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保险基金向遭受意外伤害的劳动者支付赔偿,具有明显的行政特征。这方面,有明文法规可循-《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经过小编讲完这些,相信大家对于工伤保险属于意外险吗,这个问题也有了自己的看法了,后期小编还想为大家讲讲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知识,请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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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工伤保险分为多少个类别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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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对此应该有所了解,但大家对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了解多少,这期小编给大家介绍工伤保险分为多少类别,工伤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很多的类型。小编针对以上两个问题,今天为大家带来有关工伤类型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以下分类:⑴轻伤;⑵中度伤;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知识拓展:老工伤老工伤,目前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在工伤保险实务中,一般理解是将发生在1996年10月1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事实上,这理解也存在偏差。笔者认为,恰恰是这个用词导致了人们对于“新”“老”工伤的划分,进而导致了对于工伤政策适用的争议.“老工伤”的规范定义应该是“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工伤人员”,这意味着不仅1996年10月1日以前,就是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

    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关待遇的人员,都可以称为“老工伤”。工伤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有许多类型,每一种分类下面又有很多小的分类。很多人都知道工伤有轻伤和重伤之分,但是却不知道还有物理性损伤和化学性损伤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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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4: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算工伤吗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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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人有三急”,上厕所这事应该是再正常不过了,但如果是在上班期间上厕所,不幸如厕时发生意外,比如滑倒摔伤,尽管很尴尬,但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呢?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在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算工伤吗,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对此也可以多一些了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其实质也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无异,只不过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比较普遍,而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较为特殊而已。故上下班途中与上厕所,它们与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一样,共同构成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从事生产工作的整体。上厕所是人之生理所需,将这一行为视同工作,除了其为人之生理所必需外,还由于工作的原因而产生,其与工作有直接关系。因此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应认定为工伤。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一些工伤安全小知识,后期小编会继续为大家更新企业员工在工作时该如何预防工伤的专业知识,请大家继续锁定小编每天的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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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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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那么,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时效:

    工伤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工伤案件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共分十级,最高级别为1级,最低为10级。

    3、不同的伤情,医疗期也不同。医疗期内,员工无需上班,单位若有此要求的,员工亦可拒绝。医疗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很多单位提出只发底薪或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都是不合法的。

    4、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5、理赔事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社保局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买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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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6:操作不当造成工伤怎么处理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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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社会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我们也一直在不断的努力跟上这样的节奏,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肯定也会有失误的时候,所以今天就想为大家讲讲一般操作不当造成工伤怎么处理,希望大家也能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这样在发生类似情况的时候就知道该如何处理。

    为您解答:一般像发生这样的情况,大家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然后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具体小编为大家整理为以下几点: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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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7:上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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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大家在上班的时候,可能都会比较着急,这就会造成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所以小编今天就想和大家聊聊一般我们在上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希望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小结: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大家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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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8:奥迪正时皮带断裂的前兆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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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迪正时皮带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是出现了故障,会引起很大的危害,那么奥迪正时皮带断裂前兆有哪些?汽车保养包括哪些项目?通过的小编来详细的讲解一下。

    奥迪正时皮带断裂的前兆如下;

    1、轻微的(偏差小的)会出现汽车无力,上坡加不起油。

    2、再严重点的,没有怠速,或者怠速状态发动机严重发抖,加油时排气管发出爆破声!并偶尔伴随爆破声出现加油死火!(同时包括1)。

    3、偏差太大的,根本无法启动,有些车型打马达的时候会听到发动机内有撞击声,那是活塞顶撞到气门的声音(先进的汽车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正时错乱会出现的问题很多,都是机头里面的损坏,严重的,可以大修一次!

    4、正时错乱这样的情况不乱发生,只要一年换一次正时皮带,安装时检查张紧轮,并按要求调整好张紧力度、正时标记安装,都不会有事的。

    正时皮带破裂时,如果皮带被咬住,那么气门停在打开状态,同时发动机停止运转;破裂时如果发动机是空转,就意味着在行程顶部的活塞与张开的气门之间存有空隙。这两种情况下的破裂,损坏的只是正时皮带本身。但是,如果发动机是“过盈配合”设计,活塞和气门占据着相同空间,它们之间没有间隙,那么很快就会损坏其他部件,如气门被弯曲,活塞受冲压等。

    其实正时皮带的好坏很容易检查出来,但是就是因为它比较不起眼,也被很多车主所忽视。一旦忽视造成正时皮带损坏没有及时更换的话,那后期面临的将是更长时间不能用车的麻烦,所以,定期检查正时皮带,及时更换已损坏的正时皮带也是重要得检查项目之一,至少常规保养时更换正时皮带,比后期到修理厂修车来的更加便宜了。

    奥迪正时皮带断裂前兆上述小编已经做了详细的讲解,让更多的人知道奥迪正时皮带断裂前兆,可以预防一些危险等事情的发生,所以说要多关注,关注上述等车辆保养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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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9:违规高空作业坠楼伤亡算工伤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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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从事高空清洗、外墙粉刷、广告安装等高处作业的“蜘蛛人”也越来越多,由高处作业引发的事故也不在少数。那么违规高空作业坠楼伤亡工伤吗?常见的小区高空作业人员有哪些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小区安全小知识。

    违规高空作业坠楼身亡也算是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与高空作业人员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两种情况:

    一,如果公司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对于安装工的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假如公司没有为安装工缴纳工伤保险,由公司对安装工的死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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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0:工伤期间被公司开除怎么办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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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其相关的活动中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工伤期间被公司开除怎么办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者工伤期间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以及工伤期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既然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为了保护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就不得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

    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实践操作中,有的单位将工伤员工辞退了,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的,那么此时单位就要对该员工作出相应的赔偿。而作为被辞退的工伤职工,您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索要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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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1:工伤索赔有哪些费用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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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活动中,逐步认识到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安全是生产的保障,生产必须安全。对工伤事故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那么,工伤索赔有哪些费用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索赔包括的费用: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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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2:工伤几个月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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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通常都会涉及到纠纷问题,能利用好法律工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有效获得相应赔偿的有力工具。那么,工伤几个月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做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一、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具体鉴定时间和地点就由劳动部门发通知给你。

    二、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三、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四、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五、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六、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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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3:个体户可以买工伤险吗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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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所以现在很多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都会为员工办理工伤险,可是个体户可以买工伤险吗?这是很多个体户经营者最迷惑的问题,小编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对此可以多一些了解。

    据小编了解,个体户也是可以买工伤险的,具体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社保办理程序同企业办理流程基本相同。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好了,今天小编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想了解更多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朋友们,不要错过小编每天的精彩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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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4:暴雨天上班路滑摔倒算工伤吗 什么是工伤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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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或普通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事故、火车事故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暴雨上班路滑自己摔倒不算工伤。根据国家规定,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者同意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工伤不仅仅是发生在危险行业或高风险职业中。尽管这些行业和职业对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带来更大的威胁,但实际上,工伤是普遍存在的。无论是在办公室工作,还是在制造业、建筑业等重体力劳动中,都有可能发生工伤不能将工伤问题局限于某些特定的行业或职业,而应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认识和处理。

    工伤并非仅仅涉及到身体损伤,还包括与工作环境相关的心理损伤。长期面对工作压力、竞争激烈、加班过多等情况,劳动者可能出现焦虑、抑郁、精神疾病等问题。这些心理损伤同样严重影响着劳动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在工伤问题的讨论中,我们需要关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劳动者的心理健康。

    工伤赔偿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当前,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工伤保险制度,用于赔偿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然而,有时候赔偿金额可能不足以覆盖劳动者的全部损失。此外,有些雇主为了避免支付高额的赔偿金,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来逃避责任。因此,我们需要对工伤赔偿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劳动者得到公正、合理的赔偿。

    与此同时,预防工伤也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提供培训和教育、改善工作环境等方式,可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政府、企业和劳工组织应共同努力,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工伤问题也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宣传。许多人对于工伤问题的认识还相对模糊,认为这只是个别劳动者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工伤对劳动者和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并对整个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应加强对工伤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此的认知和重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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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5:办理工伤保险流程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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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工伤保险,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陌生,那么大家知道办理工伤保险流程是什么吗?不妨随来一起探讨下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告诉大家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关于具体办理工伤保险流程,小编为大家整理为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相信小编讲完这些,大家对于办理工伤保险流程应该也有所了解了,欲知更多工伤安全小知识的朋友们,不妨赶快关注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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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6: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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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那么,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一般为一至四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工伤职工是否达到护理等级依据以下五个生活自理范围: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

    生活护理分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部分不能护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护理依赖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从以上规定的精神看,护理费应当随着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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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7:为什么要做好工伤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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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现在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一直在不断地上升,所以做好工伤预防措施是很多企业现在首要考虑的事情。那么究竟为什么要做好工伤预防呢?来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教教大家企业员工在工作时该如何预防工伤。

    工伤预防是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指事先防范职业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减少事故及职业病的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从业人员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工伤预防的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技术措施、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从业人员在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劳动保护是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又是其劳动保护权利的延续。从业人员有权获得保障其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同时也有义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预防职业伤害的发生。

    我国修改后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把工伤预防定为工伤保险三大任务之一,从而逐步改变了过去重补偿、轻预防的模式。工伤赔偿是发生职业伤害后的救助措施,不能挽回失去的生命和复原残疾的身体。从业人员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只有做好工伤预防,才能保障自身的健康。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才是从业人员的最大利益。企业和从业人员要永远共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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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8:房子楼板断裂?维权的正确途径这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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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购房者在置业过程遇到过各种房屋质量问题,解决起来真是千难万险,上了很多火,耗费许多时间和精力,最终也找不到圆满解决的途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案例了解一下遇到这些问题时如何正确维权

    案例:楼板断裂

    张先生在辛寨子附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交房后不长时间就出现楼板断裂的情况,经鉴定结论为不影响结构性安全,可以修复。但是张先生还是想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这两年在外面租房的费用。

    律师解析: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两种情况可退房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很多购房者首先想到的是退房,因此他们对哪种情况能够退房比较关注。马律师解释,房屋质量有问题,有两种情况可以退房。

    一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地上主体部分。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不能出示,则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使开发商能够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当房屋交付后,经相关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购房者仍可主张权利。

    二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房屋质量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供热等,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也在其范围内。具体来说,房屋渗漏水、墙面裂痕、天花板开裂、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就是较为常见的情况。

    案例诊断:张先生和李女士的房屋经鉴定后可判断能否退房

    马律师介绍,以上案例中的张先生的房屋鉴定结果为不影响结构安全,没有达到解除合同的程度,但对于租房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而李女士的房屋也要看这种漏水有没有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程度,如果达到了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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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9:超龄打工人工伤难认定 如何保障超龄打工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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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加强法律规定、社会保障、工作场所管理和宣传教育。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年龄较大时继续从事打工工作,这些人被称为“超龄打工人”。这些人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却面临着难以认定工伤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权益保障。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这个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超龄打工人”是否属于劳动者范畴,也没有对于“超龄打工人”的工伤认定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导致“超龄打工人”的工伤认定存在困难。

    由于“超龄打工人”一般都是在非正规的工作场所工作,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差,往往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也没有保障工伤的证据,这给工伤认定带来了困难。对于“超龄打工人”的工伤认定,有些地方的认定标准过于严格,要求证据齐全、证明充分,这导致“超龄打工人”的工伤认定难度加大。

    面对这种情况,应当加强对于“超龄打工人”的工伤认定标准的明确规定,将“超龄打工人”纳入劳动者范畴,明确“超龄打工人”的工伤认定标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超龄打工人”的社会保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为“超龄打工人”提供保障,让他们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赔偿。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超龄打工人”的工作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超龄打工人”在工作中得到更好的保障,让他们的生活更加稳定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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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0:办理工伤险要多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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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在很多新的劳动体系也是建立在劳动者的基础在实施的,比如书社会保障险,一些工伤险之类的,都还是向着劳动者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对于新员工以及刚办理工伤险的朋友来说,办理工伤险要多久生效呢?大家有过了解吗?不妨随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带着大家一起看看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这样大家对此也能多一些了解。

    据小编查阅了相关资料后,为大家整理为以下三点作为参考:

    1、新员工入职,当月无参保。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当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备注:当月未参保缴费,而选择下月参保缴费的情况。

    假如用人单位在15号为新员工办理参保手续,该员工在20号发生工伤,用人单位25号到社保局补缴当月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25号之后工伤的医疗待遇和补偿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2、新员工入职,当月社保已由前用人单位购买,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选择次月生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办理手续那天的次日零时生效。

    3、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么补缴之后的工伤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可以更好的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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